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16日電)監察院今天以綠島文化園區效益不彰糾正文化部。文化部回應,因土地權屬複雜,因而未能於計畫核定期程完成土地撥用。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李炳南、程仁宏提案,糾正文化部(原文建會),糾正案文指出,文化部(原文建會)籌設「綠島文化園區」,計畫核定期程自民國95至98年度止,並應於97年5月20日以前完成全區開放作業。
糾正案文表示,文化部(原文建會)事前沒能審慎評估規劃,事後也沒有積極協調相關機關辦理土地撥用事宜,導致計畫執行至今6年,園區土地仍分屬各單位管理,缺乏有效整合,不利於歷史文化資產保存。
文化部今天回應,有關綠島文化園區,是於民國95年起由原文建會開始籌設辦理,因土地權屬複雜,難以立即釐清,因而未能於計畫核定期程完成土地撥用。
文化部指出,文化部成立後,即積極接續辦理此案,除於101年12月底前,陸續協調各土地權管單位,於獲相關單位同意後,即開始洽請財政部國產署辦理土地撥用,經數次協商後,已於102年4月中旬函送土地撥用計畫書予國產署審核中,101年之計畫預算執行率亦達90.74%。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李炳南、程仁宏提案,糾正文化部(原文建會),糾正案文指出,文化部(原文建會)籌設「綠島文化園區」,計畫核定期程自民國95至98年度止,並應於97年5月20日以前完成全區開放作業。
糾正案文表示,文化部(原文建會)事前沒能審慎評估規劃,事後也沒有積極協調相關機關辦理土地撥用事宜,導致計畫執行至今6年,園區土地仍分屬各單位管理,缺乏有效整合,不利於歷史文化資產保存。
文化部今天回應,有關綠島文化園區,是於民國95年起由原文建會開始籌設辦理,因土地權屬複雜,難以立即釐清,因而未能於計畫核定期程完成土地撥用。
文化部指出,文化部成立後,即積極接續辦理此案,除於101年12月底前,陸續協調各土地權管單位,於獲相關單位同意後,即開始洽請財政部國產署辦理土地撥用,經數次協商後,已於102年4月中旬函送土地撥用計畫書予國產署審核中,101年之計畫預算執行率亦達9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