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案 菲海防隊恐違規

2013年05月18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05月18日訊】(中央社馬尼拉18日綜合外電報導)「菲律賓星報」(Philippine Star)報導,知悉菲國政府調查內情的人士昨天說,菲國海岸防衛隊人員對台灣漁船開槍一事,可能已違反相關規定,包括是否應該鳴槍示警。

據報導,一位由於調查尚未結束而不願具名的官員說:「雖然可能是自衛行為,接下來應該問的問題是:當時立刻開火是否恰當?交戰守則為何?」

這位官員還說:「即使他們採取自衛行動,馬上開火是否合理?菲律賓海岸防衛隊的交戰守則是如何規定?」

菲律賓星報是總部設在馬尼拉的英文日報,是菲律賓的主流報紙之一。

報導說,這位官員認為其中有海岸防衛隊交戰守則違規情事,例如,海岸防衛隊隊員承認曾鳴槍示警,但根據規定,一般來說,不允許鳴槍示警,而是要求海岸防衛隊隊員採取其他方式,讓外來入侵者離開菲律賓領域。

報導指出,鳴槍示警的時機只有在遇到極端情況下,或入侵船隻明顯展現出敵意時。

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BI)初步調查結果是根據海岸防衛隊提交的事故報告,以及和海岸防衛隊員及菲國漁業暨水資源局(BFAR)相關人員的約談紀錄,再加上涉案槍械的彈道測試。

菲律賓國家調查局昨天同時向媒體展示涉案槍械,包括8支M-16步槍、6支M-14步槍和1挺機關槍。官方報告預計下週出爐。

國家調查局尚未派遣小組到台灣檢查受害漁船、取得65歲台灣罹難船員洪石成同船船員的說法。

菲國海岸防衛隊在事件報告中解釋,編號MCS-3001公務船船員對空鳴槍示警,並拉響警報要求台灣漁船停下來。

菲國海岸防衛隊宣稱,台灣漁船先往後再加速前進,幾乎撞到MCS-3001船尾。

海岸防衛隊再度鳴槍警告,但台灣船隻拒絕停止,雙方展開高速海上追逐。他們說,台灣漁船多次試圖讓他們沉船,促使他們對船開火。

然而台灣媒體報導說,台灣漁船船身出現50多個彈孔。影片顯示,海岸防衛船當時追逐台灣漁船。

菲律賓星報報導還說,另一位消息人士表示:「這證實當時的確發生追逐。MCS-3001公務船正追逐台灣漁船。這表示這兩艘船在海上並非靜止不動。」

這位人士說:「如果菲律賓國家調查局調查結果顯示,公務船上的菲國海岸防衛隊隊員犯了錯,那麼他們將不得不為自己的行為面對後果,但如果公務船上的菲國海岸防衛隊隊員所言為真,那麼證明他們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