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流感延效期 衛署掛保證

2013年04月03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3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今天說,有民眾買到衛生署准許的過期克流感。衛生署說,儲存7年的藥劑經檢驗品質符合規定,合格有效。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亭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有民眾到醫院就診,竟領到過期克流感藥物。

陳亭妃出示藥物表示,民眾拿到的藥品外盒有效日期是寫今年10月31日,但盒內藥物有效期限卻是2006年10月到2011年10月;民眾打電話去醫院,院方卻說是依照衛生署公文指示,可以繼續吃;如果不吃,就要自費購買。

民進黨籍立委楊曜說,一般市售食物過期要罰,為什麼衛生署主管的克流感卻可以延期?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組長楊靖慧說,生產克流感膠囊的羅氏藥廠提供安定性試驗報告顯示,克流感膠囊在攝氏25度儲存條件下,架儲期可達7年,且儲存7年的藥劑經檢驗品質符合規定,仍然合格有效。

楊靖慧表示,現在新買的克流感有效期限都是7年。

食品藥物管理局主任祕書羅方吉說,目前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的克流感藥品都合格,品質安全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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