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4日電)美商科技大廠英特爾逾百顆中央處理器CPU樣品,從民國98年起遭協力廠商員工盜賣,台北地院依業務侵占等罪將前員工等判刑。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英特爾協力廠商,前宏�產品經理歐姓男子從民國98年起,侵占約200顆到300顆的英特爾的測試版中央處理器(CPU),以約5成市價出售給劉姓男子。
前戴爾台灣分公司物流管理師彭姓男子,負責物料報廢作業,卻從99年5月起將應銷毀的測試版CPU侵占約50顆,再以數千元不等價格也賣給劉男。劉男向兩人大量收購CPU後,再轉交給他人拍賣。
事發後,歐男和彭男雙雙離職。法院審理時,彭男認罪,且和公司達成和解。歐男辯稱測試版的CPU是公司不要的東西,他可做任何處理;劉男辯稱當時網路上都能買到測試版CPU。
但法官調查後認定,兩人說法是為卸責,依業務侵占罪將彭、歐兩人分別判緩刑2年、1年4月徒刑,劉男依普通贓物罪判刑1年6月,全案可上訴。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英特爾協力廠商,前宏�產品經理歐姓男子從民國98年起,侵占約200顆到300顆的英特爾的測試版中央處理器(CPU),以約5成市價出售給劉姓男子。
前戴爾台灣分公司物流管理師彭姓男子,負責物料報廢作業,卻從99年5月起將應銷毀的測試版CPU侵占約50顆,再以數千元不等價格也賣給劉男。劉男向兩人大量收購CPU後,再轉交給他人拍賣。
事發後,歐男和彭男雙雙離職。法院審理時,彭男認罪,且和公司達成和解。歐男辯稱測試版的CPU是公司不要的東西,他可做任何處理;劉男辯稱當時網路上都能買到測試版CPU。
但法官調查後認定,兩人說法是為卸責,依業務侵占罪將彭、歐兩人分別判緩刑2年、1年4月徒刑,劉男依普通贓物罪判刑1年6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