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天一綜合報導)現年83歲的桑德拉•戴•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是美國歷史上首位女性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1981年由共和黨總統裡根任命,至2006年退休。2000年12月,奧康納參與了對極具爭議的布希訴戈爾(Bush v. Gore)一案的判決,並投出了決定美國總統歸屬的關鍵一票。
本週,已經退休7年的奧康納向《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坦言,最高法院大概當初就不應該聽取這項訴訟案。
的確,聯邦最高法院對布希訴戈爾案的判決意義重大,不僅在當時引起了潮水般的憲法爭論,至今仍然讓人回味無窮,引發無限猜想。如果大選夜的最初結果沒有變動,民主黨人阿爾•戈爾(Al Gore)成為總統,現在的美國又會是怎樣的呢?
然而,歷史終究無法更改。奧康納在13年後提出質疑,還是由於最高法院在此案中的憲法界限模糊,是否應該判決依然存在爭議。
回到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之夜,根據各州的票數統計和對投票點的調查(Exit Polls),美國各大媒體接連宣布戈爾獲勝,因為他在選舉團(Electoral College)中似乎已經得到了超過270張的優勝票。但是在接近凌晨時候,佛羅裡達州的票數卻突然轉向,多項數據皆指向小布希將在此州獲勝,因而也將拿下這至關重要的25張選舉團選票,一舉翻身。
不過,由於小布什在佛羅裡達州僅以1874張普選選票勝出,優勢低於0.5%,因此當地選舉部門將自動開始重新計票(Recount),以保證結果的準確。在經過機器重新計票後,小布希的優勢縮小至327票,而且仍在繼續,總統歸屬似乎就在一線之間。與此同時,戈爾一方提出差距如此微小,必須進行手工計票,以杜絕機器計票時的漏洞。這一提議也得到佛羅裡達州最高法院的判決贊同。
就在這關鍵一刻,小布什團隊突然提出上訴,認為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不同的計票方式並不符合憲法。於是,聯邦最高法院選擇聽取了這件訴訟案,先廢除了佛羅裡達州最高法院的判決,後宣布重新計票停止,使小布什的優勢最終停留在了537票。
最後的全國統計結果是,雖然戈爾在普選中獲勝(48.4%比47.9%),比小布什多得了五十餘萬張民眾選票,但小布什依靠佛羅裡達州正好拿下了271張選舉團選票,多於戈爾的266張,因此成為新一任美國總統。
總統候選人沒有獲得多數普選選票,卻在選舉團中獲勝,在美國歷史上是第四次。
13年後的今天,奧康納在談到這件訴訟案時說,最高法院不該在激烈的選舉中接手這件訴訟案,特別是後來的判決對最高法院的整個形象都造成了嚴重的打擊。
「大概當時最高法院就應該說,『我們不會聽取,再見。』」奧康納對《芝加哥論壇報》說,「結果是,佛羅裡達州的選舉工作人員本身就沒有做好工作,把這場選舉搞得一團糟,而最高法院又製造了更大的問題。」
聯邦最高法院是三權分立中最為「被動」的機關,扮演著一個憲法「保護者」(Conservationist)的角色,一般不會插手激烈的「政治」爭論,而會把這些燙手的山芋先扔給白宮或者國會。比如說,「政治問題」(Political Question)就是最高法院經常拒絕聽取一件訴訟案的理由之一。
因此,幾乎只有在萬不得已、必須對憲法進行「最終解讀」(Ultimate Interpretation)的情況下,最高法院才會在政治爭論中帶頭。像最近的同性戀爭論、移民改革爭論、以及槍支管制改革爭論,最高法院很長時間都一聲不吭,甚至在短期內也不會接手。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聯邦最高法院對布什訴戈爾一案的判決的確有些反常,但究竟是對是錯還要留後人解讀,由歷史來評判。
如果最高法院允許佛羅裡達州繼續重新計票,選舉結果是否會有不同?這些我們都無從而知。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竟也成為千古謎案。
本週,已經退休7年的奧康納向《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坦言,最高法院大概當初就不應該聽取這項訴訟案。
的確,聯邦最高法院對布希訴戈爾案的判決意義重大,不僅在當時引起了潮水般的憲法爭論,至今仍然讓人回味無窮,引發無限猜想。如果大選夜的最初結果沒有變動,民主黨人阿爾•戈爾(Al Gore)成為總統,現在的美國又會是怎樣的呢?
然而,歷史終究無法更改。奧康納在13年後提出質疑,還是由於最高法院在此案中的憲法界限模糊,是否應該判決依然存在爭議。
回到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之夜,根據各州的票數統計和對投票點的調查(Exit Polls),美國各大媒體接連宣布戈爾獲勝,因為他在選舉團(Electoral College)中似乎已經得到了超過270張的優勝票。但是在接近凌晨時候,佛羅裡達州的票數卻突然轉向,多項數據皆指向小布希將在此州獲勝,因而也將拿下這至關重要的25張選舉團選票,一舉翻身。
不過,由於小布什在佛羅裡達州僅以1874張普選選票勝出,優勢低於0.5%,因此當地選舉部門將自動開始重新計票(Recount),以保證結果的準確。在經過機器重新計票後,小布希的優勢縮小至327票,而且仍在繼續,總統歸屬似乎就在一線之間。與此同時,戈爾一方提出差距如此微小,必須進行手工計票,以杜絕機器計票時的漏洞。這一提議也得到佛羅裡達州最高法院的判決贊同。
就在這關鍵一刻,小布什團隊突然提出上訴,認為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不同的計票方式並不符合憲法。於是,聯邦最高法院選擇聽取了這件訴訟案,先廢除了佛羅裡達州最高法院的判決,後宣布重新計票停止,使小布什的優勢最終停留在了537票。
最後的全國統計結果是,雖然戈爾在普選中獲勝(48.4%比47.9%),比小布什多得了五十餘萬張民眾選票,但小布什依靠佛羅裡達州正好拿下了271張選舉團選票,多於戈爾的266張,因此成為新一任美國總統。
總統候選人沒有獲得多數普選選票,卻在選舉團中獲勝,在美國歷史上是第四次。
13年後的今天,奧康納在談到這件訴訟案時說,最高法院不該在激烈的選舉中接手這件訴訟案,特別是後來的判決對最高法院的整個形象都造成了嚴重的打擊。
「大概當時最高法院就應該說,『我們不會聽取,再見。』」奧康納對《芝加哥論壇報》說,「結果是,佛羅裡達州的選舉工作人員本身就沒有做好工作,把這場選舉搞得一團糟,而最高法院又製造了更大的問題。」
聯邦最高法院是三權分立中最為「被動」的機關,扮演著一個憲法「保護者」(Conservationist)的角色,一般不會插手激烈的「政治」爭論,而會把這些燙手的山芋先扔給白宮或者國會。比如說,「政治問題」(Political Question)就是最高法院經常拒絕聽取一件訴訟案的理由之一。
因此,幾乎只有在萬不得已、必須對憲法進行「最終解讀」(Ultimate Interpretation)的情況下,最高法院才會在政治爭論中帶頭。像最近的同性戀爭論、移民改革爭論、以及槍支管制改革爭論,最高法院很長時間都一聲不吭,甚至在短期內也不會接手。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聯邦最高法院對布什訴戈爾一案的判決的確有些反常,但究竟是對是錯還要留後人解讀,由歷史來評判。
如果最高法院允許佛羅裡達州繼續重新計票,選舉結果是否會有不同?這些我們都無從而知。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竟也成為千古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