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高檢:偵訊沈威志未特別禮遇

2013年08月01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8月01日訊】 針對外傳沈威志日前被傳喚偵訊時,因位階高於檢察官而受到禮遇,引發洪仲丘家委任律師淚灑軍高檢一事。檢察長史勝德今天說,說法與事實不符,絕無特別禮遇一事。

洪仲丘枉死軍中一案,軍檢在上月31日偵查終結,並且起訴542旅旅長沈威志等共18人。沈威志是這波起訴18人名單中位階最高的,根據曹金生報告的起訴書內容,他在6月28日上午7時核准同意洪仲丘關禁閉的簽呈。但在前一天晚間洪仲丘連傳了 2則「求救簡訊」,內容反應自己身心狀況不佳及關禁閉程序的合法性,對象是給主任,應是傳給參謀主任戴家有或張治偉,結果卻也不慎傳給了沈威志。

沈威志收到簡訊後,卻仍核准關禁閉,並指示張治偉約談洪仲丘,了解為何違規、其他申訴等問題,當時在簽禁閉公文時批註「一、可。二、請旅參謀主任約談該員為何違反規定,另是否有其他申訴。」如此草率的過程,卻被軍檢認為是「惟均屬心緒安撫之虛應故事作法」。軍檢認為沈威志的縱容,是洪仲丘被關禁閉的主因,犯後仍不知悔改,因此被軍檢請法院從重量刑。

史勝德指出,委任的劉姓律師(劉繼蔚)於偵察庭表示意見時非常激動,起因是認為沈威志把任何過失都歸咎於制度的設計,那就沒有人可為洪仲丘的死負責,針對這部分講得很激動,才有飆淚的狀況。

史勝德還表示,按照刑事訴訟法及軍事審判法規定,訊問被告或證人都必須出於懇切的態度,不得有威脅、利誘、強暴或脅迫等其他不正當的方法來取得證據,否則證據到軍事法庭是沒有證據能力。因此,絕對沒有特別禮遇這樣的情況,洪家委任告訴代理人當時也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