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11日訊】 (美國之音電) 華盛頓 — 用個人微網志實名舉報副部級官員涉嫌瀆職侵佔犯罪的記者劉虎已被北京檢察機關以涉嫌誹謗罪名正式批捕,成為中國當局開始打擊網路謠言的「凈網」運動以來第一個被正式逮捕的新聞記者,並引起許多網民關注。其代理律師表示,將對劉虎案作無罪辯護。
辦理此案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10月10日證實,劉虎已被以涉嫌誹謗的罪名正式批准逮捕。事實上,劉虎被正式批捕的決定在9月30日就已經作出並在當天下午快下班時通知了劉虎的律師。
劉虎的妻子、《重慶商報》記者秦淩9月30日下午發微網志説:「感謝你們大家的關心,此刻是2013年9月30日17:46分,目前還沒有劉虎是否被批捕的消息。」 但一小時後,劉虎妻子的微網志又表示,律師來電話通知她,接到檢察官電話告知劉虎已被批捕。
秦淩10月10日晚上發出微網志説,「今天下午3點半,社區民警來我家送達了劉虎的批捕通知書,我父母懷著悲痛地心情簽收這份沉甸甸的通知書。"
*律師説法*
劉虎的兩位辯護律師之一斯偉江在微網志中寫道,「劉虎在十一前被批捕,檢察官小心翼翼,一直到放假快下班前才告訴律師,之前律師問一直説沒結果,他們或認為長假7天以後,人們會忘了這位因網路舉報而被以誹謗罪(誹謗多名官員)關押的記者。」
斯偉江律師10月10日晚上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他目前不便接受採訪談論有關案情。對於記者的詢問,這位在上海的律師只是簡略作答。
斯偉江:劉虎就是被批捕了嘛。我們認為他是無罪的。其他我也沒什麼好説。
記者:逮捕他,它(當局)有什麼證據嗎?
斯偉江:這個我們現在看不到的。
記者:最近有沒有見到劉虎?
斯偉江:見過。
記者:你覺得這個案子現在接下來應該怎麼辦呢?
斯偉江:這個就按照法律程式來嘛。無罪辯護嘛。要看到材料再説,好吧。
記者:現在材料還沒看到嗎?
斯偉江:現在看不到材料。
記者劉虎涉「誹謗」被批捕 律師:監督官員無罪
劉虎是羊城晚報報業集團旗下《新快報》的調查記者,曾發表博文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上海高級人民法院代院長崔亞東和陜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等官員。劉虎根據知情者的揭發在微網志上舉報馬正其涉嫌在重慶任職期間參與賤賣國有資産,指稱馬正其在重慶擔任中共萬州區委書記期間縱容包庇手下官員以一百多萬元人民幣的超低價將2700多萬元的國有企業變賣為私有資産。
北京警方一個半月前到重慶劉虎的住所以檢修水管為名叫開門將劉虎銬走,幾天後北京公安以尋釁滋事罪名將其刑拘,並且以「有社會危險性「為由拒絕了律師代為提交的取保候審請求。劉虎的另一位辯護律師周澤發微網志指出,「劉虎是因微網志批評、檢舉官員被抓的。現在其微網志都被封號了,還能有什麼危險性呢?」
*網路反應*
一位署名「網路正義戰士」的網友發微網志説:「沒有嫖娼,沒有造謠,沒有敲詐,沒有其他不法行為,僅僅因為在微網志公開了官員涉嫌貪腐,就以觸犯尋釁滋事罪被抓捕,且認為取保候審有社會危險性。你們真的怕了嗎?可如此處理只能算愚蠢。因為我們關注的不僅僅是劉虎的自由,我們還在關注誰讓劉虎失去自由!」
署名廣東深圳媒體人黎勇01的微網志説:「偵查機關對劉虎的審訊中,特別著重訊問了涉及陜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的微網志發佈情況。被抓之前就曾有人提醒説陜西方面要整他。劉虎微網志檢舉的杜航偉,係公安部調陜西任職官員,而劉虎案正是由公安部交辦。我們有理由懷疑,有人通過公安部假手北京公安,對劉虎進行打擊報復。」
中國當局一個多月前連續抓捕了網路推手秦火火(本名秦志暉)和「立二拆四」 (本名楊秀宇),並以涉嫌嫖娼罪名抓捕了網路大V、美籍華人薛蠻子(本名薛必群),掀起針對網路批評言論和右派公知的打擊所謂「網路謠言」的運動。北京市公安局抓捕劉虎,被認為跟當局大舉進行旨在産生「寒蟬效應」的打擊網上謠言專項行動有關。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澤律師和另外兩位在北京的律師不久前就劉虎被抓捕一事指出,調查記者的網上舉報和網路造謠傳謠是有本質區別的,調查記者是在行使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監督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執法單位應當根據調查記者舉報的證據展開全面調查,而不是打擊舉報人。
美國之音記者在自由微網志網站搜索發現,周澤律師今年4月8日至9月27日發出的數十條微網志都被新浪微網志遮罩,其中包括他9月25日至27日發出的5條關於劉虎案的微網志。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法天對劉虎案持不同看法。他在一篇題為《記者劉虎被拘不是因言獲罪》的博文中表示,「記者若有意造謠傳謠,同樣沒有刑事豁免的特權。」他認為,「事關整個打擊造謠傳謠專項行動的合法性,相信北京警方能依託紮實的事實,對涉及記者劉虎的案件進行公正處理。」
*被舉報官員仍在位*
被劉虎在網上實名舉報的馬正其在薄熙來開始主政重慶後不久被提拔為重慶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薄熙來倒臺後,馬正其的仕途沒有受阻,反而在2013年4月調入北京出任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他的官職目前看來沒有受到劉虎網路舉報的影響。中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10月8日登出一條來自中國工商總局的報道稱,「9月30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一行對北京節日市場進行檢查。」
辦理此案的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10月10日證實,劉虎已被以涉嫌誹謗的罪名正式批准逮捕。事實上,劉虎被正式批捕的決定在9月30日就已經作出並在當天下午快下班時通知了劉虎的律師。
劉虎的妻子、《重慶商報》記者秦淩9月30日下午發微網志説:「感謝你們大家的關心,此刻是2013年9月30日17:46分,目前還沒有劉虎是否被批捕的消息。」 但一小時後,劉虎妻子的微網志又表示,律師來電話通知她,接到檢察官電話告知劉虎已被批捕。
秦淩10月10日晚上發出微網志説,「今天下午3點半,社區民警來我家送達了劉虎的批捕通知書,我父母懷著悲痛地心情簽收這份沉甸甸的通知書。"
*律師説法*
劉虎的兩位辯護律師之一斯偉江在微網志中寫道,「劉虎在十一前被批捕,檢察官小心翼翼,一直到放假快下班前才告訴律師,之前律師問一直説沒結果,他們或認為長假7天以後,人們會忘了這位因網路舉報而被以誹謗罪(誹謗多名官員)關押的記者。」
斯偉江律師10月10日晚上對美國之音記者表示,他目前不便接受採訪談論有關案情。對於記者的詢問,這位在上海的律師只是簡略作答。
斯偉江:劉虎就是被批捕了嘛。我們認為他是無罪的。其他我也沒什麼好説。
記者:逮捕他,它(當局)有什麼證據嗎?
斯偉江:這個我們現在看不到的。
記者:最近有沒有見到劉虎?
斯偉江:見過。
記者:你覺得這個案子現在接下來應該怎麼辦呢?
斯偉江:這個就按照法律程式來嘛。無罪辯護嘛。要看到材料再説,好吧。
記者:現在材料還沒看到嗎?
斯偉江:現在看不到材料。
記者劉虎涉「誹謗」被批捕 律師:監督官員無罪
劉虎是羊城晚報報業集團旗下《新快報》的調查記者,曾發表博文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上海高級人民法院代院長崔亞東和陜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等官員。劉虎根據知情者的揭發在微網志上舉報馬正其涉嫌在重慶任職期間參與賤賣國有資産,指稱馬正其在重慶擔任中共萬州區委書記期間縱容包庇手下官員以一百多萬元人民幣的超低價將2700多萬元的國有企業變賣為私有資産。
北京警方一個半月前到重慶劉虎的住所以檢修水管為名叫開門將劉虎銬走,幾天後北京公安以尋釁滋事罪名將其刑拘,並且以「有社會危險性「為由拒絕了律師代為提交的取保候審請求。劉虎的另一位辯護律師周澤發微網志指出,「劉虎是因微網志批評、檢舉官員被抓的。現在其微網志都被封號了,還能有什麼危險性呢?」
*網路反應*
一位署名「網路正義戰士」的網友發微網志説:「沒有嫖娼,沒有造謠,沒有敲詐,沒有其他不法行為,僅僅因為在微網志公開了官員涉嫌貪腐,就以觸犯尋釁滋事罪被抓捕,且認為取保候審有社會危險性。你們真的怕了嗎?可如此處理只能算愚蠢。因為我們關注的不僅僅是劉虎的自由,我們還在關注誰讓劉虎失去自由!」
署名廣東深圳媒體人黎勇01的微網志説:「偵查機關對劉虎的審訊中,特別著重訊問了涉及陜西省公安廳廳長杜航偉的微網志發佈情況。被抓之前就曾有人提醒説陜西方面要整他。劉虎微網志檢舉的杜航偉,係公安部調陜西任職官員,而劉虎案正是由公安部交辦。我們有理由懷疑,有人通過公安部假手北京公安,對劉虎進行打擊報復。」
中國當局一個多月前連續抓捕了網路推手秦火火(本名秦志暉)和「立二拆四」 (本名楊秀宇),並以涉嫌嫖娼罪名抓捕了網路大V、美籍華人薛蠻子(本名薛必群),掀起針對網路批評言論和右派公知的打擊所謂「網路謠言」的運動。北京市公安局抓捕劉虎,被認為跟當局大舉進行旨在産生「寒蟬效應」的打擊網上謠言專項行動有關。
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周澤律師和另外兩位在北京的律師不久前就劉虎被抓捕一事指出,調查記者的網上舉報和網路造謠傳謠是有本質區別的,調查記者是在行使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監督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執法單位應當根據調查記者舉報的證據展開全面調查,而不是打擊舉報人。
美國之音記者在自由微網志網站搜索發現,周澤律師今年4月8日至9月27日發出的數十條微網志都被新浪微網志遮罩,其中包括他9月25日至27日發出的5條關於劉虎案的微網志。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吳法天對劉虎案持不同看法。他在一篇題為《記者劉虎被拘不是因言獲罪》的博文中表示,「記者若有意造謠傳謠,同樣沒有刑事豁免的特權。」他認為,「事關整個打擊造謠傳謠專項行動的合法性,相信北京警方能依託紮實的事實,對涉及記者劉虎的案件進行公正處理。」
*被舉報官員仍在位*
被劉虎在網上實名舉報的馬正其在薄熙來開始主政重慶後不久被提拔為重慶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薄熙來倒臺後,馬正其的仕途沒有受阻,反而在2013年4月調入北京出任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他的官職目前看來沒有受到劉虎網路舉報的影響。中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10月8日登出一條來自中國工商總局的報道稱,「9月30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一行對北京節日市場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