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中國沒有新聞自由 只有“黨人辦報”

2013年07月01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7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隋念綜合報導)目前在河北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擔任教授的孫旭培素有“中國最為敢言的新聞研究學者”之稱。他曾擔任中國社科院新聞研究所所長,1984年參與起草中國第一份新聞法草案,但始終未獲通過。日前,孫旭培接受《騰訊網》新聞中心編輯沈洪的採訪,並發表在《紐約時報》中文網上。下面是這篇採訪的文摘轉載。

曾起草《新聞法》但始終沒有被通過

孫旭培介紹說,“經歷“文革”的中國人都對媒體的所作所為十分痛恨,自1980年起,每年都有新聞界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兩會上要求制定新聞法,保護媒體說真話的權利。”1984年,時任人大教科文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胡績偉找到孫旭培,請他去籌備指定新聞法的工作。

“於是教科文委員會與新聞所合辦一個新聞法研究室,由我負責具體工作。我們招新聞法研究生,辦《新聞法通訊》,編寫《新聞法知識講座》,跟胡績偉到各地召開徵求新聞立法意見的討論會。後來我帶著兩個研究生起草了第一份新聞法草案。胡績偉組織討論,修改多次。我們的草案有兩個提法可能是最敏感的。一是提到“保障社會主義新聞自由”,二是“報紙刊物的創辦也可由自然人進行”。這招致胡喬木的不滿。他做過許多次指示,最主要的有:新聞立法的目的應是有利於加強黨的領導;新聞媒體的創辦,由出版法去規定,新聞法不要管;先出臺出版法,再出臺新聞法。出版法草案另有一些人起草,結果很像個出版管理條例,在人大也很難形成統一看法。出版法草案通不過,新聞法就沒戲了。

與此同時,上面還讓上海也起草了一個新聞法草案,連同後來新聞出版署起草的,一共有三個草案。但是草案再多,也沒有任何結果。到1990年代,多次人代會上,都有代表的提案,催促新聞立法,但總是被回答:新聞立法正在進行中。這顯然不是真話。後來乾脆回答:新聞立法排在遠期規劃中。

中國出版界一直存在“法外禁載”現象

其實,中國是有憲法的,憲法中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孫旭培說,“可是在中國,誰要提出依憲施政,按社會主義的憲法搞憲政,還是個冒風險的事;憲法規定有言論出版自由,可媒體都認為這個詞彙太敏感,極力回避。”孫旭培舉例說,“其實,1949年制訂的《政協共同綱領》就規定有“保護報導真實新聞的自由”。更重要的是,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這出版自由就是新聞自由,英語裡用的是同一個詞。我們現在即使不用新聞自由,談言論出版自由不也是一樣很難嗎?你看我們的刊物發過幾篇言論出版自由的文章?我們建國以來有哪個部門開過言論出版自由的會?連學術會議也不敢開。

所以,即使孫教授提倡的只是在一黨專政下的“適度的新聞自由”,他的最重要的一本學術著作《坎坷之路:新聞自由在中國》,還是一直沒有出版社敢於出版。“我多次要求出版社為我提供一份書面資料,說明我的著作違背了合同上所列的11項禁載內容(其中前10條都是《出版管理條例》上所規定的)中的哪些條文。還有違背什麼其他規定的,只要有文可查的,我都認了。但是他們始終沒有提供。祕密在於出版界一直存在的“法外禁載”,即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條文作依據,而禁止發表或出版。他們憑長期在極為嚴格的管理中所積累起來的感覺,就知道什麼東西出版了,出版社就要倒楣,根本不需要看《出版管理條例》。他們為我舉出多個因出了一本不該出的書,而導致出版社被解散的例子。這些事雖不一定發新聞,但在出版圈子裡會拿出來殺雞儆猴,讓大家曉以利害。可歎在中國,並沒有”法無禁止即自由”,而是法不禁止也不一定自由。一切憑有關部門琢磨“社會效果”如何而定。可是作者或其他人無權對“社會效果”做出評判。”

中國沒有新聞自由,只有“黨人辦報”

孫旭培說:“我三十多年來思考最多的問題是:中國從晚清到民國都有民營報紙和出版自由,為什麼到1949年這個歷史突然中斷?如果中國再走上新聞自由之路,現實中的一系列不適應、不配套,甚至不允許又怎麼解決呢?許多問題如一堆螃蟹互相撕咬。”採訪中曾提到流傳很廣的陳雲的一句話,也許可以回答孫教授的疑問,陳雲說:“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制定了一個新聞法, 我們共產黨人仔細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辮子,鑽它的空子。現在我們當權,我看還是不要新聞法好,免得人家鑽我們空子。沒有法,我們主動,想怎樣控制就怎樣控制。”

可是孫旭培認為,“在文明國家裡新聞出版自由是公民的權利,不能從如何掌握馭民之術的角度去看是要還是不要。而且,我認為一個政黨當初用自由民主號召全國人民,取得政權,就應該兌現承諾,這是起碼的政治倫理。”

他認為目前沒有“文人辦報”,只有“黨人辦報”。“文人辦報”是在有言論自由制度的條件下出現的,現在只有“黨人辦報”,而且是唯一政黨的報紙。報人以黨性原則為依歸。只要跟著黨的路線走,對人民造成再大的禍害,也安然無事。大躍進、文革中一些新聞人的所作所為沒有受到什麼追究,就是證明。他們是在既無新聞法,也無法有強烈的新聞道德意識的情況下工作的。

他認為,“在各項自由中,言論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礎。”“我國長期不提自由,沒有自由就無民主可言。”所以,在幾十年的理論研究中,“新聞自由的提法阻力最大”。

孫旭培主張“新聞改革小步前進,不斷發展。”他舉例說,“一個省的宣傳部門,你去年下達各種報導方面的禁令1000次,今年能不能降到800次,明年能不能降到五六百次,若干年後降到五六十次,新聞自由度就會有一個顯著的提高。我用1000次描述一個省的禁令並不不誇張。2006年南方一個新聞集團一年接到來自各方面的各種指示、禁令3700次,平均每天達10次之多。”

“又如,民辦報紙現在條件不成熟,能不能將都市報改成公共報紙形式,即報紙所有制不變,但不要設主管單位。如果全都改做不到,能否先讓七八家都市報做試點?現在,新聞體制領域比哪個領域的改革都少,不但不漸進,還不時看到倒退。比如,《南方週末》搞了跨地區監督十多年,受到人民的歡迎,因為機關報體制下難以進行的監督在這家報紙上得到一些展現。本來我以為國家還會再布幾個這樣的點,進行跨地區監督,沒想到,宣傳管理部門頂不住各地一些有權者的反對,竟於2005年完全禁止了跨地區監督。有關部門應該捫心自問,這樣做符合新聞改革發展的大趨勢嗎?這樣做是不是一種政治上的短期行為?這樣做該不該為近五六年更加升級的腐敗、濫權承擔責任呢?”

即便如此艱難,孫旭培一直抱有樂觀的態度。他說:“不管世道多黑、多吊詭,總還有一種基本的民意在運行,順著這股民意去思考,你就無須悲觀,社會終究會沿著民意走,那些張牙舞爪的勢力終究會垮 掉。這個信念使我在政治形勢無論是好還是不好的時候,個人無論處於順境還是逆境的時候,都能堅持自己的研究方向不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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