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15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綜合報導)目前,中共加緊控制輿論信息,無理打壓人權的事件越來越突出。很多網路名人被以各種理由被傳喚、抓捕、消音;很多律師在維護受害人權利時,也被當局以各種理由刁難,甚至歐打。9月13日,大陸知名維權律師唐吉田、江天勇和、王成等發出公告,起成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到14日晚上10點多,已有32名維權律師響應參與。
據公告介紹,「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的主要宗旨,是要保障象丁家喜、趙長青等公民為了言論自由和踐行公民行動而身陷囹圄的公民,併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公告中指出,從打擊公民行動、到打擊所謂網路謠言、再到今天刑事拘留王功權先生,這一系列的行為,引發了巨大的非議,公民社會網路社會普遍質疑。但相關機關絲毫沒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是變本加厲步步升級。…
公告表示,人權律師團的主要工作事項是為因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而被採取拘捕審判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諮詢、刑事辯護、申訴、控告等。
以下是《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成立公告》全文:
自今年四、五月眾多因參與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等公民行動的公民被抓,到八、九月份眾多網民因所謂傳謠、造謠被抓,再到今天王功權先生被以所謂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可以認為當下的中國又到了一個或重大進步或重大退步的關鍵十字路口。
我們無法保持沉默,我們必鬚髮聲,因為我們是公民,我們才是這個國家的真正主人:
一、首先,我們必須重申現行《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二、根據已知的丁家喜、趙長青、劉萍、李思華、魏忠平、王永紅、許志永等人所涉案件的信息、結合我們的法律專業知識,秉持人類的基本良知,我們可以做出判斷:
丁家喜、趙長青、劉萍、許志永等人不是什麼所謂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的犯罪嫌疑人,而是優秀的合法的公民,他們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國家的強大而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公民言論自由權利,他們的行為不構成任何犯罪行為。
他們不僅無罪,而且有功,他們是民族的良心,國家的脊樑,應該得到合法公正的對待,必須立即即予以無罪釋放!
三、從打擊公民行動、到打擊所謂網路謠言、再到今天刑事拘留王功權先生,這一系列的行為,引發了巨大的非議,公民社會網路社會普遍質疑反對。但相關機關絲毫沒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是變本加厲步步升級。大眾在疑惑中發問:這隻是部分公權力機關的意思?還是整個最高層級國家機關的意思?這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需要?還是貪腐勢力壓制公民言論自由網路反腐大潮的需要?
今年因眾多優秀公民因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被抓,律師界先後組織了多個個案律師團,但從今天王功權先生被刑事拘留來看,類似的事情還會有很多,這種為個案而組織律師團的方式不足以應對。
為了更好的服務社會、保護公民權利,推進國家法制建設,我們認為有必要在律師界發起成立一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以下簡稱人權律師團),相關具體內容如下:
人權律師團的主要工作事項是為因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而被採取拘捕審判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諮詢、刑事辯護、申訴、控告等。
所有的中國律師均可自由參加此人權律師團,誠邀律師界同仁積極參加律師團。
人權律師團是人權律師的自由聯合協作方式,所有參加人權律師團的律師地位都是平等的。
人權律師團聯繫人:
王成律師13616501896
唐吉田律師13161302848
江天勇律師13001010856
聯繫郵箱:renquanlawyer@gmail.com
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發起人
王成律師----浙江
唐吉田律師----北京
江天勇律師----北京
2013年9月13日
人權律師團成員:王成、唐吉田、江天勇、陳科雲、吳魁明、范標文、陳建剛、張科科唐天昊
據公告介紹,「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的主要宗旨,是要保障象丁家喜、趙長青等公民為了言論自由和踐行公民行動而身陷囹圄的公民,併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公告中指出,從打擊公民行動、到打擊所謂網路謠言、再到今天刑事拘留王功權先生,這一系列的行為,引發了巨大的非議,公民社會網路社會普遍質疑。但相關機關絲毫沒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是變本加厲步步升級。…
公告表示,人權律師團的主要工作事項是為因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而被採取拘捕審判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諮詢、刑事辯護、申訴、控告等。
以下是《中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成立公告》全文:
自今年四、五月眾多因參與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等公民行動的公民被抓,到八、九月份眾多網民因所謂傳謠、造謠被抓,再到今天王功權先生被以所謂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刑事拘留,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可以認為當下的中國又到了一個或重大進步或重大退步的關鍵十字路口。
我們無法保持沉默,我們必鬚髮聲,因為我們是公民,我們才是這個國家的真正主人:
一、首先,我們必須重申現行《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屬於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二、根據已知的丁家喜、趙長青、劉萍、李思華、魏忠平、王永紅、許志永等人所涉案件的信息、結合我們的法律專業知識,秉持人類的基本良知,我們可以做出判斷:
丁家喜、趙長青、劉萍、許志永等人不是什麼所謂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非法集會的犯罪嫌疑人,而是優秀的合法的公民,他們是為了人民的幸福、國家的強大而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公民言論自由權利,他們的行為不構成任何犯罪行為。
他們不僅無罪,而且有功,他們是民族的良心,國家的脊樑,應該得到合法公正的對待,必須立即即予以無罪釋放!
三、從打擊公民行動、到打擊所謂網路謠言、再到今天刑事拘留王功權先生,這一系列的行為,引發了巨大的非議,公民社會網路社會普遍質疑反對。但相關機關絲毫沒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是變本加厲步步升級。大眾在疑惑中發問:這隻是部分公權力機關的意思?還是整個最高層級國家機關的意思?這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需要?還是貪腐勢力壓制公民言論自由網路反腐大潮的需要?
今年因眾多優秀公民因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被抓,律師界先後組織了多個個案律師團,但從今天王功權先生被刑事拘留來看,類似的事情還會有很多,這種為個案而組織律師團的方式不足以應對。
為了更好的服務社會、保護公民權利,推進國家法制建設,我們認為有必要在律師界發起成立一個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以下簡稱人權律師團),相關具體內容如下:
人權律師團的主要工作事項是為因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而被採取拘捕審判的公民提供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諮詢、刑事辯護、申訴、控告等。
所有的中國律師均可自由參加此人權律師團,誠邀律師界同仁積極參加律師團。
人權律師團是人權律師的自由聯合協作方式,所有參加人權律師團的律師地位都是平等的。
人權律師團聯繫人:
王成律師13616501896
唐吉田律師13161302848
江天勇律師13001010856
聯繫郵箱:renquanlawyer@gmail.com
保障人權律師服務團發起人
王成律師----浙江
唐吉田律師----北京
江天勇律師----北京
2013年9月13日
人權律師團成員:王成、唐吉田、江天勇、陳科雲、吳魁明、范標文、陳建剛、張科科唐天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