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10日訊】中國萊州法院故意把急著索要工資卡、醫療卡治病的老人王仁山判以「老年痴呆症」而不受理他的訴訟、支持他不孝兒子對他繼續虐待,其真實用意就是讓老人在繼續上訴的漫長時間裡得不到治病而送掉性命!萊州法院之所以這樣想置老人於死地,是因為王仁山的兒子王民基在之前的土地維權案中,拒不接受法院賄賂,讓法官狼狽而逃,使企圖霸佔土地者至今沒霸去這塊地;所以萊州法院懷恨在心,就用這種軟刀子殺人的辦法來殺害王民基的父親。
那個土地維權案是萊州滑石礦企圖侵佔東宋村的十畝耕地。以前的侵佔土地都是只需村書記同意這種很簡單的辦法就會得到,既不用手續,也未必花錢,一切都在祕密交易中完成。社會主義體制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土地、財產的共有制,這些土地、財物實際上都變成了共產黨的,任意一級共產黨官員都可以任意買賣或「贈送」,然後將「饋贈」納入囊中。
滑石礦想佔用的這塊地原來村裡曾開過礦井,礦井被滑石礦買通官府停掉後又改為車隊停車場,車隊倒閉後一直閑置,但是,村民復耕不允許,村民租賃也不允許,只有賣給滑石礦是黨支部特別允許的。當時王民基正在此處看管房屋,當時向「黨支部」提出:租,應該先租給村民;賣也應該先賣給村民(這是中國大陸法律規定)。黨支部也說不清到底是租還是賣,沒辦法,只能由滑石礦用強硬辦法來佔有!滑石礦先是動用了很多說客,最後又動用律師,被王民基一句:你們有《土地使用證》嗎?一句話堵的律師扭頭就走。然後他們真辦下了《土地證》,把王民基告上法庭。可是王民基在法庭拍案一怒:「國家明令禁止毀壞土地,你們法院卻幫助毀壞!我不把你們告到中央,我從著你們姓!」這一怒讓法庭沒了招,無論怎麼調解,王民基就是不同意,並且和律師說好:今後法院開庭審判,我就去;調解我不去!其後法院以開庭為名把王民基騙去,又給調解,說滑石礦有的是錢,可以多問他們多要點,他們不在乎多給你幾萬塊錢。王民基又是斷然拒絕:不用調解,開庭審判吧!結果庭長、書記員都以還沒吃飯溜走,只留一個法官「開庭」,王民基馬上找人送來錄音機放在法官桌上,法官抗議「法庭不準錄音」,王民基反問「法庭准許一個人開庭?」「她們不是沒吃飯嗎?」,「沒吃飯我可以等,等她們吃完飯再開」結果出去吃飯的法官們借口「有事回不來了」,「莊嚴」的法庭開庭以法官溜走而結束。
第三次開庭,王民基在法庭揭穿了滑石礦提供的假租賃合同是假的(以前應該是送給滑石礦的,連合同也沒有);《土地證》上批准的面積只有不足四分地,那麼這近十畝地就是非法侵佔;而租賃費更是少的可憐,背後肯定是骯髒交易!直到開庭結束,庭長還是出面商議王民基:一點調解的餘地也沒有?——這官司你勝了,土地還是村裡的,敗了,你還得拿訴訟費。王民基斷然回答:沒有商議餘地!我知道我必然敗,但是我就是要打這敗訴的官司!
毫無疑問,非法侵佔土地的滑石礦打贏了這場官司,而王民基上訴到中級法院仍然敗訴!這就是中國大陸的「司法公正」!非法侵佔公民土地「合法」,公民無權保護自己的土地;法院變成非法侵佔土地的幫凶!這就是中國大陸體制給中國帶來的最大危害:村書記可以任意倒賣土地謀取私利,而中國沒有部門來制止,公民更沒有權利阻止!法院為達到迅速幫滑石礦侵佔土地的目的,在中秋節和春節兩次將王民基拘留到監獄!而春節時王民基已經當選為這個村的村主任了!
王民基當選村主任後進行了長達三年的上訪,控告他們村涉及到鎮、市及法院的腐敗大案,但是,三年的時間裡哪一處的腐敗也沒有查處!這仍然是中國大陸體制的巨大危害:沒有部門來查處腐敗、制止侵害公民權益的行為!王民基的上訪讓法院不敢再公然迫害王民基了,但是,這次王民基想為他的父親維權,法院終於找到了迫害他的機會:藉機用軟刀子殺害他的父親!
在中國的台灣,在所以民主國家,法律都可以說是公平的,因為政府由公民選舉,等於是公民推選出自己的代表在管理國家,法律由公民自己制定,一切權利運行都在公民的監督之下。中國大陸的法律不能說是公平的,因為政府不是由公民選舉產生的,法律也不是通過公民同意制定的,公民沒有監督政府的權利,腐敗讓法院為所欲為,這是中國大陸冤案遍地的根本原因!
2013年9月9日
受害人王民基電話:13181616980
中國社科院 中國民主聯盟 楊戩
那個土地維權案是萊州滑石礦企圖侵佔東宋村的十畝耕地。以前的侵佔土地都是只需村書記同意這種很簡單的辦法就會得到,既不用手續,也未必花錢,一切都在祕密交易中完成。社會主義體制最大的優越性就是土地、財產的共有制,這些土地、財物實際上都變成了共產黨的,任意一級共產黨官員都可以任意買賣或「贈送」,然後將「饋贈」納入囊中。
滑石礦想佔用的這塊地原來村裡曾開過礦井,礦井被滑石礦買通官府停掉後又改為車隊停車場,車隊倒閉後一直閑置,但是,村民復耕不允許,村民租賃也不允許,只有賣給滑石礦是黨支部特別允許的。當時王民基正在此處看管房屋,當時向「黨支部」提出:租,應該先租給村民;賣也應該先賣給村民(這是中國大陸法律規定)。黨支部也說不清到底是租還是賣,沒辦法,只能由滑石礦用強硬辦法來佔有!滑石礦先是動用了很多說客,最後又動用律師,被王民基一句:你們有《土地使用證》嗎?一句話堵的律師扭頭就走。然後他們真辦下了《土地證》,把王民基告上法庭。可是王民基在法庭拍案一怒:「國家明令禁止毀壞土地,你們法院卻幫助毀壞!我不把你們告到中央,我從著你們姓!」這一怒讓法庭沒了招,無論怎麼調解,王民基就是不同意,並且和律師說好:今後法院開庭審判,我就去;調解我不去!其後法院以開庭為名把王民基騙去,又給調解,說滑石礦有的是錢,可以多問他們多要點,他們不在乎多給你幾萬塊錢。王民基又是斷然拒絕:不用調解,開庭審判吧!結果庭長、書記員都以還沒吃飯溜走,只留一個法官「開庭」,王民基馬上找人送來錄音機放在法官桌上,法官抗議「法庭不準錄音」,王民基反問「法庭准許一個人開庭?」「她們不是沒吃飯嗎?」,「沒吃飯我可以等,等她們吃完飯再開」結果出去吃飯的法官們借口「有事回不來了」,「莊嚴」的法庭開庭以法官溜走而結束。
第三次開庭,王民基在法庭揭穿了滑石礦提供的假租賃合同是假的(以前應該是送給滑石礦的,連合同也沒有);《土地證》上批准的面積只有不足四分地,那麼這近十畝地就是非法侵佔;而租賃費更是少的可憐,背後肯定是骯髒交易!直到開庭結束,庭長還是出面商議王民基:一點調解的餘地也沒有?——這官司你勝了,土地還是村裡的,敗了,你還得拿訴訟費。王民基斷然回答:沒有商議餘地!我知道我必然敗,但是我就是要打這敗訴的官司!
毫無疑問,非法侵佔土地的滑石礦打贏了這場官司,而王民基上訴到中級法院仍然敗訴!這就是中國大陸的「司法公正」!非法侵佔公民土地「合法」,公民無權保護自己的土地;法院變成非法侵佔土地的幫凶!這就是中國大陸體制給中國帶來的最大危害:村書記可以任意倒賣土地謀取私利,而中國沒有部門來制止,公民更沒有權利阻止!法院為達到迅速幫滑石礦侵佔土地的目的,在中秋節和春節兩次將王民基拘留到監獄!而春節時王民基已經當選為這個村的村主任了!
王民基當選村主任後進行了長達三年的上訪,控告他們村涉及到鎮、市及法院的腐敗大案,但是,三年的時間裡哪一處的腐敗也沒有查處!這仍然是中國大陸體制的巨大危害:沒有部門來查處腐敗、制止侵害公民權益的行為!王民基的上訪讓法院不敢再公然迫害王民基了,但是,這次王民基想為他的父親維權,法院終於找到了迫害他的機會:藉機用軟刀子殺害他的父親!
在中國的台灣,在所以民主國家,法律都可以說是公平的,因為政府由公民選舉,等於是公民推選出自己的代表在管理國家,法律由公民自己制定,一切權利運行都在公民的監督之下。中國大陸的法律不能說是公平的,因為政府不是由公民選舉產生的,法律也不是通過公民同意制定的,公民沒有監督政府的權利,腐敗讓法院為所欲為,這是中國大陸冤案遍地的根本原因!
2013年9月9日
受害人王民基電話:13181616980
中國社科院 中國民主聯盟 楊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