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15日訊】4月12日,「上訪媽媽」唐慧狀告湖南永州市勞教委一案在永州中院開庭。經過一上午的審理,法院於當天下午做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唐慧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和賠禮道歉的請求。
下午4時40分,唐慧一走出法庭便被記者堵著採訪。她說,開庭前自己曾寄託勝訴的希望,這次希望再次破滅,讓她很失望。講完此話,她蹲在地上掩面而泣。哭了10分鐘後,她不再說話。
雖說我們不是當事人,無法真切體會這10分鐘裡,唐慧心中翻滾著怎樣痛徹心扉的疼痛,但凡有同情心者,自不難想像這疼痛之深。
疼痛之深起因於創傷之巨,起因於一次次的被傷害。
唐慧受到的第一次傷害源於女兒的慘遭蹂躪和員警的不作為。
唐慧的女兒樂樂曾是一個聰明活潑、愛畫畫、愛彈琴的小女孩,6年前,年僅11歲的她被劫持強姦、輪姦後,賣入公安局政委親戚所開妓院,被逼賣淫。在隨後的3個月內,被逼賣淫100多次,遭受了多人的輪姦和毒打,染上性病,致使終身不育。這期間,唐娟發現女兒的下落後,曾打電話給永州市零陵區公安分局負責女兒失蹤案的刑偵隊中隊長楊某,但楊到了逼迫樂樂賣淫的色情場所後卻未採取任何解救措施。最後,是唐娟撥打110報警後才救出了女兒。儘管如此,女兒失蹤3個月期間所遭受的非人折磨卻依舊讓身為媽媽的唐娟心如刀絞,身為「人民警察」的楊某的不作為也讓她憤懣不平。
唐慧受到的第二次傷害源於當地公安、司法機關在案件偵辦及訴訟過程中的明顯不公。
樂樂被救出後兩個多月,唐慧多次到公安機關報案,直至「以死相逼」,警方才予以立案。罪犯歸案後,警方竟然幫助「雞頭」秦星以「假立功」來獲減刑。不僅如此,以秦星為主的6名罪犯儘管事後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包括兩名員警在內的100多名嫖客,以及涉嫌為「雞頭」偽造立功材料的當地看守所民警卻均未被追究刑責。有記者問唐慧:「整個案子你最難以接受的是什麼?」她回答說:「最難以接受的是有的公安幹警的不作為。我從小到大,對公安幹警都非常崇拜和敬畏。我一想到傷害我們的竟然是我們崇拜的人,我無法接受。他們本應該保護我們的。」
唐慧受到的第三次傷害是因為上訪被非法判處勞教。
「因為女兒的案子,從頭到尾沒有得到公平的處理」,唐慧開始了漫長的上訪。6年來,她共去北京上訪過二三十次,上省裡上訪過百來次。因為「希望感動領導」,她還曾下跪18小時。她告訴記者,「坐火車我都坐怕了,只要去上訪,我心裡就不舒服。常常買不到票,即使買到也往往是站票。有時候為了省錢,只買半程票」。這中間,她不是沒有想過放棄,「但看到孩子眼淚的時候,我就想一定要堅強,一定要走下去。」「我相信正義一定會實現,邪不能勝正。」誰知,漫長反覆的上訪後,唐慧等來的結果不是她期望中的「正義」,而是永州市勞教委認定她「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據此判處對她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的決定。
唐慧受到的第四次傷害源於法院的不公判決。
「上訪媽媽」唐慧被勞教的消息傳開後,引起全國輿論一片譁然。8天後,迫於巨大的社會壓力,湖南省勞教委不得不宣佈撤銷對唐慧的勞教決定。事後,唐慧對永州市勞教委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其向自己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賠償金1463.8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庭審時,唐慧原本很有信心,覺得自己會贏。「首先,永州勞教委抓我去勞教就是不對的,庭上也沒拿出人證物證。然後在辯論階段,我們這邊的律師講得比他們(指被告方)更有道理。」但結果法院卻宣判唐慧敗訴,理由是永州公安勞教唐慧的決定是合法的。唐慧聞言氣不過地說:「我不服,我覺得他們要抓了,就說違法;要放了,就說人文關懷,但是在法庭上又拿不出勞教我的證據和證人。」
回顧「上訪媽媽」唐慧事件的整個過程,先是女兒被強姦和被迫賣淫,員警知情不救,後是公安、司法機關處理不公,這本身給唐慧造成的傷害已經夠大的了。但更令人憤慨的是,唐慧為了給女兒討回公道而上訪,政府部門不但不斌公執法,處理犯錯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反而將合法上訪的唐慧非法勞教,撤銷勞教後又拒不認錯,賠禮道歉。就像有論者所說,「欺負完女兒,欺負母親。」本該用來明示、預防、校正偏離社會規範行為的法律,卻成了當政者恣意踐踏民權、惡意中傷民心的工具。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唐慧心裡的疼痛之深可想而知。
其實,唐慧的故事絕非孤例。在共產黨統治中國的60多年中,財產被搶劫、權利遭剝奪、生命被殘害、尊嚴遭踐踏的人何止千千萬萬?和唐慧有著類似遭遇甚至遭遇比她更慘者可以不計其數。唐慧的痛其實就是千千萬萬受害者的「中國痛」的一個縮影。
如今,新一代中共領導為了重獲失去的民心,正在各種場合高談闊論「中國夢」。何為「中國夢」?最關鍵一點的不就是讓所有中國人的生命、財產、權利和尊嚴能得到切實的保障嗎?也就是讓千千萬萬個唐慧不再有疼痛嗎?但現實卻是唐慧的疼痛還在延續著,千千萬萬個唐慧的故事還在繼續上演著。試想,當普羅大眾還在「中國痛」中苦苦煎熬時,怎麼會有什麼真正的「中國夢」呢?當政者又有什麼資格奢談「中國夢」?如果真有這樣的夢,那也只能是一場玫瑰色的噩夢! **
下午4時40分,唐慧一走出法庭便被記者堵著採訪。她說,開庭前自己曾寄託勝訴的希望,這次希望再次破滅,讓她很失望。講完此話,她蹲在地上掩面而泣。哭了10分鐘後,她不再說話。
雖說我們不是當事人,無法真切體會這10分鐘裡,唐慧心中翻滾著怎樣痛徹心扉的疼痛,但凡有同情心者,自不難想像這疼痛之深。
疼痛之深起因於創傷之巨,起因於一次次的被傷害。
唐慧受到的第一次傷害源於女兒的慘遭蹂躪和員警的不作為。
唐慧的女兒樂樂曾是一個聰明活潑、愛畫畫、愛彈琴的小女孩,6年前,年僅11歲的她被劫持強姦、輪姦後,賣入公安局政委親戚所開妓院,被逼賣淫。在隨後的3個月內,被逼賣淫100多次,遭受了多人的輪姦和毒打,染上性病,致使終身不育。這期間,唐娟發現女兒的下落後,曾打電話給永州市零陵區公安分局負責女兒失蹤案的刑偵隊中隊長楊某,但楊到了逼迫樂樂賣淫的色情場所後卻未採取任何解救措施。最後,是唐娟撥打110報警後才救出了女兒。儘管如此,女兒失蹤3個月期間所遭受的非人折磨卻依舊讓身為媽媽的唐娟心如刀絞,身為「人民警察」的楊某的不作為也讓她憤懣不平。
唐慧受到的第二次傷害源於當地公安、司法機關在案件偵辦及訴訟過程中的明顯不公。
樂樂被救出後兩個多月,唐慧多次到公安機關報案,直至「以死相逼」,警方才予以立案。罪犯歸案後,警方竟然幫助「雞頭」秦星以「假立功」來獲減刑。不僅如此,以秦星為主的6名罪犯儘管事後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包括兩名員警在內的100多名嫖客,以及涉嫌為「雞頭」偽造立功材料的當地看守所民警卻均未被追究刑責。有記者問唐慧:「整個案子你最難以接受的是什麼?」她回答說:「最難以接受的是有的公安幹警的不作為。我從小到大,對公安幹警都非常崇拜和敬畏。我一想到傷害我們的竟然是我們崇拜的人,我無法接受。他們本應該保護我們的。」
唐慧受到的第三次傷害是因為上訪被非法判處勞教。
「因為女兒的案子,從頭到尾沒有得到公平的處理」,唐慧開始了漫長的上訪。6年來,她共去北京上訪過二三十次,上省裡上訪過百來次。因為「希望感動領導」,她還曾下跪18小時。她告訴記者,「坐火車我都坐怕了,只要去上訪,我心裡就不舒服。常常買不到票,即使買到也往往是站票。有時候為了省錢,只買半程票」。這中間,她不是沒有想過放棄,「但看到孩子眼淚的時候,我就想一定要堅強,一定要走下去。」「我相信正義一定會實現,邪不能勝正。」誰知,漫長反覆的上訪後,唐慧等來的結果不是她期望中的「正義」,而是永州市勞教委認定她「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據此判處對她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的決定。
唐慧受到的第四次傷害源於法院的不公判決。
「上訪媽媽」唐慧被勞教的消息傳開後,引起全國輿論一片譁然。8天後,迫於巨大的社會壓力,湖南省勞教委不得不宣佈撤銷對唐慧的勞教決定。事後,唐慧對永州市勞教委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其向自己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賠償金1463.8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庭審時,唐慧原本很有信心,覺得自己會贏。「首先,永州勞教委抓我去勞教就是不對的,庭上也沒拿出人證物證。然後在辯論階段,我們這邊的律師講得比他們(指被告方)更有道理。」但結果法院卻宣判唐慧敗訴,理由是永州公安勞教唐慧的決定是合法的。唐慧聞言氣不過地說:「我不服,我覺得他們要抓了,就說違法;要放了,就說人文關懷,但是在法庭上又拿不出勞教我的證據和證人。」
回顧「上訪媽媽」唐慧事件的整個過程,先是女兒被強姦和被迫賣淫,員警知情不救,後是公安、司法機關處理不公,這本身給唐慧造成的傷害已經夠大的了。但更令人憤慨的是,唐慧為了給女兒討回公道而上訪,政府部門不但不斌公執法,處理犯錯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反而將合法上訪的唐慧非法勞教,撤銷勞教後又拒不認錯,賠禮道歉。就像有論者所說,「欺負完女兒,欺負母親。」本該用來明示、預防、校正偏離社會規範行為的法律,卻成了當政者恣意踐踏民權、惡意中傷民心的工具。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唐慧心裡的疼痛之深可想而知。
其實,唐慧的故事絕非孤例。在共產黨統治中國的60多年中,財產被搶劫、權利遭剝奪、生命被殘害、尊嚴遭踐踏的人何止千千萬萬?和唐慧有著類似遭遇甚至遭遇比她更慘者可以不計其數。唐慧的痛其實就是千千萬萬受害者的「中國痛」的一個縮影。
如今,新一代中共領導為了重獲失去的民心,正在各種場合高談闊論「中國夢」。何為「中國夢」?最關鍵一點的不就是讓所有中國人的生命、財產、權利和尊嚴能得到切實的保障嗎?也就是讓千千萬萬個唐慧不再有疼痛嗎?但現實卻是唐慧的疼痛還在延續著,千千萬萬個唐慧的故事還在繼續上演著。試想,當普羅大眾還在「中國痛」中苦苦煎熬時,怎麼會有什麼真正的「中國夢」呢?當政者又有什麼資格奢談「中國夢」?如果真有這樣的夢,那也只能是一場玫瑰色的噩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