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躉購 太陽能降逾1成

2013年11月14日財經
【新唐人2013年11月14日訊】經濟部預告民國103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其中,太陽光電因業者反彈,原降幅縮減至12.4%,廢棄物能費率維持不變外,其餘再生能源類別費率都高於今年水準。

據中央社報導,經濟部能源局表示,「10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10月30日完成審定程序,11月11日辦理預告。預告7天期滿後,將辦理正式公告作業,這項費率適用自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考量業者設置成本逐步下降,能源局原擬調降103年第1、2期太陽光電躉購費率;103年第1期相較於102年第2期費率,依據裝置類型不同與容量多寡,降幅介於13%至14%多,但在聽證會引起業者反彈。

能源局指出,103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計算公式聽證會中業者所提意見,在10月30日召開第3次審定會,提供審定委員參考並討論。

其中,在太陽光電部分,參酌業者意見及考量國際模組價格變化趨勢後,為鼓勵業者投資,決議「103年度太陽光電期初設置成本,不依國際預估未來成本降幅調整」,降幅縮減至12.4%至12.5%間,屋頂型最高每度新台幣7.1602元、地面型4.9222元。

能源局表示,其他再生能源部分,廢棄物發電收購價格不變,地熱、生質能等均上揚,以生質能源調幅16%最高,每度2.5053元(無厭氧消化設備)及3.2511元(有厭氧消化設備)。

風力發電躉購費率陸域為 1瓩以上、不及10瓩每度8.1735元,10瓩以上每度2.6338元;離岸風力每度5.6076元。

能源局表示,為加速陸域型10瓩以上風力發電設備設置,業者只要於103年度完成簽約,並可在107年12月31日前完工併聯運轉,107年前產生的電能都可享有費率加成3.6%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