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9日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今天表示,營業祕密需具備3要件,因此公司的客戶名單不等於是營業祕密,但若符合要件就可能是營業祕密。
營業祕密法修正案日前施行,其中增訂刑事責任,刑期最高到10年,罰金則到新台幣5000萬元;如果所得利益超過5000萬元,罰金更可能高達5億元以上。為增進各界認識營業祕密法修正內容,經濟部3月起至全台各大工業區及科學園區,辦理10場次說明會。
外界關切客戶名單是否為營業祕密,智慧局表示,營業祕密需符合「祕密性」、「經濟性/價值性」及「採取合理保密措施」3項法定要件。
智慧局說,任何方法、技術、製程、配方或可用於生產、銷售、經營的資訊,若符合上述要件,即可能成為營業祕密而受保護。
對於公司持有客戶名單或經營據點等商業資訊,是否就是營業祕密,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客戶名單不等於是營業祕密,但若符合上述要件就可能是。
智慧局法務室主任林清結進一步指出,若客戶名單只有地址、姓名,由於這些資訊在網路上都可找到,很難構成營業祕密;但若包含交易價格及交易意願分析等,就可能屬於營業祕密。
至於研發技術人員跳槽,憑著個人累積知識在新公司工作,是否會有侵害前公司營業祕密的可能性,王美花說,記憶抗辯確實具爭議性,但以往在台灣沒有具體案例,只能判斷爭議資訊是一般性或特殊資訊、前公司是否有禁止員工使用特定資訊、員工是否有能力自行研發特定技術等方向著手。
王美花說,通常前公司都是對離職員工提出告訴,若新公司被告,不能說不知情,但可主張是否有盡到監督防止義務。
至於海外子公司員工竊取營業祕密並洩漏,王美花表示,因營業祕密法採屬地主義,行為地與結果地其中一項需在台灣發生,才能適用於營業祕密法。
營業祕密法修正案日前施行,其中增訂刑事責任,刑期最高到10年,罰金則到新台幣5000萬元;如果所得利益超過5000萬元,罰金更可能高達5億元以上。為增進各界認識營業祕密法修正內容,經濟部3月起至全台各大工業區及科學園區,辦理10場次說明會。
外界關切客戶名單是否為營業祕密,智慧局表示,營業祕密需符合「祕密性」、「經濟性/價值性」及「採取合理保密措施」3項法定要件。
智慧局說,任何方法、技術、製程、配方或可用於生產、銷售、經營的資訊,若符合上述要件,即可能成為營業祕密而受保護。
對於公司持有客戶名單或經營據點等商業資訊,是否就是營業祕密,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客戶名單不等於是營業祕密,但若符合上述要件就可能是。
智慧局法務室主任林清結進一步指出,若客戶名單只有地址、姓名,由於這些資訊在網路上都可找到,很難構成營業祕密;但若包含交易價格及交易意願分析等,就可能屬於營業祕密。
至於研發技術人員跳槽,憑著個人累積知識在新公司工作,是否會有侵害前公司營業祕密的可能性,王美花說,記憶抗辯確實具爭議性,但以往在台灣沒有具體案例,只能判斷爭議資訊是一般性或特殊資訊、前公司是否有禁止員工使用特定資訊、員工是否有能力自行研發特定技術等方向著手。
王美花說,通常前公司都是對離職員工提出告訴,若新公司被告,不能說不知情,但可主張是否有盡到監督防止義務。
至於海外子公司員工竊取營業祕密並洩漏,王美花表示,因營業祕密法採屬地主義,行為地與結果地其中一項需在台灣發生,才能適用於營業祕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