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小議唐慧案勝訴

2013年07月24日評論
【新唐人2013年7月24日訊】眾所關注的唐慧訴永州勞教委一案,終於在七月十五日獲得勝訴結果。湖南省高院審判長當庭宣佈,原告唐慧勝訴並獲得賠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一千九百四十一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一千元。但是法庭拒絕了唐慧書面道歉的要求。這一結果被法院宣佈為唐慧勝訴,中共的眾多宣傳喉舌也大肆報導唐慧勝訴。但是這一勝訴讓人感到心裡還是堵,似乎總有點什麼不太對。這不單單是唐慧未得到書面道歉要求,雖然面對唐慧所遭受的屈辱和傷害,書面道歉的要求完全不過分。還因為法庭判決的對唐慧的賠償,實在少得像羞辱和打發乞丐。更因為對唐慧的勞教迫害,完全是人身和精神的侵犯的犯罪行為,但是除了一句輕飄飄的所謂道歉,沒有任何人和任何機構對此承擔責任。

即便是如此斑斑硬傷的所謂勝訴,其實在中共統治下也難得一見,甚至是中共法院迄今絕無僅有的案例。而唐慧案之所以能夠勝訴,絕非僅是唐慧佔據了充分事實和法理,還至少包含了社會輿論的強烈憤慨和巨大聲援,還有中共其中一派的或明或暗的支持,以及萬惡的勞教制度走到了死亡前夜。唐慧年僅十一歲的女兒被逼賣淫三個多月,期間除一百多次被逼賣淫外,還慘遭毆打虐待和輪姦。苦尋女兒數個月的唐慧發現真相後,百般尋求司法救助直至以死相逼,永州警方才對如此邪惡罪行受理追究。唐慧因此控告永州警方不作為,並且對這一駭人聳聞罪行的處理不服。唐慧的上訪理由可以說是,如果世上還有正當這個詞,唐慧上訪就是首當其衝最正當不過的。永州警方卻以鬧訪的藉口判處唐慧勞教,這其中的橫蠻邪惡只要攤出來,唐慧在法理上處處全都佔據勝數。

在中共這種司法內幕黑暗腐朽的現實下,只佔有法理上的勝數遠遠不夠打贏官司,有時候一定條件的社會輿論也有些作用。如所謂吳英非法集資判處死刑的案件,就是在大陸社會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吳英僥倖獲得改判而保住了性命。唐慧一案所引發的社會輿論,其憤怒和聲援的程度遠超吳英一案。這不僅因為一個母親為被姦淫的幼女尋求公正,卻反遭強權進一步殘害暴虐。還因為唐慧案件就是廣大民眾多有遭遇的不公,不像吳英集資案那樣是離民眾較遠的精英案件。同時也因為中共以鬧訪的名頭,將大量上訪民眾毒打抓捕勞教,是逼迫被欺凌殘害的民眾打掉牙齒和血吞的典型中共作為,也就極其容易引發社會大眾共鳴和憤慨。

不過唐慧案能夠獲得眼前這樣的所謂勝訴,最主要的還是中共內部實權力量的介入。唐慧一案中共有實權力量的介入顯而易見,這從永州中級法院和湖南高院對唐慧案的一再受理,到中共喉舌人民日報以降廣泛報導並為唐慧呼籲,都清楚不過的展示出中共有一派支持唐慧訴訟。可以說如果沒有中共內部一派力量的支持,唐慧案件就是讓中共法院受理,十年八年也難有結果很可能永無結果。大陸無數的天大冤案明明白白,但是中共法院就是擺出一副無賴嘴臉;硬是不受理民眾又能夠你奈我可。例如河北被冤殺的聶樹斌案件,真兇王書金被捕後供出實情,對作案現場和作案經過有詳實交代,警方也承認不少情節與現場相符。但是聶樹斌母親近十年投訴無門,至今也沒有獲得司法部門受理。

同時中共的派系在勞教問題上的較勁,也是唐慧案能夠被選中凸顯勞教問題的原因。中共的勞教制度走到今天可謂惡貫滿盈,其邪惡血腥絕非社會常談的勞教非法,以及勞教毒打虐待和高強度長時間強迫勞動那樣表面和膚淺。中共最邪惡的活摘販屍等駭人聽聞的罪惡,絕大多數就是勞教以及收審等非法場所的絕活。要取消勞教的前期掌權的胡溫和現今掌權的習李,必定對這些邪惡罪行有相當程度的瞭解,才促使他們決心取消勞教並以此打擊壓制政敵。不過胡溫或是習李並沒有公開中共邪惡以利根治的意願,而唐慧案雖然荒唐但遠沒有活摘販屍兇殘邪惡,正好滿足促進勞教解決又不動搖根本,所以中共才會一再受理並大肆宣傳報導。

上述因素決定唐慧案的勝訴不具有普遍意義,也就是說不會由此而根治杜絕類似冤案發生,以及一旦發生能夠較好獲得法律保護,這僅是唐慧一個人僥倖獲得了屈辱勝訴。但是對於大陸社會的廣大受迫害的民眾,還是有啟迪和鼓舞的正面榜樣作用,相信因此會有更多的被侵害者挺身而起,成為堅持不懈維護自己權益的中共官吏所謂的「刁民」。而大陸社會實在太需要唐慧一樣維權的「刁民」,只有這樣自身權益意識強烈的大陸「刁民」多起來,中共暴虐官吏才會逐漸懂得將民眾當羊牧放的年代要結束了。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