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大盜贓款 發還保全公司

2013年04月20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4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雨衣大盜」王淵搶銀行遭判無期徒刑,台灣保全公司聲請發還王淵扣案千萬贓款,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發還新台幣1029萬元。

王淵被控犯下去年3月台灣企銀南京東路分行台灣保全公司運鈔車、民國94年台企銀及96年合作金庫衛豐運鈔車搶案,得手逾4000萬元;一審被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法院開庭時,台灣保全公司主張,王淵遭扣案的1029萬元是去年搶案強盜得手的贓款,因此聲請發還。王淵坦承這是最後一次搶案所得的贓款,沒有摻雜其他款項,合作金庫銀行代表當庭也表示無意見。

合議庭審酌,王淵豪奢成性,常將強盜所得花得一乾二淨,這筆錢與王淵先前所犯兩起搶案相隔多年,因此採信王淵說法,加上沒有其他第三人出面主張權利,裁定發還給台灣保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