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警察惡霸 女被判拘役25天

2013年09月17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09月17日訊】一名女子因出言辱罵警察「惡霸警察」,侮辱公務員屬公訴罪,台中地院今天判她拘役25天。

據中央社報導,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間,43歲的葉姓女子開車行經台中市太原路與西屯路口時,被陳姓警察發現她邊開車邊講行動電話,要她將車停到路邊開單告發。

葉女不滿,連續辱罵警察「你是惡霸、惡霸、惡霸警察、惡霸警察」,事後已向陳姓警察道歉並和解,陳姓警察撤回公然侮辱的告訴。

但侮辱公務員罪屬公訴罪,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處葉女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新台幣2萬50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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