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媽媽”向湖南高院提上訴

【新唐人2013年05月01日訊】唐慧:“我是沒有多大的信心,但是不管怎麼說,我律師說了,不能把自己的路堵死。上訴是法律給我的權利,哪怕即使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也要去爭取。”

鼓起勇氣,上訪媽媽唐慧再次走上了司法維權的路。她要求永州市勞教委就對她的勞教決定書面道歉,並為侵犯她的人身自由和精神損害,賠償2463.85元。

今年4月12號,唐慧的這一要求,在永州市中院已被駁回。

唐慧:“無論我的律師說了再多理由,再多的事實依據,說的他們對方的法官根本就答不出話來,然後法院還是判我敗訴。所以從那一天起,我真的不相信法院會給我一個公平的判決。”

無償代理唐慧案的斯偉江律師認為,該案的“是非和法律都在理,只要有人性,就有希望。”在庭審中,永州勞教委也承認對唐慧的勞教決定,明顯不當,但卻辯解稱:

唐慧:“他說,不當不等於違法。這我覺得很可笑。”

唐慧被勞教案,被稱為拷問中共勞教制度的標桿事件。2006年,唐慧年僅11歲的女兒被誘拐並被逼迫賣淫100多次,唐慧因而多次上訪。2012年8月,湖南永州市勞教委,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唐慧勞教一年半。這一判決掀起社會輿論的軒然大波,在強大壓力下,9天後將唐慧釋放。

2013年1月初,中共政法委全國會議上提出,將在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

不過幾天後,官方媒體又統一將“停止勞教制度”的說法,改為“推進勞教制度改革”。

大陸知名人權律師唐吉田:“對於勞教這樣一個惡法,只有廢除,沒有甚麼改革的必要。所謂改革,在我看來更多的是會將它改頭換面。”

唐慧案的上訴結果,被不少人認為是勞教何去何從的風向標。不過唐吉田認為,勞教制度在中國出現50多年來,一直是中共鎮壓異己最得力的工具,要中共徹底放棄使用勞教,他並不樂觀。

新唐人記者林莉、林瀾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