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8日電)剛滿周歲男嬰疑受虐致死,其父親蔡男為嫌疑人,他以不清楚或自己當時像瘋子般來辯解,嘉義地院今天裁定羈押。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坤志表示,依承辦檢察官郭志明提出客觀初步鑑定結果,被害人男嬰頭部有打擊致傷情形,而被害人年僅1歲,身體脆弱,遭受外力打擊頭部(未必為重度撞擊)且延誤醫療,客觀上應有進一步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的可能性,因此,蔡嫌犯傷害致死罪嫌疑重大。
林坤志指出,被告蔡嫌為大陸籍人士,除配偶及配偶的娘家外,別無其他親友在台,加上被告屢屢表示有輕生尋短意念,為保全被告完成偵審程度以調查釐清事實的必要性。且被告就其偶喪失意識的過程,語焉不詳,若將其釋放,恐衍生不可預測的危害風險。
林坤志說,被告在合議庭訊問時,對聲請羈押的事實,一概以不清楚或自己當時像瘋子般來辯解,但被告不諱言須對兒子的死亡負責,因此,法官審酌以上情形,認為有羈押的必要性,准予羈押。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坤志表示,依承辦檢察官郭志明提出客觀初步鑑定結果,被害人男嬰頭部有打擊致傷情形,而被害人年僅1歲,身體脆弱,遭受外力打擊頭部(未必為重度撞擊)且延誤醫療,客觀上應有進一步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的可能性,因此,蔡嫌犯傷害致死罪嫌疑重大。
林坤志指出,被告蔡嫌為大陸籍人士,除配偶及配偶的娘家外,別無其他親友在台,加上被告屢屢表示有輕生尋短意念,為保全被告完成偵審程度以調查釐清事實的必要性。且被告就其偶喪失意識的過程,語焉不詳,若將其釋放,恐衍生不可預測的危害風險。
林坤志說,被告在合議庭訊問時,對聲請羈押的事實,一概以不清楚或自己當時像瘋子般來辯解,但被告不諱言須對兒子的死亡負責,因此,法官審酌以上情形,認為有羈押的必要性,准予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