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3日訊】說到法庭,人們首先聯想到的就是維護公平、正義的地方。然而,中共的法庭不是,那裡是一個放縱罪惡、迫害善良、褻瀆法律的地方。中共好話說盡,壞事干絕,從來不講法律,卻偏愛用法律遮醜,拿法律當遮羞布,意圖遮住自己邪靈、惡魔的臉,6月9日中共法庭上演劉志軍的「司法鬧劇」與6月21日大連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司法丑戲」,生動的證明了這一點。
一、3個半小時與12小時
劉志軍從政25年,擔任鐵道部部長8年,作案周期超長;涉嫌貪腐金額特別巨大;姦淫、嫖宿女性不斷;情節、後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其被司法機關追繳的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美元23萬,歐元223萬,加元15萬,港元8千多萬等;股票賬戶9個,股票山東黃金27700股,佳電股份60萬股,300萬人民幣的理財產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汽車16輛;書畫飾品612件。
有人在網上將這些臟產進行折算,高達48億人民幣。丁書苗送劉志軍三美女,劉就為她謀取中標30億元的項目,丁書苗24億元中介費對應的工程項目,總造價約1800億元。劉志軍案光案卷材料就達477卷之多,相關罪證有400多份,法庭經過短短的3個半小時就審理完畢,體現了驚人的司法審理速度,堪稱世界奇跡。
對比3個半小時的貪腐巨案,6月21日,大連西崗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13名法輪功學員,指控他們為民眾安裝了能收看《新唐人電視台》的衛星接收器,庭審時間長達12小時。從早上8點30分一直審到晚上20點40分鐘。
陳建剛律師稱:「13個被告有3個開庭的過程當中病的站不住,坐不住,最後有兩個有醫生急救,另案處理了。至少有四個人病的比較嚴重,但是法院想繼續開庭一直到深夜。我們看當事人已經從早到晚受了一天的苦了,我們於心不忍,所以一直跟他們抗爭。法院把門鎖住,不讓律師走。」
後來在11名律師的強烈抗議之下,法院最終在20點40分休庭。有網民諷刺說,與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庭審3個半小時相比,看海外電視難道比受賄6千萬還要嚴重嗎?
陳建剛律師稱,「我那個當事人已經60歲了,他的文化水平最多就是三年級,建築工地工人出生。有人找他去安裝設備,他就去打兩個眼安上,結果電鑽不好使活還沒幹完,就那麼一點點事情關了他350天左右了,到現在還沒個頭。其他的那些人大多數都是如此。」
陳建剛律師稱:「這個案子一系列證據,第一、是牽強附會;第二、是造假;第三、是這些老百姓是淳樸、善良、真誠的人,普通認為犯罪的殺人放火、詐騙或者貪污,現在又包二奶等等,我黨的一些毛病他們都沒有,但是好人是要坐牢的。」
律師的話,道出了為什麼這麼簡單的案件(為老百姓安個鍋),要審這麼長時間,甚至要連夜開庭,就是因為這些人是好人,在中共控制的國家裡,好人要坐牢的。中共的法庭放縱罪惡,保護貪官,可以草草收場;迫害好人,栽贓陷害、無中生有、牽強附會,碰上了較真的精英律師,當然就不那麼容易了。
而劉志軍案,3個半小時的高速審理,還有一個原因是劉志軍審前提出要求,希望庭審時間不要太長,因為他身體不好。審理這樣的貪官,中共的法庭體現了少有的人道,盡量滿足貪官的願望。看來中共對紅朝貪官還是蠻照顧的,真是再腐爛的肉也是身上的肉啊:開庭的當天早上,秦城監獄特意為劉志軍煮上兩個雞蛋,配兩個肉包子、一碗稀粥。中午為劉大人做紅燒肉、魚和米飯,儼然是為劉志軍法庭審理守口如瓶,絕不供出同黨的嘉獎。
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法庭可不管這些人的死活,什麼身體不好、站不住、坐不住,法官們一概視而不見,毫無人性。而這些法輪功學員們之所以身體不支,正是中共一直以來的迫害。其中法輪功學員車中山在大連看守所被嚴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銬腳鐐並被銬在地環上兩個月,有時整晚被綁在老虎凳上,導致車中山這樣一個善良、勤勉、堅忍的壯漢,三次被送醫院搶救。這就是為什麼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非法庭審過程中站不住、坐不住,「病」的比較嚴重的原因。
二、角色錯位與「干臟活」
劉志軍一案中,檢方認為劉志軍坦白徹底,受賄贓款基本挽回,因此提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而辯方律師表示劉志軍並無立功表現,也沒有任何檢舉揭發,在這一點上,檢方辯方被質疑角色錯位,「拿錯發言稿」。的確,在是否具有從輕情節的問題上,檢察院幹了律師的活,而律師則幹了檢察院的活。
如果說劉志軍案中表現出來的僅僅是控辯雙方的角色錯位,那麼在審理法輪功的案件時,通常表現的就是公檢法聯合「干臟活」,在法庭上,公檢法共同把流氓政法委的活給幹了。
2013年4月16日石家莊市長安區公檢法聯合陷害和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邱立英一案中,辯護律師告誡長安區法院副院長王旭「別干臟活兒」,王旭語驚四座:「不幹,你給我發工資啊!」震驚於王庭長的心態和素養之餘,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是:誰給王庭長發工資,他給誰干「臟活兒」?庭審前,法官對邱立英的律師說:「你該怎麼辯,怎麼辯。我該怎麼判,怎麼判。」這種甘做政法委傀儡、打手的「聯合辦案」是中共法庭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常態。
6月21日大連庭審法輪功學員安鍋一案,無論是辯護律師,還是這些法輪功學員都遭受到不公正對待。在此前的4月12日,為本案辯護的程海、王全章等五位律師在法院外曾遭警察挾持、毒打,本次開庭前又有李蘇濱和郭海躍兩名律師被禁止入內,而唐天昊律師更是被暴力驅逐出庭,這些惡劣的行為引起律師界的強烈憤慨。對於被非法關押、迫害一年來的法輪功學員,法庭毫不在意他們的身體狀況,在3位法輪功學員庭審支撐不住,2個需醫生急救的情況下,開庭長達12小時。律師們於心不忍,抗議休庭,但法院不予,把門關了,不讓律師走,也不讓旁聽的人走。最後在律師的強烈抗議下才於20點40分休庭,另擇日期開庭。
大連構陷法輪功學員案,4月12日借用大連中院,引起大量市民圍觀,當局對外造謠說:審判黑社會。6月21日非法開庭,中山區法院不在身處鬧市的本院開庭,為掩人耳目,借用地理位置僻靜的西崗法院開庭。大連市公安局還部署了全部警力,佔據了法院外長達五、六百米的馬路,馬路兩旁停滿各類大小車輛,唯獨沒有一輛警車,路邊石崖上坐滿了便衣,沒有一人著警服。一個小小的區法院審理個案件,東逃西竄,這「臟活」乾的著實不容易!
安鍋一案,表面上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互相勾結,沆瀣一氣,背後則是政法委、「610」的黑手操控。因此案處處違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證據作假,律師團的律師配合默契,有理有據的發問,讓法官、公訴人無言以對,不得已頻頻休庭。律師們質疑公訴人的所有證據幾乎都是強加的、偽造的,質問檢察院怎麼能把這樣的東西拿到法庭上來。當事法輪功學員也紛紛指證公檢法人員在證據方面欺騙他們的種種違法行徑。律師團律師們一致認為:安鍋不違法,所有法輪功學員都是無罪的!
三、不同的庭前綵排
劉志軍案的審理速度超快,據報道是因為法庭審理前對複雜的案情進行了篩選。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在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證實了這一點:「在此前的庭前會議,我們主要是篩選那些無爭議的問題,庭審時舉證可以簡化。我們不希望庭審時眉毛鬍子一起抓,一會要迴避,一會要通知證人出庭,我們希望這些問題在提前會議解決……」按照錢列陽的說法,諸如迴避、通知證人到庭之類的都屬於無關緊要的問題,都可以在庭前解決。而且錢律師還認為:只要控辯審和被告人在場,就有權決定一個案件哪些問題可以簡化。
有了這種庭前會議、庭前「協商」、庭前「綵排」,什麼樣複雜的案件都可以「瘦身」,想「瘦身」到什麼程度就「瘦身」到什麼程度,難怪劉志軍「性賄賂」、玩弄女性、睡了新紅樓夢一個劇組的罪惡到最後變成了道德問題,司法不予追究;劉志軍貪腐令人乍舌的財產最後摺合人民幣6460.54萬元,損失還「基本挽回」。看來這庭會議對正式演出的順利進行是功不可沒的,難怪如今天中共的法庭如此熱衷於庭前「綵排」?
與劉志軍案中控辯審三方友好、斯文的庭前「協商」相比,大連4.12的「審前預演」可謂是刀光劍影、驚心動魄了。
大連中山區法院在政法委、「610」的授意下,原定4月12日在大連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13名法輪功學員。4月11日早晨,受法輪功學員委託的梁小軍、王全璋、程海、郭海躍、韓志廣等5位律師分別抵達大連。上午,程海律師和王全璋律師去中山區法院閱卷。下午,5位律師一起去大連看守所會見各自的當事人,大連看守所獄警百般刁難,一番交涉後,獄警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晚上八點多,律師們突然接到中山區法院電話,取消開庭。5位律師基於對公權力的不信任,決定第二天一定要去法院領取不開庭通知。
4月12日早晨,梁小軍、王全璋、郭海躍三位律師在大連中院外圍路口就被幾個便衣攔住不許過去,而程海和韓志廣律師則被便衣放行,進入法院大門,但立刻過來幾個警察,不由分說的將他們架入一輛大巴車中。隨後,兩位律師和另外幾位被帶到大連市委團校,在那裡他們被強行搜身、搜包。
六十多歲的程海律師事後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描述他當時被綁架上大巴車的情景:「一個中年警察,他指揮三個小夥子搶我的手機,我不給。這時他們就掐我的脖子,控制我的手,終於搶走了手機。看我反抗,就打我。警號202297的警察拚命擰我的左手臂,另外一個一米八的小夥子,照著我的右臉頰就給我兩拳。這樣打了有二十分鐘。」
除了刁難、毆打律師外,大連市中級法院外,大連政法委、「610」公安局、司法局、國安出動了大量警察、便衣,封鎖法院周圍所有的路口,警察衣服上都有一個特殊的徽章,各種警車布滿巷口周圍花園,便衣盤查路人、搜查車輛。大約8點20分左右,法院外的警察開始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據目擊者說,警察開始抓人時,是看到五十歲以上的老年婦女就往警車上拽,不容分辯。能容二十二個座位的麵包車有好幾輛,抓到人就往麵包車上拖。這就是「大連4.12事件」,6月21日非法庭審前的醜陋「預演」。
法庭本是棄惡揚善的地方,而中共的法庭內外,公檢法各色人等不辯善惡,任做傀儡,聽憑擺布,對那些罪大惡極如谷開來、王立軍、劉志軍之類的真正罪犯姑息、放縱;對於善良、忍讓的法輪功學員卻極力栽贓、構陷,當中共倒台,血債幫、政法委、「610」被清算時,迫害善良的公檢法人員們,你們怎麼辦?
一、3個半小時與12小時
劉志軍從政25年,擔任鐵道部部長8年,作案周期超長;涉嫌貪腐金額特別巨大;姦淫、嫖宿女性不斷;情節、後果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其被司法機關追繳的房產就有374套;人民幣超過8億元,美元23萬,歐元223萬,加元15萬,港元8千多萬等;股票賬戶9個,股票山東黃金27700股,佳電股份60萬股,300萬人民幣的理財產品,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英才會所100%股權,智波公司60%股權;汽車16輛;書畫飾品612件。
有人在網上將這些臟產進行折算,高達48億人民幣。丁書苗送劉志軍三美女,劉就為她謀取中標30億元的項目,丁書苗24億元中介費對應的工程項目,總造價約1800億元。劉志軍案光案卷材料就達477卷之多,相關罪證有400多份,法庭經過短短的3個半小時就審理完畢,體現了驚人的司法審理速度,堪稱世界奇跡。
對比3個半小時的貪腐巨案,6月21日,大連西崗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13名法輪功學員,指控他們為民眾安裝了能收看《新唐人電視台》的衛星接收器,庭審時間長達12小時。從早上8點30分一直審到晚上20點40分鐘。
陳建剛律師稱:「13個被告有3個開庭的過程當中病的站不住,坐不住,最後有兩個有醫生急救,另案處理了。至少有四個人病的比較嚴重,但是法院想繼續開庭一直到深夜。我們看當事人已經從早到晚受了一天的苦了,我們於心不忍,所以一直跟他們抗爭。法院把門鎖住,不讓律師走。」
後來在11名律師的強烈抗議之下,法院最終在20點40分休庭。有網民諷刺說,與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庭審3個半小時相比,看海外電視難道比受賄6千萬還要嚴重嗎?
陳建剛律師稱,「我那個當事人已經60歲了,他的文化水平最多就是三年級,建築工地工人出生。有人找他去安裝設備,他就去打兩個眼安上,結果電鑽不好使活還沒幹完,就那麼一點點事情關了他350天左右了,到現在還沒個頭。其他的那些人大多數都是如此。」
陳建剛律師稱:「這個案子一系列證據,第一、是牽強附會;第二、是造假;第三、是這些老百姓是淳樸、善良、真誠的人,普通認為犯罪的殺人放火、詐騙或者貪污,現在又包二奶等等,我黨的一些毛病他們都沒有,但是好人是要坐牢的。」
律師的話,道出了為什麼這麼簡單的案件(為老百姓安個鍋),要審這麼長時間,甚至要連夜開庭,就是因為這些人是好人,在中共控制的國家裡,好人要坐牢的。中共的法庭放縱罪惡,保護貪官,可以草草收場;迫害好人,栽贓陷害、無中生有、牽強附會,碰上了較真的精英律師,當然就不那麼容易了。
而劉志軍案,3個半小時的高速審理,還有一個原因是劉志軍審前提出要求,希望庭審時間不要太長,因為他身體不好。審理這樣的貪官,中共的法庭體現了少有的人道,盡量滿足貪官的願望。看來中共對紅朝貪官還是蠻照顧的,真是再腐爛的肉也是身上的肉啊:開庭的當天早上,秦城監獄特意為劉志軍煮上兩個雞蛋,配兩個肉包子、一碗稀粥。中午為劉大人做紅燒肉、魚和米飯,儼然是為劉志軍法庭審理守口如瓶,絕不供出同黨的嘉獎。
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法庭可不管這些人的死活,什麼身體不好、站不住、坐不住,法官們一概視而不見,毫無人性。而這些法輪功學員們之所以身體不支,正是中共一直以來的迫害。其中法輪功學員車中山在大連看守所被嚴管,受到酷刑折磨,被戴手銬腳鐐並被銬在地環上兩個月,有時整晚被綁在老虎凳上,導致車中山這樣一個善良、勤勉、堅忍的壯漢,三次被送醫院搶救。這就是為什麼這些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在非法庭審過程中站不住、坐不住,「病」的比較嚴重的原因。
二、角色錯位與「干臟活」
劉志軍一案中,檢方認為劉志軍坦白徹底,受賄贓款基本挽回,因此提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而辯方律師表示劉志軍並無立功表現,也沒有任何檢舉揭發,在這一點上,檢方辯方被質疑角色錯位,「拿錯發言稿」。的確,在是否具有從輕情節的問題上,檢察院幹了律師的活,而律師則幹了檢察院的活。
如果說劉志軍案中表現出來的僅僅是控辯雙方的角色錯位,那麼在審理法輪功的案件時,通常表現的就是公檢法聯合「干臟活」,在法庭上,公檢法共同把流氓政法委的活給幹了。
2013年4月16日石家莊市長安區公檢法聯合陷害和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邱立英一案中,辯護律師告誡長安區法院副院長王旭「別干臟活兒」,王旭語驚四座:「不幹,你給我發工資啊!」震驚於王庭長的心態和素養之餘,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是:誰給王庭長發工資,他給誰干「臟活兒」?庭審前,法官對邱立英的律師說:「你該怎麼辯,怎麼辯。我該怎麼判,怎麼判。」這種甘做政法委傀儡、打手的「聯合辦案」是中共法庭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常態。
6月21日大連庭審法輪功學員安鍋一案,無論是辯護律師,還是這些法輪功學員都遭受到不公正對待。在此前的4月12日,為本案辯護的程海、王全章等五位律師在法院外曾遭警察挾持、毒打,本次開庭前又有李蘇濱和郭海躍兩名律師被禁止入內,而唐天昊律師更是被暴力驅逐出庭,這些惡劣的行為引起律師界的強烈憤慨。對於被非法關押、迫害一年來的法輪功學員,法庭毫不在意他們的身體狀況,在3位法輪功學員庭審支撐不住,2個需醫生急救的情況下,開庭長達12小時。律師們於心不忍,抗議休庭,但法院不予,把門關了,不讓律師走,也不讓旁聽的人走。最後在律師的強烈抗議下才於20點40分休庭,另擇日期開庭。
大連構陷法輪功學員案,4月12日借用大連中院,引起大量市民圍觀,當局對外造謠說:審判黑社會。6月21日非法開庭,中山區法院不在身處鬧市的本院開庭,為掩人耳目,借用地理位置僻靜的西崗法院開庭。大連市公安局還部署了全部警力,佔據了法院外長達五、六百米的馬路,馬路兩旁停滿各類大小車輛,唯獨沒有一輛警車,路邊石崖上坐滿了便衣,沒有一人著警服。一個小小的區法院審理個案件,東逃西竄,這「臟活」乾的著實不容易!
安鍋一案,表面上是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互相勾結,沆瀣一氣,背後則是政法委、「610」的黑手操控。因此案處處違法,不符合司法程序,證據作假,律師團的律師配合默契,有理有據的發問,讓法官、公訴人無言以對,不得已頻頻休庭。律師們質疑公訴人的所有證據幾乎都是強加的、偽造的,質問檢察院怎麼能把這樣的東西拿到法庭上來。當事法輪功學員也紛紛指證公檢法人員在證據方面欺騙他們的種種違法行徑。律師團律師們一致認為:安鍋不違法,所有法輪功學員都是無罪的!
三、不同的庭前綵排
劉志軍案的審理速度超快,據報道是因為法庭審理前對複雜的案情進行了篩選。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在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證實了這一點:「在此前的庭前會議,我們主要是篩選那些無爭議的問題,庭審時舉證可以簡化。我們不希望庭審時眉毛鬍子一起抓,一會要迴避,一會要通知證人出庭,我們希望這些問題在提前會議解決……」按照錢列陽的說法,諸如迴避、通知證人到庭之類的都屬於無關緊要的問題,都可以在庭前解決。而且錢律師還認為:只要控辯審和被告人在場,就有權決定一個案件哪些問題可以簡化。
有了這種庭前會議、庭前「協商」、庭前「綵排」,什麼樣複雜的案件都可以「瘦身」,想「瘦身」到什麼程度就「瘦身」到什麼程度,難怪劉志軍「性賄賂」、玩弄女性、睡了新紅樓夢一個劇組的罪惡到最後變成了道德問題,司法不予追究;劉志軍貪腐令人乍舌的財產最後摺合人民幣6460.54萬元,損失還「基本挽回」。看來這庭會議對正式演出的順利進行是功不可沒的,難怪如今天中共的法庭如此熱衷於庭前「綵排」?
與劉志軍案中控辯審三方友好、斯文的庭前「協商」相比,大連4.12的「審前預演」可謂是刀光劍影、驚心動魄了。
大連中山區法院在政法委、「610」的授意下,原定4月12日在大連市中級法院非法庭審13名法輪功學員。4月11日早晨,受法輪功學員委託的梁小軍、王全璋、程海、郭海躍、韓志廣等5位律師分別抵達大連。上午,程海律師和王全璋律師去中山區法院閱卷。下午,5位律師一起去大連看守所會見各自的當事人,大連看守所獄警百般刁難,一番交涉後,獄警才讓律師會見當事人。晚上八點多,律師們突然接到中山區法院電話,取消開庭。5位律師基於對公權力的不信任,決定第二天一定要去法院領取不開庭通知。
4月12日早晨,梁小軍、王全璋、郭海躍三位律師在大連中院外圍路口就被幾個便衣攔住不許過去,而程海和韓志廣律師則被便衣放行,進入法院大門,但立刻過來幾個警察,不由分說的將他們架入一輛大巴車中。隨後,兩位律師和另外幾位被帶到大連市委團校,在那裡他們被強行搜身、搜包。
六十多歲的程海律師事後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描述他當時被綁架上大巴車的情景:「一個中年警察,他指揮三個小夥子搶我的手機,我不給。這時他們就掐我的脖子,控制我的手,終於搶走了手機。看我反抗,就打我。警號202297的警察拚命擰我的左手臂,另外一個一米八的小夥子,照著我的右臉頰就給我兩拳。這樣打了有二十分鐘。」
除了刁難、毆打律師外,大連市中級法院外,大連政法委、「610」公安局、司法局、國安出動了大量警察、便衣,封鎖法院周圍所有的路口,警察衣服上都有一個特殊的徽章,各種警車布滿巷口周圍花園,便衣盤查路人、搜查車輛。大約8點20分左右,法院外的警察開始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據目擊者說,警察開始抓人時,是看到五十歲以上的老年婦女就往警車上拽,不容分辯。能容二十二個座位的麵包車有好幾輛,抓到人就往麵包車上拖。這就是「大連4.12事件」,6月21日非法庭審前的醜陋「預演」。
法庭本是棄惡揚善的地方,而中共的法庭內外,公檢法各色人等不辯善惡,任做傀儡,聽憑擺布,對那些罪大惡極如谷開來、王立軍、劉志軍之類的真正罪犯姑息、放縱;對於善良、忍讓的法輪功學員卻極力栽贓、構陷,當中共倒台,血債幫、政法委、「610」被清算時,迫害善良的公檢法人員們,你們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