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1月22日訊】日前法院一審宣判,大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前副總經理魯向東,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中央社報導,法院審理查明,魯向東2003年至2011年2月間,利用擔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款物5起,價值人民幣2500萬餘元(約新台幣1.2億元)。
法院指出,魯向東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認罪態度較好,涉案贓款全部返還,故酌情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中央社報導,法院審理查明,魯向東2003年至2011年2月間,利用擔任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款物5起,價值人民幣2500萬餘元(約新台幣1.2億元)。
法院指出,魯向東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認罪態度較好,涉案贓款全部返還,故酌情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