示範區租稅優惠 10年落日

2013年03月27日財經
【新唐人2013年03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7日電)行政院政務會談今天討論「自由經濟示範區」,經建會主委管中閔晚間表示,為打造友善租稅環境的租稅優惠,規劃10年落日。

管中閔表示,租稅優惠的部分是希望當作吸引新增投資的誘因,初步規劃是10年為期,第 9年來設立的話,也只有1年的優惠。

在打造友善租稅環境方面,為吸引台商及外商加強投資,台商所得匯回示範區進行實質投資免稅;為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外(陸)籍專業人士工作(商務居留)前3年薪資所得,以半數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以及免申報海外所得。

鼓勵企業投入研發,示範區內事業投資高度創新研發支出金額15%限度內,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不超過各該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30%。

鼓勵跨國企業來台設立區域營運總部,具相當跨國企業設立區域營運總部,並新增投資或創造就業達一定標準者,總部設立3年內,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的管理服務、權利金、投資收益等,匯入台灣實質投資可享營所稅10%的優惠。

管中閔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 3月底提報行政院,各部會在4到7月間進行相關的行政命令調整;租稅優惠方面涉及修法,須等第2階段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