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續推動高屏大湖計劃

2013年04月22日財經
【新唐人2013年04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22日電)經濟部水利署長楊偉甫今天表示,高屏大湖計畫因環差還未通過,退回經濟部再檢討,但考量南部地區需要,他認為應繼續推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102年度經濟部主管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

審查水資源作業基金中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劃」新台幣22億3150.5萬元時,由於過去預算執行率偏低,加上原先編列高屏大湖計畫經費因環差還未通過等因素,立委紛紛喊應刪除部分預算。

不過因「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劃」中除了高屏大湖計畫編列預算約4億8650萬元,其他還涉及各地水庫預算,楊偉甫表示,若刪除預算額度超過高屏大湖計畫4億8650萬元,恐影響全台水庫清淤改造。

經委會隨後決定,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劃」預算送院會協商;其他水資源作業基金中包括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取締濫採砂石與檢舉違法水利法獎勵、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區水資源局辦理端正政風其他費用,合計刪1480萬元;而河川疏濬土石處理收入原先僅編列19.5億元,則再增列2億元。

另外,經委會審查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時,較無出現較大爭議,僅針對基金中的服務費用小刪100萬元,至於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也僅刪減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