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美監控者 突然在香港「消失」

2013年06月11日美國
【新唐人2013年6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林凱洱綜合報導)自曝身分揭露美國政府祕密對網路與電話監控計畫的前美國中情局人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11日傳出他從香港酒店退宿後行蹤不明,但據信人仍在香港。

斯諾登9日在香港主動曝光身分,承認自己就是向英國《衛報》與美國《華盛頓郵報》揭祕美國政府監聽及側錄行動的「深喉嚨」,旋即成為媒體追蹤報導的焦點。

據了解,斯諾登於10日離開所住的香港酒店。英國《衛報》(The Guardian)記者麥卡斯吉(Ewen MacAskill)表示,斯諾登還在香港,「他在洩密文件前安排好每個細節,之後決定公布身分。所以他其實都想好了。但是他曝光後的計畫一直都很不明確。」

英雄或叛徒 引爭論

斯諾登是「英雄」亦或「叛徒」,引起爭論。據其自述,他是因為不滿美國政府允許情報單位打造監控機器,不想活在言行都遭到監控的世界,才決定挺身而出。

不過,不少美國國會議員向奧巴馬政府提出起訴斯諾登的要求,因為他洩露了國家機密。美國國家安全局已將案件移送司法部,情報單位也正在檢視這起洩密案所造成的傷害。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席崔(Nanda Chitre)指出,司法部門已對使用授權管道,但公開未授權揭露機密文件資料的個人展開初步調查。

美國司法部尚未說明,是否會向香港特區政府提出引渡斯諾登的要求。

盡管要求起訴斯諾登的聲浪不小,但也有2萬多人在白宮網站連署,要求奧巴馬特赦他可能涉及的洩密罪刑。

《華郵》調查:美民眾挺反恐監控計畫

另一方面,一份由《華盛頓郵報》與皮尤研究中心在6日至9日所做的調查顯示,高達五成六的美國人支持政府的反恐措施,這與911美國遭遇恐怖攻擊後的調查結果,並無太大改變。還有高達62%的民眾認為,即使會侵犯個人隱私,聯邦政府調查可能發生的恐怖威脅更為重要。

過去4年來,29歲的斯諾登在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外包商任職。此前他在夏威夷工作,和女友同住豪宅,年薪約20萬美元。

《衛報》5日先報導Verizon電訊公司奉法院命令交出一定時間內的電話資料;次日《衛報》及美國《華盛頓郵報》又報導微軟、谷歌、蘋果等九大網路巨頭開後門,允許情報單位取得使用者的影音資料、照片與電子郵件。

報導公布後引起軒然大波,美國政府被懷疑侵犯公眾隱私。時間點又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訪問美國,美國欲對中共施壓,指控其大規模竊取美國公私機構資訊之際,令美國政府十分難堪。

美國陸軍士兵曼寧(Bradley Manning)因涉嫌向維基解密網站提供伊拉克和阿富汗戰事等大量外交機密資訊,於2010年5月被捕,全案仍在軍事法庭審理,曼寧面臨至少2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事件在美國同樣引起正反兩極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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