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13日訊】日前,孟加拉國處死了該國的伊斯蘭領袖阿卜杜拉·卡迪爾·莫拉。孟加拉國國際戰爭罪法庭裁決莫拉在1971年該國與巴基斯坦的獨立戰爭中犯下了種族滅絕等罪行。在42年前的那場孟加拉國脫離巴基斯坦的獨立戰爭中,估計有三百萬人喪生。
BBC報導,莫拉當時是伊斯蘭大會黨的高級領導人。受到孟加拉國國際戰爭罪法庭審判的那些人,被指控在當年的戰爭中與試圖阻止孟加拉國獨立的巴基斯坦軍隊合作。
第一個出庭的被告是在野的伊斯蘭黨派的領袖薩耶蒂。他被控種族屠殺、強姦和宗教迫害等罪名。還有伊斯蘭大會黨前領導人古拉 姆·阿扎姆。他被控有五項戰爭罪名。如被定罪,他會因為在任時建立在獨立戰爭中大肆施暴的民兵組織,面對60多條反人類罪的處罰,可能被判處死刑。
有評論說,看到莫拉犯有的滅絕人類罪行,很容易想到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所犯下同樣的罪行。
反人類罪越來越被世界重視
據明慧網報導,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2013年4月17日,駁回阿根廷聯邦刑事上訴法庭以「一事不再理」作為結案理由,判決重新開啟審理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干群體滅絕罪行一案。
2005年,當時的中共「六一零」頭目羅干在訪問阿根廷期間,法輪大法學會將其告上法院,指控其犯下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行。經過四年的調查,當時的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阿繞思‧拉馬德裡,依據普遍管轄原則以及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詞,下令逮捕江澤民和羅干。
之後,中共使館不斷向阿根廷法院和政府施壓,要求結束起訴江澤民的案子。不久,拉馬德裡法官被迫辭職,轉由執政黨有意安排的法官在上任後撤銷了此項國際逮捕令,並以證據不足結案。
法輪大法學會隨即向阿根廷聯邦刑事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時至2010年12月,該上訴法院作出裁決,認為本案適用普遍管轄原則,原告所提之受迫害證據亦足以採信。然而,因西班牙已起訴江澤民、羅乾等被告,因此援引「一事不再理」原則駁回此案。
法輪大法學會於是再向刑事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指出由聯邦刑事上訴法院第一分庭以「一事不再理」原則駁回此案,乃是因為中共政權的政治壓力所致。在被告被定罪前,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不應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
大赦國際組織支持法輪大法學會的此項上訴,並以第三方身份向刑事高等法院提出大量國際法關於反人類罪案例的處理、發展及分析,認為「一事不再理」原則對此案不應適用。
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今年4月17日裁決,僅僅為了保證「一事不再理」,不足以決定是否該對本案進行調查,更不足以用來決定結束本案。刑事高等法院並裁決,重審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和「六一零」頭目羅干對法輪功修鍊者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
阿根廷訴江案是「全球訴江案」的其中之一,是全球法輪功學員起訴迫害首腦江澤民及其他主要參與迫害的中共兇手的案件。
因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手發動並操控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迫害上億人的正信,構成二戰以來最嚴重的犯行,故「全球訴江案」亦被稱為21世紀最大規模的人權訴訟。
江派由於血腥鎮壓法輪功,對上億修鍊法輪功的群眾欠下了累累血債,特別是在政法委羅干、周永康治下,將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活體摘除,賣給需要器官移植者。據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等人的調查,至少有4萬個來自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江派活摘。
因為這種違背最起碼人性的罪行,江澤民、羅干、周永康、薄熙來之流在全球近30個國家和地區被告上了法庭,被指控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罪名,薄熙來還被澳洲法庭缺席審判為有罪。
當年希特勒及其納粹分子因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而成為全人類的公敵。外界觀察,當種族滅絕罪等反人類罪越來越被全世界重視之時,反人類罪的最大惡魔江澤民被送上審判台的日子就越來越近。
BBC報導,莫拉當時是伊斯蘭大會黨的高級領導人。受到孟加拉國國際戰爭罪法庭審判的那些人,被指控在當年的戰爭中與試圖阻止孟加拉國獨立的巴基斯坦軍隊合作。
第一個出庭的被告是在野的伊斯蘭黨派的領袖薩耶蒂。他被控種族屠殺、強姦和宗教迫害等罪名。還有伊斯蘭大會黨前領導人古拉 姆·阿扎姆。他被控有五項戰爭罪名。如被定罪,他會因為在任時建立在獨立戰爭中大肆施暴的民兵組織,面對60多條反人類罪的處罰,可能被判處死刑。
有評論說,看到莫拉犯有的滅絕人類罪行,很容易想到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所犯下同樣的罪行。
反人類罪越來越被世界重視
據明慧網報導,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2013年4月17日,駁回阿根廷聯邦刑事上訴法庭以「一事不再理」作為結案理由,判決重新開啟審理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六一零辦公室」頭目羅干群體滅絕罪行一案。
2005年,當時的中共「六一零」頭目羅干在訪問阿根廷期間,法輪大法學會將其告上法院,指控其犯下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行。經過四年的調查,當時的阿根廷聯邦法院第九庭法官阿繞思‧拉馬德裡,依據普遍管轄原則以及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證詞,下令逮捕江澤民和羅干。
之後,中共使館不斷向阿根廷法院和政府施壓,要求結束起訴江澤民的案子。不久,拉馬德裡法官被迫辭職,轉由執政黨有意安排的法官在上任後撤銷了此項國際逮捕令,並以證據不足結案。
法輪大法學會隨即向阿根廷聯邦刑事上訴法院提出上訴。時至2010年12月,該上訴法院作出裁決,認為本案適用普遍管轄原則,原告所提之受迫害證據亦足以採信。然而,因西班牙已起訴江澤民、羅乾等被告,因此援引「一事不再理」原則駁回此案。
法輪大法學會於是再向刑事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指出由聯邦刑事上訴法院第一分庭以「一事不再理」原則駁回此案,乃是因為中共政權的政治壓力所致。在被告被定罪前,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不應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
大赦國際組織支持法輪大法學會的此項上訴,並以第三方身份向刑事高等法院提出大量國際法關於反人類罪案例的處理、發展及分析,認為「一事不再理」原則對此案不應適用。
阿根廷刑事高等法院今年4月17日裁決,僅僅為了保證「一事不再理」,不足以決定是否該對本案進行調查,更不足以用來決定結束本案。刑事高等法院並裁決,重審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和「六一零」頭目羅干對法輪功修鍊者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
阿根廷訴江案是「全球訴江案」的其中之一,是全球法輪功學員起訴迫害首腦江澤民及其他主要參與迫害的中共兇手的案件。
因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一手發動並操控對法輪功的殘酷鎮壓,迫害上億人的正信,構成二戰以來最嚴重的犯行,故「全球訴江案」亦被稱為21世紀最大規模的人權訴訟。
江派由於血腥鎮壓法輪功,對上億修鍊法輪功的群眾欠下了累累血債,特別是在政法委羅干、周永康治下,將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活體摘除,賣給需要器官移植者。據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等人的調查,至少有4萬個來自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被江派活摘。
因為這種違背最起碼人性的罪行,江澤民、羅干、周永康、薄熙來之流在全球近30個國家和地區被告上了法庭,被指控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罪名,薄熙來還被澳洲法庭缺席審判為有罪。
當年希特勒及其納粹分子因犯下「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而成為全人類的公敵。外界觀察,當種族滅絕罪等反人類罪越來越被全世界重視之時,反人類罪的最大惡魔江澤民被送上審判台的日子就越來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