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法首例 南投縣長李朝卿停職

2013年04月03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訊】南投縣長李朝卿收賄遭起訴,面臨黨內停權,復職申請也被內政部駁回,同時依照公務員懲戒法,把李朝卿移送監察院,創下公務員懲戒法,停權地方首長的第一個案例。

「李朝卿辭職!」

臺聯南投黨部一早率眾包圍縣府,要縣長李朝卿一個星期內自動辭職,否則絕不善罷甘休。

台灣團結聯盟南投縣主委蕭文進:「李朝卿你貪污這麼明確被起訴,我們要求你自行請辭,連半薪都不可以領。」

李朝卿遭起訴,內政部依公務員懲戒法把案件送監察院,李朝卿成為第一個被公懲法移送的地方首長。但原本內政部是傾向讓李朝卿復職,卻火速改變決定。政壇解讀,是因為賴素如的案件已經重創馬英九,如果不明快處理,李朝卿的弊案,將會再次重傷執政黨。

國民黨團書記長賴士葆:「我們要更加有一定的機制,來處理預防來防貪,所以我是認為黨中央,應該設計特別他們的考紀小組,應該要有一套讓我們黨中央更加耳聰目明機制。」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看的出來國民黨裡面,應該是人心思變,應該是所有人都沒辦法再承受,李朝卿再復職這樣的狀況,正本清源的方法,應該是像蔡主席蘇主席講的,他應該去好好徹查身邊的人,到底還有甚麼人士未爆彈。」

國民黨接連弊案重傷形象,藍軍期望重整紀律,防止傷害擴大。藍綠地方首長遭起訴案例,除了南投縣長李朝卿,前新竹縣長鄭永金,圖利廠商遭訴,一、二審判決無罪。民進黨嘉義縣長張花冠、前嘉義縣長陳明文,捲入採購弊案、雲林縣長蘇治芬,收賄案最後被判無罪。

而李朝卿復職被打回票,接下來將會尋覓代理人選。

新唐人亞太電視臺北南投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