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6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李俊俋今天說,部分都市更新條例條文違憲,最快5月6日邀內政部營建署專案報告。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第709號解釋,指都更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不符正當行政程序,宣告違憲。
李俊俋晚間受訪表示,士林文林苑案引發都更爭議,大法官既已做出解釋,營建署應盡速針對大法官解釋內容提出解決方案,內政委員會也會依程序盡速排定議程審查。
他說,最快5月6日要求營建署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再決定後續如何審查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內政委員會召委江啟臣表示,都更條例要整套一起修「困難度較高」,可考慮先修正違憲部分。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第709號解釋,指都更條例第10條第1、2項及第19條第3項前段不符正當行政程序,宣告違憲。
李俊俋晚間受訪表示,士林文林苑案引發都更爭議,大法官既已做出解釋,營建署應盡速針對大法官解釋內容提出解決方案,內政委員會也會依程序盡速排定議程審查。
他說,最快5月6日要求營建署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再決定後續如何審查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內政委員會召委江啟臣表示,都更條例要整套一起修「困難度較高」,可考慮先修正違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