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權法 美高院否決關鍵條款

2013年06月25日美國
【新唐人2013年06月26日訊】接下來我們來看一組美國國內方面的消息。繼本週一對《平權法案》做出判決後,美國最高法院今天作出裁決,否決了美國投票權法案的關鍵條款。

在當天的判決中,最高法院繞開了《選舉法案》是否違憲的問題,轉而選擇廢除與該法案涉及地區有關的第四項條款。首席大法官羅伯斯的理論是,時代已經變了,所以受《選舉法案》影響的地區必須由美國國會重新進行規劃。

該決定將使得保護少數族裔投票權的第5條的實行變得更加困難。總統歐巴馬當天對這一判決提出了批評。他通過一份聲明表示,這個判決使得多年以來為平等投票權建立的機制徹底作廢。他表示會要求國會通過新的法律,確保每個公民都會在投票時受到平等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