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6日訊】 9月3日,在全國14名女律師向國家審計署申請社會撫養費審計情況的資訊公開之後,浙江律師吳有水再次向財政部申請公開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2010年、2011年兩個年度的地方各級社會撫養費徵收金額及資金管理情況、地方各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機構的情況,包括機構名稱、性質、人員和經費支出等資訊的公開。
吳有水表示,公開上述資訊的目的,一是可以比較全國社會撫養費2010年、2011年、2012年連續三年來徵收的變化情況,二來也可以與之前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申請的相關資訊公開進行比對。
今年7月11日,吳有水分別向全國31個省(市、區)計生委、財政廳寄出快遞,申請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及審計情況。截至昨晚,31個省份全部給予了回復,其中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生或財政部門依申請公開的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徵收總額,合計超過165億元。但關於社會撫養費的支出及審計情況,沒有一個省份給予正面回應。
根據吳有水收到的各省份人口計生委或財政部門的回復顯示:福建收了20 .7686億元、廣西收了8 .6321億元、海南2498萬元、河南15.9856億元、吉林6771萬元、遼寧9100.19萬元、四川24 .5014億元、重慶16.5億元、雲南2.2046億元、湖北7.9817億元、湖南13.5386億元、內蒙古1 .6067億元、寧夏1253萬元、上海3645萬元、江西33.8618億元、河北13.6185億元、北京4.0524億。這17個省份總計達165億元左右。
很顯然,吳有水得到的這個數字並不準確,實際徵收的社會撫養費遠不止165億!長期研究計劃生育的獨立學者何亞福表示,「從1980年到現在,若平均每個超生人口實際被徵收的超生罰款為一萬元,由此可以計算得出:1.5億至2億超生人口的超生罰款總額是1.5萬億至2萬億元。」
從浙江省行政事業收費統計分析報告中發現,2009年浙江收取社會撫養費8.94億元,增幅約13%,收費規模首次超過工商。而在安徽省2010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情況的報告中,社會撫養費收入為8.45億元,增幅達61%。
考慮到作為徵收基數的人均收入年度增長,若以9億元為2011年內地各省市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平均數,全國31個內陸省市總徵收規模高達279億元。這就是說,全國每年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至少在200億以上!
巨額社會撫養費用於何處這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按說應該完全用於獨生子女家庭或數百萬失獨家庭,或者是用於救助城鄉孤寡老人以及充實社保養老基金,而不應該年收年支任意揮霍或成為各地計生部門的斂財工具。奇怪的是如此巨額資金最終的流向以及開支情況,從上到下沒有任何一個部門說得清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準和被徵收公民的收入差異,沒有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數額,而是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2002年8月2日,國務院根據該法的授權出臺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問題作出了進一步具體的規定,但是對於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標準也只是作出了一個原則規定,仍然沒有作出十分具體的規定。
因而社會撫養費並無統一的徵收標準,有些地方高達40萬,有些地方只需要幾萬甚至數千。2006年4月28日的裡安新聞網報導:裡安市一對夫婦「因未領取結婚證和生殖健康服務證而違法生育第一胎」,被徵收高達40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北京、上海幾個大城市的社會撫養費全部上繳財政,計生委的工作經費與社會撫養費完全脫鉤。在內地省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委託給了鄉鎮、街道,雖然是收支兩條線,但30%到40%返給了鄉鎮,剩餘部分成為計生委的工作經費,許多縣級政府甚至規定80%~90%的社會撫養費歸當地計生部門使用。
國家審計署特派員駐西安辦事處處長王小軍曾在審計署網站上撰文透露,縣級計生部門集中徵收撫養費存在著大量少報、漏報違法生育人口的情況;而在委託鄉鎮代征撫養費的地方,由於鄉鎮一級分成較多,積極性很高,存在扣減資金不上繳財政、侵佔挪用社會撫養費等問題。
2013年8月2日,有媒體刊發了《一個百強縣的財政「斂財術」》 一文,稱「駐馬店西平縣所有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有超生子女的幹部職工,均需再次繳納高達數萬元的超生子女社會撫養費,總額高達5億元」。
據《第四次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人事統計公報》顯示,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工作人員共計508713人,其中公務員104753人。《2012年全國公共財政支出決算表》顯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的支出是812.85億元。
從人口學上來說,下一代的人口數量要與上一代保持不變,平均每對夫婦要生2.1個孩子,也就是說:一對夫婦生兩個孩子不能算什麼超生。通常來說,人的一生中創造的價值大於他消費的價值,也就是說,超生嬰兒長大後,一樣為國家、為社會貢獻稅收。所以,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對出生嬰兒都有補貼,中國徵收社會撫養費卻把嬰兒的奶粉錢也搶走了!對超生者進行罰款或徵收社會撫養費,這在世界各國中都是絕無僅有的,可以說也是中國的畸形發明。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吳有水表示,公開上述資訊的目的,一是可以比較全國社會撫養費2010年、2011年、2012年連續三年來徵收的變化情況,二來也可以與之前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申請的相關資訊公開進行比對。
今年7月11日,吳有水分別向全國31個省(市、區)計生委、財政廳寄出快遞,申請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及審計情況。截至昨晚,31個省份全部給予了回復,其中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生或財政部門依申請公開的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徵收總額,合計超過165億元。但關於社會撫養費的支出及審計情況,沒有一個省份給予正面回應。
根據吳有水收到的各省份人口計生委或財政部門的回復顯示:福建收了20 .7686億元、廣西收了8 .6321億元、海南2498萬元、河南15.9856億元、吉林6771萬元、遼寧9100.19萬元、四川24 .5014億元、重慶16.5億元、雲南2.2046億元、湖北7.9817億元、湖南13.5386億元、內蒙古1 .6067億元、寧夏1253萬元、上海3645萬元、江西33.8618億元、河北13.6185億元、北京4.0524億。這17個省份總計達165億元左右。
很顯然,吳有水得到的這個數字並不準確,實際徵收的社會撫養費遠不止165億!長期研究計劃生育的獨立學者何亞福表示,「從1980年到現在,若平均每個超生人口實際被徵收的超生罰款為一萬元,由此可以計算得出:1.5億至2億超生人口的超生罰款總額是1.5萬億至2萬億元。」
從浙江省行政事業收費統計分析報告中發現,2009年浙江收取社會撫養費8.94億元,增幅約13%,收費規模首次超過工商。而在安徽省2010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情況的報告中,社會撫養費收入為8.45億元,增幅達61%。
考慮到作為徵收基數的人均收入年度增長,若以9億元為2011年內地各省市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平均數,全國31個內陸省市總徵收規模高達279億元。這就是說,全國每年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至少在200億以上!
巨額社會撫養費用於何處這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按說應該完全用於獨生子女家庭或數百萬失獨家庭,或者是用於救助城鄉孤寡老人以及充實社保養老基金,而不應該年收年支任意揮霍或成為各地計生部門的斂財工具。奇怪的是如此巨額資金最終的流向以及開支情況,從上到下沒有任何一個部門說得清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準和被徵收公民的收入差異,沒有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數額,而是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2002年8月2日,國務院根據該法的授權出臺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問題作出了進一步具體的規定,但是對於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標準也只是作出了一個原則規定,仍然沒有作出十分具體的規定。
因而社會撫養費並無統一的徵收標準,有些地方高達40萬,有些地方只需要幾萬甚至數千。2006年4月28日的裡安新聞網報導:裡安市一對夫婦「因未領取結婚證和生殖健康服務證而違法生育第一胎」,被徵收高達40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北京、上海幾個大城市的社會撫養費全部上繳財政,計生委的工作經費與社會撫養費完全脫鉤。在內地省份,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委託給了鄉鎮、街道,雖然是收支兩條線,但30%到40%返給了鄉鎮,剩餘部分成為計生委的工作經費,許多縣級政府甚至規定80%~90%的社會撫養費歸當地計生部門使用。
國家審計署特派員駐西安辦事處處長王小軍曾在審計署網站上撰文透露,縣級計生部門集中徵收撫養費存在著大量少報、漏報違法生育人口的情況;而在委託鄉鎮代征撫養費的地方,由於鄉鎮一級分成較多,積極性很高,存在扣減資金不上繳財政、侵佔挪用社會撫養費等問題。
2013年8月2日,有媒體刊發了《一個百強縣的財政「斂財術」》 一文,稱「駐馬店西平縣所有的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有超生子女的幹部職工,均需再次繳納高達數萬元的超生子女社會撫養費,總額高達5億元」。
據《第四次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人事統計公報》顯示,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工作人員共計508713人,其中公務員104753人。《2012年全國公共財政支出決算表》顯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的支出是812.85億元。
從人口學上來說,下一代的人口數量要與上一代保持不變,平均每對夫婦要生2.1個孩子,也就是說:一對夫婦生兩個孩子不能算什麼超生。通常來說,人的一生中創造的價值大於他消費的價值,也就是說,超生嬰兒長大後,一樣為國家、為社會貢獻稅收。所以,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對出生嬰兒都有補貼,中國徵收社會撫養費卻把嬰兒的奶粉錢也搶走了!對超生者進行罰款或徵收社會撫養費,這在世界各國中都是絕無僅有的,可以說也是中國的畸形發明。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