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醫改再延!自付額上限2015才實施

2013年08月15日美國健保改革
【新唐人2013年8月15日訊】 媒體揭露「奧巴馬醫改」(Obamacare)又一項核心條款將延後一年實施!這是在奧巴馬政府宣布延後企業支付健保後的再一次挫折。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新法中設定醫藥費用上限來保護消費者的部分,將允許部分保險業者延後到2015年落實,這可能會給許多業者調漲價格的機會。

消費者保護條款的內容是規範醫藥自付額的上限,像是共付額(co-payment)或是扣除額(deductible)等等,個人為6,350美元,家庭則是1萬2,700美元。但很少人留意到,作為緩衝,政府允許某些保險公司可以延後一年。

換句話說,等到「平價照顧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在2014年生效之後,這一年的期間允許某些保險公司設定更高的上限,甚至不設上限。一旦不設上限,美國的消費者很可能一年要付6,350的診斷和醫療費,然後藥方費也要另外收6,350元,對有些人來說,費用還可能更高。

聯邦官員向媒體解釋,延後一年實施是為了讓保險業者和雇主有時間配合新法,因為他們透過許多不同的公司提供醫療保險和津貼。有時候,這些公司之間的電腦系統沒辦法彼此溝通,導致無法設定一個統一的自付額上限。

延後的消息今年二月就已經張貼在勞工局網站上,但由於藏在複雜的官方訊息之中,直到這星期才被媒體大幅報導。共和黨和「奧巴馬醫改」的拉鋸戰將持續進行,目前眾院共和黨已經發起40次投票否決該法案。

這個消息讓長期需要醫療照護的患者感到特別失望。美國多發性硬化症協會的副總裁湯普森(Theodore M. Thompson)表示,他的組織支持奧巴馬健保是因為它承諾要協助需要高價醫療費的患者,像是癌症和多發性硬化症等等,承諾有自付額上限是他們支持健保改革的主因。

雖然新健保法2014年實施後對消費者缺少了自付額保障,但仍有許多新的保護措施,例如保險業者不得拒保,也不能因申請者健康有問題,收取較高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