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爺撞死人案 家屬仍拒和解

2013年04月18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8日電)男子葉冠亨「葉少爺」酒駕撞死人案,高雄高分院今天開庭,被害人家屬仍拒絕與葉家和解。

葉冠亨於去年4月25日酒後駕車載友人在高雄市中華路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當場死亡,同車陳姓友人也傷重不治,李婦丈夫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孤女。

全案由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於去年5月底偵結,葉冠亨和垃圾車司機王嘉祥分別被依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公共危險罪、業務過失致死罪等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去年11月判處葉冠亨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王嘉祥判處2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下午召開準備程序庭,葉家希望和被害人家屬重談和解事宜,但出庭的李姓婦人家屬仍拒絕與葉家和解,並希望速審速決、量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