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4日電)教育部報告今天指出,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為改善高教反重分配現象,擬提升公立學校新生學費,並提高弱勢生學費減免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5日將舉辦「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17日邀教育部長蔣偉寧報告「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
根據教育部先送到立法院的報告指出,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分兩階段,第1階段以改善高教反重分配現象為目標,擬自102學年度起實施,預定每4年檢討1次。第2階則以學雜費反映教學成本與提高教育品質為目標,預計自103學年度起開始實施。兩階段都包含「調降」與「調漲」機制。
教育部報告指出,所謂「高教反重分配現象」指的是現在私立大專校院、尤其是私立技專校院學生中,經濟弱勢學生人數所占比率比公立大專校院高,但私立學校的學雜費卻也比公立學校高。
報告表示,第1階段的調漲機制主要針對公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進行,學雜費漲幅為6%。公立學校調漲學雜費後,教育部擬逐年減少其基本需求補助,將經費統籌運用於補助弱勢學生。改變以往「政府補助學校,再由學校補助弱勢學生」模式,直接將經費補助弱勢學生。
學雜費調整第2階段的調漲機制適用對象則包括公私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
教育部表示,現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的學雜費調整公式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及「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等指標核算學雜費收費調幅,各界有反對意見,因此擬改採實質GDP為調整指標。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5日將舉辦「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17日邀教育部長蔣偉寧報告「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
根據教育部先送到立法院的報告指出,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分兩階段,第1階段以改善高教反重分配現象為目標,擬自102學年度起實施,預定每4年檢討1次。第2階則以學雜費反映教學成本與提高教育品質為目標,預計自103學年度起開始實施。兩階段都包含「調降」與「調漲」機制。
教育部報告指出,所謂「高教反重分配現象」指的是現在私立大專校院、尤其是私立技專校院學生中,經濟弱勢學生人數所占比率比公立大專校院高,但私立學校的學雜費卻也比公立學校高。
報告表示,第1階段的調漲機制主要針對公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進行,學雜費漲幅為6%。公立學校調漲學雜費後,教育部擬逐年減少其基本需求補助,將經費統籌運用於補助弱勢學生。改變以往「政府補助學校,再由學校補助弱勢學生」模式,直接將經費補助弱勢學生。
學雜費調整第2階段的調漲機制適用對象則包括公私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
教育部表示,現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的學雜費調整公式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及「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等指標核算學雜費收費調幅,各界有反對意見,因此擬改採實質GDP為調整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