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醉漢共騎車 撞癱人均判刑

2013年04月11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1日電)林姓男子與廖姓友人喝酒後共乘機車離開,廖男因林男酒醉騎車不穩要求換他騎,換手後出車禍,撞癱1名騎士,2人都被判刑。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51歲的廖男及43歲的林男去年間在大裡區一起喝酒,酒後,林男騎機車載廖男離開,途中,廖男嫌林男酒醉騎車不穩,要求改由他騎。

駕駛半路換手,豈料,改由廖男騎車後,竟與1名機車騎士發生車禍,並導致對方受傷損及脊椎,送醫治療後,四肢癱瘓。肇事後,廖男、林男2人接受酒測,酒精濃度都超過標準,被送辦。

台中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分別判處廖男及林男1年6月及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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