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5月27日訊】中國互聯網研究者、現任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的古川,從2003年起廣泛參與各種社會活動,後來一直低調地參與維權事件,並因此兩次被國保抄家和禁止出境。他在寫過的一篇文章中說,自己曾被一群素質低下、蠻橫無恥、為黨國充當打手的狗奴才強迫失蹤63天。
慘無人道的酷刑發生在黑監獄中
這篇題為《『茉莉花』飛來『黑頭套』—被綁架失蹤63天的日子裡》的文章,詳細記錄了這一過程。「2011年2月19日,是一個讓我永世難忘的日子。這一天下午4點左右,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區分局的20多名國保警察闖入我租住的天通西苑二區5號樓5單元802家中,強行將我綁架抬走。之後到4月22日的63天『被失蹤』的日子裡,我先後被關押在三個『黑監獄』,對我實施的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就發生在這三個『黑監獄』中」。
「這一切都是因為2月17日下午,我在推特(TWITTER)上轉發了有關『中國茉莉花革命』的信息。18日晚上,我就接到昌平區國保陳世傑的電話,說第二天早上9點要來我家找我『喝茶』,19日上午國保來談了一陣後走了。下午卻再次返回,這次國保幾十個人強行闖進我家,幾個人圍著我,他們抓住我的雙手,試圖將我的雙手反剪到背後,但由於我使勁反抗,他們沒能成功。他們一看這樣不行,就試圖將我抬起來,但由於我緊緊抓住一個國保的衣服,他們又沒有成功,這名國保當時還喊『他緊緊抓住了我』。後來他們變換姿勢,才將我抬了起來,四個人分別抓住我的雙臂與雙腿,將我抬出了門。反抗之中,我的眼鏡掉在了地上,穿的拖鞋也掉了一隻在地上。我就這樣四肢朝天被他們抬走了。」
「不過我認為,國保只是借茉莉花之機整我,可能認為我之前很不聽話想趁機教訓我,還有就是因為我們夫妻常年為維權網工作。」
他認為,三個黑監獄都是位於北京郊區的賓館。第一個祕密關押地大概是在昌平區,第二個大概是在密雲區,第三個可能是昌平區的『九華山莊』。「不過這些都是猜測,還無法證實。」
63個黑暗晝夜
古川在文章中描寫了自己在黑監獄渡過的63個黑暗晝夜。
「在63天中,前後有15天不讓睡覺。最初三個北京市局國保審訊我的時候要求我跪下,被我拒絕後,他們強行將我踢打跪下,又強行脫光我的衣服,其中一個國保還對我進行『性騷擾』,用腳碰我的生殖器。最後還恐嚇說如果明天真發生『茉莉花革命』,今天就將我殺了。還說這荒郊野嶺的,有的是地方,可以將我挖個坑埋了。並說到了這裡就要守『規矩』。所謂『規矩』,就是有人進入房間要說『領導好』,有事情,比如要上廁所、喝水、吃飯要喊『報告』。」
「正式的審問是從2月20日下午開始的。集中在關於我在推特上轉發信息的問題上,認定我的轉推就是對『中國的茉莉花革命』進行了宣傳,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2月22日下午又對我進行了一次審問,從下午持續到深夜,這次審問主要提到的是維權網的事情,他們認定我參與了維權網的工作。期間還有很多次提審,還會打探各種隱私問題,非常無恥。最後並沒有給我具體定什麼罪名,只說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在第一個黑監獄,由十名昌平區警察24小時看守,兩人一組共五組,每兩小時一班輪流看著我,上廁所、洗澡都貼身監視。後來換成四小時一班。換到第二個『黑監獄』之後,他們變成八個人共四組,兩人一組六小時一班輪流看守,一直持續到我獲釋。」
「悔過」與「保證」非真心
古川還提到:「2011年2月28日,國保逼我寫了一份保證書,但是說寫得不深刻不行。3月17日,我又被迫寫了一份,說還是不夠深刻。4月21日,市局國保領導來了,要求我寫一份悔過書,他給我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我按照他的要求而寫,內容包括我和妻子李昕艾的個人情況、違反的法律、悔過反省、今後的打算等五部分。4月22日早上,又要求我寫一份保證書,並讓我把我們夫婦二人的姓名與身分證號碼填上,按他們提供的模板抄寫一遍就行。其內容大致如下:一、擁護黨和政府,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二、不再發表反對黨和政府,反對社會主義制度的文章;三、不再為維權網工作以及不再參與維權活動;四、不接受媒體或其他人的約談;五、不得將這段經歷寫成文章發表;六、說服我妻子李昕艾,讓她也不再與政府作對。」
但他表示,無論如何,對於那些所謂的「認識」、「悔過」與「保證」,自己都不會當真,「因為那是在暴力威脅之下所作的,不是出自我的良知與真心。」
中共「受驚」 開始紅色恐怖抓捕
中共當局對於當時「號召茉莉花集會」的消息「受驚」過度,開始在全國大肆抓捕。2月19日開始,大批異見人士被失蹤,不少網友被警察找上門,要求提供服務器記錄,希望能揪出是誰發出的信息。
據維權網統計,此次聲勢浩大的紅色恐怖行動,導致有至少百餘人被抓捕,更多的人被警方約談。
在今年2月19日,中國「茉莉花」革命被鎮壓兩周年的日子,大陸網友開始在網路揭露中共國保的罪行,收集受害者的名單、被關押失蹤時間以及遭遇。
慘無人道的酷刑發生在黑監獄中
這篇題為《『茉莉花』飛來『黑頭套』—被綁架失蹤63天的日子裡》的文章,詳細記錄了這一過程。「2011年2月19日,是一個讓我永世難忘的日子。這一天下午4點左右,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區分局的20多名國保警察闖入我租住的天通西苑二區5號樓5單元802家中,強行將我綁架抬走。之後到4月22日的63天『被失蹤』的日子裡,我先後被關押在三個『黑監獄』,對我實施的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就發生在這三個『黑監獄』中」。
「這一切都是因為2月17日下午,我在推特(TWITTER)上轉發了有關『中國茉莉花革命』的信息。18日晚上,我就接到昌平區國保陳世傑的電話,說第二天早上9點要來我家找我『喝茶』,19日上午國保來談了一陣後走了。下午卻再次返回,這次國保幾十個人強行闖進我家,幾個人圍著我,他們抓住我的雙手,試圖將我的雙手反剪到背後,但由於我使勁反抗,他們沒能成功。他們一看這樣不行,就試圖將我抬起來,但由於我緊緊抓住一個國保的衣服,他們又沒有成功,這名國保當時還喊『他緊緊抓住了我』。後來他們變換姿勢,才將我抬了起來,四個人分別抓住我的雙臂與雙腿,將我抬出了門。反抗之中,我的眼鏡掉在了地上,穿的拖鞋也掉了一隻在地上。我就這樣四肢朝天被他們抬走了。」
「不過我認為,國保只是借茉莉花之機整我,可能認為我之前很不聽話想趁機教訓我,還有就是因為我們夫妻常年為維權網工作。」
他認為,三個黑監獄都是位於北京郊區的賓館。第一個祕密關押地大概是在昌平區,第二個大概是在密雲區,第三個可能是昌平區的『九華山莊』。「不過這些都是猜測,還無法證實。」
63個黑暗晝夜
古川在文章中描寫了自己在黑監獄渡過的63個黑暗晝夜。
「在63天中,前後有15天不讓睡覺。最初三個北京市局國保審訊我的時候要求我跪下,被我拒絕後,他們強行將我踢打跪下,又強行脫光我的衣服,其中一個國保還對我進行『性騷擾』,用腳碰我的生殖器。最後還恐嚇說如果明天真發生『茉莉花革命』,今天就將我殺了。還說這荒郊野嶺的,有的是地方,可以將我挖個坑埋了。並說到了這裡就要守『規矩』。所謂『規矩』,就是有人進入房間要說『領導好』,有事情,比如要上廁所、喝水、吃飯要喊『報告』。」
「正式的審問是從2月20日下午開始的。集中在關於我在推特上轉發信息的問題上,認定我的轉推就是對『中國的茉莉花革命』進行了宣傳,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2月22日下午又對我進行了一次審問,從下午持續到深夜,這次審問主要提到的是維權網的事情,他們認定我參與了維權網的工作。期間還有很多次提審,還會打探各種隱私問題,非常無恥。最後並沒有給我具體定什麼罪名,只說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在第一個黑監獄,由十名昌平區警察24小時看守,兩人一組共五組,每兩小時一班輪流看著我,上廁所、洗澡都貼身監視。後來換成四小時一班。換到第二個『黑監獄』之後,他們變成八個人共四組,兩人一組六小時一班輪流看守,一直持續到我獲釋。」
「悔過」與「保證」非真心
古川還提到:「2011年2月28日,國保逼我寫了一份保證書,但是說寫得不深刻不行。3月17日,我又被迫寫了一份,說還是不夠深刻。4月21日,市局國保領導來了,要求我寫一份悔過書,他給我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我按照他的要求而寫,內容包括我和妻子李昕艾的個人情況、違反的法律、悔過反省、今後的打算等五部分。4月22日早上,又要求我寫一份保證書,並讓我把我們夫婦二人的姓名與身分證號碼填上,按他們提供的模板抄寫一遍就行。其內容大致如下:一、擁護黨和政府,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二、不再發表反對黨和政府,反對社會主義制度的文章;三、不再為維權網工作以及不再參與維權活動;四、不接受媒體或其他人的約談;五、不得將這段經歷寫成文章發表;六、說服我妻子李昕艾,讓她也不再與政府作對。」
但他表示,無論如何,對於那些所謂的「認識」、「悔過」與「保證」,自己都不會當真,「因為那是在暴力威脅之下所作的,不是出自我的良知與真心。」
中共「受驚」 開始紅色恐怖抓捕
中共當局對於當時「號召茉莉花集會」的消息「受驚」過度,開始在全國大肆抓捕。2月19日開始,大批異見人士被失蹤,不少網友被警察找上門,要求提供服務器記錄,希望能揪出是誰發出的信息。
據維權網統計,此次聲勢浩大的紅色恐怖行動,導致有至少百餘人被抓捕,更多的人被警方約談。
在今年2月19日,中國「茉莉花」革命被鎮壓兩周年的日子,大陸網友開始在網路揭露中共國保的罪行,收集受害者的名單、被關押失蹤時間以及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