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2月24日訊】)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部分條文,103年開始申報所得稅將實行「免填發憑單」「無紙化」作業,財政部估計,全國將有約93.4%的憑單資料適用免填發範圍,達節能減紙目標。
據中央社報導,財政部說明,過去稽徵機關都在每年5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人及有統一證號的外僑查詢其前一年度所得資料。查詢方式包括,以內政部核發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上網查詢,或向稽徵機關臨櫃查詢。
這次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後,憑單填發單位就不需在103年2月10日前填發憑單,無紙化後將有效簡化作業。
不過,財政部也指出,納稅義務人如為國內事業、團體、執行業務者及信託行為受託人者,通常須於每年3月間取得所得資料以準備申報所得稅,如於5月始查得所得資料,較乏充裕時間辦理申報,且未來如欲開放這類納稅義務人於網路上查詢所得資料,也需進一步規劃簡便可行的身分認證方式,103年暫不列入適用;憑單填發單位仍應於103年2月10日前將憑單填發給這類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指出,本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仍須經由總統公布及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但相關行政作業將儘速辦理,使可以適用免填發範圍的憑單資料,可以免於103年2月10日前填發給納稅義務人。
據中央社報導,財政部說明,過去稽徵機關都在每年5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人及有統一證號的外僑查詢其前一年度所得資料。查詢方式包括,以內政部核發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上網查詢,或向稽徵機關臨櫃查詢。
這次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後,憑單填發單位就不需在103年2月10日前填發憑單,無紙化後將有效簡化作業。
不過,財政部也指出,納稅義務人如為國內事業、團體、執行業務者及信託行為受託人者,通常須於每年3月間取得所得資料以準備申報所得稅,如於5月始查得所得資料,較乏充裕時間辦理申報,且未來如欲開放這類納稅義務人於網路上查詢所得資料,也需進一步規劃簡便可行的身分認證方式,103年暫不列入適用;憑單填發單位仍應於103年2月10日前將憑單填發給這類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指出,本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仍須經由總統公布及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但相關行政作業將儘速辦理,使可以適用免填發範圍的憑單資料,可以免於103年2月10日前填發給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