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春之女搞「中國好聲音」 違規狂賺17億

2013年10月30日社會
【新唐人2013年10月30日訊】(新唐人記者韓梅綜合報導)2012年7月登陸浙江衛視、隨即大熱的音樂節目《中國好聲音》的幕後投資者實為前中共政治局常委李長春之女李彤。僅在《中國好聲音》第一季,李家就非法圈錢17億元。有評論指,曾協助江澤民掌控中共意識形態的李長春正利用家族勢力和私募基金搶佔中國的文化產業。

《中國好聲音》源於荷蘭著名電視節目《The Voice of Holland》,是華人文化基金轄下燦星公司耗資350萬元(人民幣/下同)從英國版權代理公司IPCN手中購買中國版權後,通過浙江衛視全力推出的《The Voice》山寨版。首季即給製作方燦星公司帶來17億元廣告收入,曾引起全國矚目。

然而據海外媒體透露,這17億元廣告費,原屬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旗下電視節目所得,是華人文化基金董事長黎瑞剛藉助自己在上海文廣的權力,將全部資金違規轉給了的《中國好聲音》,令李長春家族在短短三個月內,就從大陸文化市場捲走十數億巨款,還不包括燦星製作把選手簽約以及簽約之後的商業演出等項目都收歸己有,包括音樂學院、演唱會、音樂劇、線下演出等在內的全產業鏈所產生的效益。

黎瑞剛和華人文化基金幕後實際老闆李彤不但是生意搭檔,私交也十分密切。消息人士指,黎瑞剛已婚有一名孩子,但因李彤的關係,他與妻子的婚姻己名存實亡,目前已離婚或正在辦理離婚手續。

李彤的公開身份是中銀國際控股公司首席執行官,但她藉父親掌管意識形態之便,於2009年發起華人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並迅速在2010年5月得到國家發改委批准,中銀國際、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及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有限公司作為該基金的聯合發起人,計劃募集資金規模200億元,首期募集資金60億元。

華人文化基金引進《中國好聲音》後,原打算通過央視推出,但央視因感覺風險太大婉拒。後來浙江衛視看在李長春面上,與燦星製作按照共同投資、廣告分成的方式合作,同時該節目獲得飲料加多寶6000萬元的廣告支持,與從2012年7月13日開播第一季,從此一躍成為內地最旺的電視音樂節目,曾創下每15秒廣告收36萬元的吸金紀錄。

海外有評論指,主管宣傳和媒體的李長春正利用家族勢力和私募基金搶佔中國的文化產業。也有業內人士稱:「現在在中國大陸,本來『精神文明』只是一個空洞的名詞,到了李長春的手上,就變成了現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