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23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保險業投資國外及中國大陸地區不動產,最快5月上路。
金管會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宣布,「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以及後續辦理發布作業。
金管會指出,不動產投資方面,保險業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經由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以及得投資大陸地區投資用不動產。
金管會預期,法規生效後,保險業即可送件申請國外不動產投資,最快5月上路。
另外,「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保險業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上限的計算基礎,由原定「股本與股本溢價」修正為「股東權益」。
辦法放寬,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保險業者,得投資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BBB-級及BB+級或相當等級公司債。
此外,辦法也放寬,保險業得投資大陸地區債券商品的資格及範圍,以及明定保險業得比照其他外幣相關規定,從事大陸地區以外的人民幣計價商品投資。
金管會今天召開例行記者會宣布,「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完成預告程序,以及後續辦理發布作業。
金管會指出,不動產投資方面,保險業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得經由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以及得投資大陸地區投資用不動產。
金管會預期,法規生效後,保險業即可送件申請國外不動產投資,最快5月上路。
另外,「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規定,保險業投資國外有價證券上限的計算基礎,由原定「股本與股本溢價」修正為「股東權益」。
辦法放寬,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保險業者,得投資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BBB-級及BB+級或相當等級公司債。
此外,辦法也放寬,保險業得投資大陸地區債券商品的資格及範圍,以及明定保險業得比照其他外幣相關規定,從事大陸地區以外的人民幣計價商品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