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銷售稅4/1起上調 灣區最高9.5%

2013年04月02日舊金山
【新唐人2013年4月2日訊】由加州選民投票同意的銷售稅上調,自4月1日起生效。加州共有20個縣、市的銷售稅上調,其中包括灣區的多個縣、市。灣區銷售稅最高達到9.5%,包括:奧爾巴尼(Albany)、莫拉加(Moraga)、奧林達(Orinda)和半月灣(Half Moon Bay)。

實現全縣範圍銷售稅上漲的城市包括馬林縣(Marin County)、聖馬刁縣(San Mateo)和聖塔克拉拉縣(Santa Clara)。

全加州範圍,從卡邁爾(Carmel)到卡爾瓦(Culver City),銷售稅將增加0.25至0.5個百分點,以增加收入。

沙加緬度(Sacramento)的銷售稅從8%增加到8.5%,預計每年增收2,800萬美元。舉例來說,1千美元的冰箱,銷售稅增加後將多交5美元的稅;購買一輛2.5萬美元的轎車,將多交125美元的銷售稅。

受銷售稅上調影響的市、縣詳細列表,可以從加州物稅局網站查得:http://www.boe.ca.gov/news/pdf/l34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