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案 胡宗賢拒夜訊檢發許可

2013年04月17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17日電)高鐵炸彈案被告胡宗賢與律師見面後提出拒絕夜間偵訊。檢方發出許可同意書,胡男仍保持緘默,胡男將移送新北地檢複訊。

檢警偵辦高鐵及立委服務處炸彈案,被告胡宗賢在今天下午3時左右解送回台,並帶往刑事局製作筆錄,但他到案後始終保持緘默,並提出與律師見面要求。

胡男於晚間10時律見後,向警方提出拒絕夜間偵訊,新北地檢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3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但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者不在此限」。

檢方依法發出「許可同意書」,讓警方有權偵訊被告,但胡男仍行使緘默權,警方完成筆錄後,將在稍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