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7月17日訊】唐慧案一審敗訴時,我很生氣,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欺人太甚永州蛇》,言辭激烈了一點,但義憤具有代表性,明顯的地方司法不公,如果在二審還被維持著,那麼,中國就沒救了,所幸,「永州蛇」未成為「湖南蛇」,今天,據人民網報導說,上午9點,唐慧案二審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唐慧勝訴。這令我感到欣慰,也使我對國家的未來還有一點信心,毫無疑問,唐慧案不是一個普通的個案,她的勝訴有助於緩解官民,警民矛盾,對多年來上訪者與截訪者都是一個有益的啟示:國家信訪部門應當取消,司法應當獨立,判決應當公正,法官應當職業化,社會理應和諧有序。當然,二審雖然勝訴,但不盡如意,判決書不僅殘留著政府權力的傲慢和狡辯,而且賠償金額驚人地過低,報導說,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對於上訴人提出的書面道歉申請,沒有法律條款依據,故法院予以駁回。對上訴人提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和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641.65元予以支持。這一拍一打,集中反應了法院的矛盾心理和正義的脆弱,一方面迫於上級指示與社會與論的壓力,不得不改錯糾偏,另一方面也盡力安撫地方勞教委,免去政府道歉的尷尬,特別是故意壓低賠償金額,抵消民告官的積極性,這等於在說,唐慧不如與勞教委私了,還可以拿到10萬元,由此看出中國司法的弊端。
不過,人們期待的「習李新政」剛開始,已有類似浙江的張輝,張高平案,河南的李懷亮案等獲得平反,今日又增一例,確有一點新的氣象,有理由放平心態,靜觀其變,依筆者之見,如同重慶壁山縣法院宣判重慶系列勞教受害者之一的黃成城,獲得平反和經濟賠償一樣,司法的糾偏不是結束而是開始,儘管唐慧案留了尾巴,當地政府鴨子嘴硬不道歉,但畢竟是一起民告官最終獲勝的奇案,對地方政府黑社會化是一個打擊,對永州地方官是一個警示,對成千上萬的訪民是一個巨大的鼓舞,對司法獨立和公正判決,也是一個善意的呼喚,與其讓萬千訪民行走在無望曲折的路上,激化社會已有的如同火山待發的矛盾,不如斷然取消各級信訪辦,還司法獨立和法律的尊嚴,引導公民和官員都依法辦事。
但目前中國處於轉型期,司法獨立和公正還遠遠地做不到,報導說,今年1月,唐慧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12日經公開審理,當庭判決駁回唐慧的訴訟請求。唐慧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訴,5月15日,省高院受理該上訴案。之所以兩級審法院不同步,是因為地方基層政府還沉浸在高壓維穩的思維中,跟不上新的形勢,而省級領導的干預,來自他們有條件更便捷地領會習李有關「依法治國」的新觀念,這顯示了中國細微的變化,也暴露了積重難返的老問題:由政法委操控的法院沒有獨立性,在揣測上級領導意圖時,不得不跨越千山萬水。永州地方官的押「寶」押錯了,丟盡了臉,而湖南省領導的押「寶」已胸有成竹,但他們也不敢徹底地得罪下級。所以,「上訪媽媽」得到了遲到的公正,但卻沒有一聲道歉,因為上下級官員都是一家人,不過是「官大一級壓死人」而已。
其實,「永州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發生在2006年,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已經真相大白,不僅情節惡劣,而且後果嚴重,社會關注度相當高,如果法院能公正處理,就不會出現「上訪媽媽」的遭遇故事。據報導,受害人母親唐慧希望法院判處七名被告死刑,但該案審理幾經波折。直到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才做出終審裁定,秦星、周軍輝被判死刑,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被判無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最高法院正在對秦星等人的死刑結果,目前正在進行覆核。在我看來,不必判決那麼多年輕人死刑,那樣將使更多的媽媽心碎,不如少判死刑而致力於制度改革,比如,廢除死刑,延長刑期或對一些罪大惡極的囚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等。
更為重要和迫切的問題是,目前在北京還有大量的訪民雲集,它集中表現了地方官的霸道和法院的不作為,以至美國紐約的聯合國門前也有出現,有時一些接待的官員對待他們較之以前,有些善意,而更多的時候則是打壓和抓捕,這說明各級的信訪辦已經形同虛設,根本沒起什麼正面作用,國家在利用一台攪肉機,折磨著訪民的身心和精神,消耗著大量的民脂民膏,近年來因截訪導致的侵犯人權的案件不絕如縷,與其這樣惡性循環下去,不如徹底取消信訪辦,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比如,按照《憲法》規定,公民有遊行示威之權,在各個省市都可以於市政府辦公樓附近開放一塊實驗區:對某一件事,某一個官不滿的訪民,可以申請和平抗議,這樣既可以節省進京的路費,又可以讓近在咫尺的官員感受到壓力,既可緩解社會矛盾,又可以渲洩訪民的胸中塊壘,百利而無一害,何樂而不為?
與此同時,再果斷進行司法改革,學習主持公正的湖南法院的本次判決,讓法官站在訪民的一邊,多判幾次弱勢群體獲勝,那麼,猖狂的類似「永州蛇」的貪官污吏,就抬不起頭,沒有了胡作非為的市場,官不欺民,民也就安居樂業了。但我的願望是渺茫的「中國夢」,還遠不是現實,如同上述的情況,這是一架專制的國家機器,上下左右連為一體,就算所有的省級領導都能開明地較正判決也不行,更多的地方官員深藏在市縣區村,他們都依靠政法委,在操控公檢法,對批評他們的「草民」打擊報復。單靠個人品質和思想覺悟,杜絕不了冤假錯案,因此,「上訪媽媽」上訴獲勝只是黑夜裡的燭光,它給成千上萬的訪民以寒夜裡的溫暖,但不足以照亮生活的道路,中國民主轉型的希望,來自黨內改革派與類似唐慧這樣「草民」的不屈抗爭,二者的合流必得從制度變革開始,其路漫漫,不知何時成功。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不過,人們期待的「習李新政」剛開始,已有類似浙江的張輝,張高平案,河南的李懷亮案等獲得平反,今日又增一例,確有一點新的氣象,有理由放平心態,靜觀其變,依筆者之見,如同重慶壁山縣法院宣判重慶系列勞教受害者之一的黃成城,獲得平反和經濟賠償一樣,司法的糾偏不是結束而是開始,儘管唐慧案留了尾巴,當地政府鴨子嘴硬不道歉,但畢竟是一起民告官最終獲勝的奇案,對地方政府黑社會化是一個打擊,對永州地方官是一個警示,對成千上萬的訪民是一個巨大的鼓舞,對司法獨立和公正判決,也是一個善意的呼喚,與其讓萬千訪民行走在無望曲折的路上,激化社會已有的如同火山待發的矛盾,不如斷然取消各級信訪辦,還司法獨立和法律的尊嚴,引導公民和官員都依法辦事。
但目前中國處於轉型期,司法獨立和公正還遠遠地做不到,報導說,今年1月,唐慧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要求永州市勞教委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書面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4月12日經公開審理,當庭判決駁回唐慧的訴訟請求。唐慧向湖南省高院提出上訴,5月15日,省高院受理該上訴案。之所以兩級審法院不同步,是因為地方基層政府還沉浸在高壓維穩的思維中,跟不上新的形勢,而省級領導的干預,來自他們有條件更便捷地領會習李有關「依法治國」的新觀念,這顯示了中國細微的變化,也暴露了積重難返的老問題:由政法委操控的法院沒有獨立性,在揣測上級領導意圖時,不得不跨越千山萬水。永州地方官的押「寶」押錯了,丟盡了臉,而湖南省領導的押「寶」已胸有成竹,但他們也不敢徹底地得罪下級。所以,「上訪媽媽」得到了遲到的公正,但卻沒有一聲道歉,因為上下級官員都是一家人,不過是「官大一級壓死人」而已。
其實,「永州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發生在2006年,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已經真相大白,不僅情節惡劣,而且後果嚴重,社會關注度相當高,如果法院能公正處理,就不會出現「上訪媽媽」的遭遇故事。據報導,受害人母親唐慧希望法院判處七名被告死刑,但該案審理幾經波折。直到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才做出終審裁定,秦星、周軍輝被判死刑,陳剛、劉潤、蔣軍軍、蘭小強被判無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最高法院正在對秦星等人的死刑結果,目前正在進行覆核。在我看來,不必判決那麼多年輕人死刑,那樣將使更多的媽媽心碎,不如少判死刑而致力於制度改革,比如,廢除死刑,延長刑期或對一些罪大惡極的囚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等。
更為重要和迫切的問題是,目前在北京還有大量的訪民雲集,它集中表現了地方官的霸道和法院的不作為,以至美國紐約的聯合國門前也有出現,有時一些接待的官員對待他們較之以前,有些善意,而更多的時候則是打壓和抓捕,這說明各級的信訪辦已經形同虛設,根本沒起什麼正面作用,國家在利用一台攪肉機,折磨著訪民的身心和精神,消耗著大量的民脂民膏,近年來因截訪導致的侵犯人權的案件不絕如縷,與其這樣惡性循環下去,不如徹底取消信訪辦,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比如,按照《憲法》規定,公民有遊行示威之權,在各個省市都可以於市政府辦公樓附近開放一塊實驗區:對某一件事,某一個官不滿的訪民,可以申請和平抗議,這樣既可以節省進京的路費,又可以讓近在咫尺的官員感受到壓力,既可緩解社會矛盾,又可以渲洩訪民的胸中塊壘,百利而無一害,何樂而不為?
與此同時,再果斷進行司法改革,學習主持公正的湖南法院的本次判決,讓法官站在訪民的一邊,多判幾次弱勢群體獲勝,那麼,猖狂的類似「永州蛇」的貪官污吏,就抬不起頭,沒有了胡作非為的市場,官不欺民,民也就安居樂業了。但我的願望是渺茫的「中國夢」,還遠不是現實,如同上述的情況,這是一架專制的國家機器,上下左右連為一體,就算所有的省級領導都能開明地較正判決也不行,更多的地方官員深藏在市縣區村,他們都依靠政法委,在操控公檢法,對批評他們的「草民」打擊報復。單靠個人品質和思想覺悟,杜絕不了冤假錯案,因此,「上訪媽媽」上訴獲勝只是黑夜裡的燭光,它給成千上萬的訪民以寒夜裡的溫暖,但不足以照亮生活的道路,中國民主轉型的希望,來自黨內改革派與類似唐慧這樣「草民」的不屈抗爭,二者的合流必得從制度變革開始,其路漫漫,不知何時成功。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