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被判6年 訪民庭外鳴不平

【新唐人2013年10月15日訊】備受關注的「7•20北京機場爆炸案」,10月15號上午9點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爆炸罪」判處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冀中星當庭未表示上訴,但是他的家屬表示不服,要求上訴。眾多訪民在法庭外為冀中星鳴不平。

15號上午,眾多訪民在現場圍觀冀中星被宣判,但是當局出動大量警察,在離法院大約200米的地方拉起了警戒線,而且對靠近的人員進行盤查。

湖北訪民尹旭安:「離法院大概200米警察已經戒嚴,查證件,訪民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在馬路對面很遠的地方拿出條幅,大喊冀中星無罪,警察馬上趕過來抓了十幾個人。」

冀中星被判6年,令現場圍觀的訪民憤怒。

湖北訪民劉建剛:「國家的法律現在就是制裁老百姓的,他沒有辦法,為了他的冤情得到解決,他才採取這種方法。對他的制裁也是對我們訪民的制裁,對我們受冤的人的制裁。希望媒體多多呼籲救救我們這幫冤民。」

冀中星2005年在廣東東莞開摩的拉客時遭到當地執法人員毆打,導致下肢癱瘓,多年上訪、上訴都沒有結果。今年7月20號,投訴無門的冀中星,在北京3號航站樓到達大廳B出口外,不小心引爆了自製爆炸裝置,自己被炸成重傷。

9月17號,「機場爆炸案」庭審時,冀中星的代理律師做無罪辯護,並要求法庭調查他在東莞遭毆打事件,請證人出庭作證,但被法庭駁回。

法庭宣判後,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對《新唐人》表示,對法庭判決不服,將會繼續上訴。

新唐人記者田淨、金同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