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水潑鄉幹部 手銬遊街近半小時

【新唐人2013年05月28日訊】大陸網傳一位13歲的小女孩,不慎將水潑到一位鄉幹部車上,被鄉幹部用手銬銬住遊街20多分鐘,激起民憤。派出所回應,女孩個頭較大,沒看出是未成年。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請看本臺記者的報導。

5月27號有網友在微博爆料,4月6號,貴州省赫章縣可樂鄉書記袁澤泓,因為一個13歲女孩不慎將水淋到鄉政府的車上,而用手銬銬住女孩遊街20多分鐘,女孩的嫂嫂,當場被鄉幹部隨行的30多名工作人員、和鄉派出所人員,圍毆昏死,事後,女孩還遭到12小時的非法拘禁。

大陸維權人士鄭聯爲:「那真是土匪霸道行為啊。當官的就覺得他是太上皇,老百姓都是賤民、屁民,不敢拿他怎麼樣。」

大陸律師高承才:「這是絕對違法人權和法律的,這個是絕對不允許的,任何一個現代國家哪有這種現象呢?這是在我們中國法制上的恥辱。看到這個事情非常心痛的,權大於法,在國內非常非常普遍。」

袁澤泓在面對媒體採訪時聲稱,派出所拷住女孩確有其事,但沒有遊行。派出所因為女孩個頭較大,沒有看出她是未成年。銬住女孩的原因是她和她的家人暴力抵抗執法。不但用髒水潑,還和姐姐、嫂嫂三人圍攻副鄉長。而這一說法,被網民稱為「弱智的狡辯」。

鄭聯爲:「法律是他們說了算,在中國相對來講,根本就沒有法律。都是當官的一言堂,他叫你有罪坐牢,你就得有罪坐牢,你殺了人,他叫你回家過年,你就回家過年。」

此外,鄉政府還將事件向上級匯報,認為這是一起有組織、預謀的、對抗政府的惡性行為,要求女孩家屬賠償副鄉長醫療費用和公開道歉,並希望上級調查女孩家庭是否屬於有保護傘的地方黑惡勢力等。

新唐人記者熊斌、丁寧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