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看中國】看兩高司法解釋 法律就像共產黨二奶

【新唐人2013年09月18日訊】中國的「兩高」日前針對網路犯罪言論,做出了最新的司法解釋,不過解釋出爐後,除了引起國內各界的巨大反彈聲浪外,外媒也紛紛對此加以批評,本集的老外看中國,我們的英國主持人郝毅博也特別針對這個荒謬的司法解釋,分享了他的看法,一起來看看!

哈囉!各位觀眾朋友們大家好,我是郝毅博!上禮拜兩岸都很關注這個蘭陵王的現代版,發生在台灣的9月政爭。不過不管是政治鬥爭也好,捍衛憲政也好,大家可以看到,馬總統或是王金平院長目前都還在透過記者會,或是法律判決等等,持續的你來我往,結果還不確定,我們再繼續關注下去。

不過說到這個法律上的爭議,大概同樣的時間點在大陸,兩高卻發佈了一個被大家認為是非常荒謬的司法解釋,內容是針對網路誹謗,同一則如果瀏覽次數超過5千次,或是轉發次5百次以上,就被認定是情節嚴重,可以判刑3年。

先不談他的實質內容,首先這個解釋就存在著一個非常大的技術缺陷,我們打個比方:大家明白了嗎?因為不管是轉發或是瀏覽次數,都可以藉由這樣的手段去達成,也就是說,如果想要陷害人,你都可以用這種人為的方式去做,那大家可能會說,那你不發誹謗的文章不就沒事了?就不用怕點擊次數了?不是這樣的,我給大家舉個例子:前幾天路透社發表了一篇採訪新浪微博網路審查員的文章,他們提到因為網友們常用青蛙或癩蛤蟆來代表江澤民,所以這兩種動物變成了微博敏感詞。

今年六四時也一樣,因為有網友把坦克人照片PS成大黃鴨,微博那時候就真的變成鴨雀無聲了。所以大家想想,在一個連青蛙和鴨子都害怕的政權底下,甚麼是誹謗?回到剛剛說的技術缺陷,這些中共官員會不清楚嗎?我不認為,所以與其說是缺陷,我倒覺得是法院給中共政府開了一道抓捕百姓、陷害百姓的任意門。

所以國外媒體的評論,大部分都認為這是中共掐緊對人民言論控制的一個手段,為甚麼?很簡單,網路的力量造成真相的曝光,而真相的傳播和曝光永遠是邪惡最害怕的。大大看看這一兩年來,有多少官員或政府的醜聞都是在網路上被爆料,然後傳遍國際。 然後還有一點我覺得也很有意思的是,剛剛說的這些案子,基本上都必須由受害人自己提起訴訟,不過如果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那就要由公安偵查、檢察院提起公訴。

甚麼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這次的解釋裡也說了,有7種情形,分別是:引發群眾事件、引發公眾混亂、引發民族或宗教衝突、損害國家形象等其他嚴重危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講完大家是不是都想笑了,因為這些不就是中共最基本的業務,他們自己每天都在做的事嗎?

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的,就是其他,我一直覺得其他是法律裡非常厲害的一個字眼,甚麼是其他?我想抓你,又不符合上面的理由,那就是其他,我就用其他這個理由抓你。當然,如果這些法條是在中國以外的民主國家,可能大家都不會這麼緊張,反彈這麼大,因為民主國家的法治,相對來講,是讓人民放心很多的,那中共的法治,那不是法治,那是羅織,那是鎮壓。

關於這點,我覺得我們臺裡的濤哥、石濤的比喻很有意思,他說,中國的法律就是共產黨的二奶,為甚麼?二奶好看,二奶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但二奶如果想扶正的話,馬上一巴掌給妳打下去。二奶絕對不可能明媒正娶,因為二奶雖然帶的出手,用起來好用,但是如果變成正宮,可能就會反了。好的,今天就到這裡,我們下次,再見!我去看看剛剛那則影片有沒有被轉發5百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