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三君子案 出現重大程序違規

2013年12月06日人權
【新唐人2013年12月06日訊】新余三君子案6號進入庭審的第四天。在此之前,三名被告人都表示遭到刑訊逼供,另外,律師發現程序重大違規,被告人李思華未被立案,而遭到批捕和審訊。另外,一名12歲未成年女孩,被多次帶走問話。

新余劉萍、魏忠平、李思華三名公民,舉牌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被當局控告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一案,進入了庭審第四天。在此之前的庭審中,律師透露,一位當事人12歲的女兒曾在上課期間被帶走做筆錄。

《新唐人》記者:「你是不是有一個12歲的女兒?是不是有被公安審訊?」

新余案證人劉喜珍:「對,我有一個12歲的女兒。不是做一次(筆錄),做了兩、三次。一個12歲的小孩,每次到學校騷擾她。她哪知道我們這個案子的事情。」

證人劉喜珍介紹,當地警察多次在她女兒獨自在家的情況下,對她家進行搜查,導致女兒做惡夢。

此外,李思華的代理律師斯偉江發現,李思華被指控的所有罪名都沒有立案。也證實了公安對李思華的抓捕、審訊都是違規辦案。

網友香菜江湖:「判決是沒有懸念的,肯定是按照他們統治者的預定好的判的。所謂的開庭審判只是表演給國際社會看的。判決結果是無法改變的,除非這個朝代改變。」

據了解,6號早上,湖南維權人士朱承志在渝水區法院外圍被抓。

而在庭審第一天被帶走的聲援群眾王洛和吳文化,至今沒有被釋放出來。

新唐人記者熊斌、李勇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