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高山案」細節曝光:用拉杆箱裝滿錢行賄

2013年11月01日時政
【新唐人2013年11月1日訊】(新唐人記者韓淨綜合報導)轟動一時的中國銀行「高山案」開審以後,近日更多案件細節曝光。大陸媒體爆料指,涉案人李東哲,曾多次指派其手下用拉杆箱裝滿了錢來行賄攬儲。

據大陸媒體報導,前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與黑龍江世紀綠洲投資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東哲、李東虎兄弟等「裡應外合」,透過巨額賄賂、開戶存款、轉出佔用等手段,將28億餘元巨額資金轉出佔用,造成8億餘元的巨額損失。

根據檢方指控,2001年5月,東北高速董事長張某應李東哲要求在河松街支行開戶存款,並陸續存入大筆資金。

2001年7月, 李東哲指派其手下用拉杆箱裝滿了500萬元錢向張某行賄,表示「感謝」張某,並讓其繼續增加存款額度。2003年初,李東哲再次向張某行賄200萬元。

報導還稱,李東哲在2000年6月到2003年12月,還找到時任哈爾濱市某公司財務部經理的趙某,要求該公司在河松街支行開設帳戶,事後,李東哲向其行賄40萬美元。

大筆資金存入後,高山等人即採用偷換存款企業預留印鑒卡、偽造存款企業轉賬支票等手段,將巨額款項轉出。據悉,2000年至2004年間,李東哲、李東虎、高山夥同他人以非法手段佔用26家存款單位存款270餘筆28億余元。

案發前,高山及相關涉案人員於2004年12月潛逃到加拿大。2012年,高山在潛逃8年後回國,2013年9月29日,「高山案」在哈爾濱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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