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8月06日訊】台東一名婦女帶未成年女兒賣淫,換取新台幣5000元,台東地方法院一審遭判有期徒刑7年2個月,婦人上訴被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據中央社報導,依法院判決書,婦人明知女兒未滿15歲,且輕度智能障礙,去年竟帶著女兒到飯店,交給某男子,在收取5000元後逕行離去。婦人離開後,男子不顧少女反抗強行性侵得逞。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男子坦承和少女發生關係,但辯稱並未違反少女意願,且也不知道少女有輕度智能障礙。
法院不採信男子說法,依強制性侵心智缺陷之人,判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少女母親為賺取5000元,帶女兒到旅社被性侵,屬共同犯,判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
母親和嫖客不服,上訴二審,花蓮高分院日前駁回2人上訴,維持原判,全案還可上訴。
據中央社報導,依法院判決書,婦人明知女兒未滿15歲,且輕度智能障礙,去年竟帶著女兒到飯店,交給某男子,在收取5000元後逕行離去。婦人離開後,男子不顧少女反抗強行性侵得逞。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男子坦承和少女發生關係,但辯稱並未違反少女意願,且也不知道少女有輕度智能障礙。
法院不採信男子說法,依強制性侵心智缺陷之人,判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少女母親為賺取5000元,帶女兒到旅社被性侵,屬共同犯,判處有期徒刑7年2個月。
母親和嫖客不服,上訴二審,花蓮高分院日前駁回2人上訴,維持原判,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