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情婦反腐有多厲害?紀委書記出面和解

2014年02月11日時政
【新唐人2014年2月11日訊】(新唐人記者林冰綜合報導)椐統計,在中國各地被查處的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婦,但因情婦舉報而導致的官員下馬事件卻屈指可數。不過,近日媒體報導,一名深圳女子因舉報其情夫--深圳一銀行行長,而令到紀委書記都不得不出面和解:讓男方補償25萬元人民幣。

《南方都市報》報導,上世紀70年代出生的女子聶某,自稱曾在房產公司上班。在多封寫給紀檢監察機關的舉報材料中,聶某描述她於2006年在李某公司上班,因此結識了李某的同學—浦發銀行深圳分行福華支行行長劉某明。

聶某描述稱,劉某明現年已將近50歲,駕駛寶馬轎車,住香蜜湖高端房產。兩人系湖南同鄉。結識之初,兩人並未深交,但此後劉某明對其展開追逐,並自稱已離異,前妻出國。

聶某描述稱,兩人有深交是發生在2012年11月15日晚上。當晚,劉某明先後四次發簡訊約她到福田中信廣場某酒吧喝酒。酒醉之後,劉某明送她回家,趁機與她發生了性關係,許諾要對她負責。

聶某向南都記者稱,此後,兩人曾多次發生性關係。兩人交往一個多月後,劉某明以在外應酬為由開始疏遠她。她自此展開調查,發現劉某明並未離異。隨後,兩人發生糾紛之時,劉某明的妻子更在2013年7月委託律師向聶某發了律師函,對她提出警告。

律師函一出,聶某與劉某明徹底決裂。2013年7月,聶某開始向浦發銀行深圳分行舉報劉某明婚外戀。「舉報就是為了出一口氣,讓劉某明身敗名裂。」

多方舉報終於起到了效果。2013年12月6日下午,劉某明的上級浦發銀行深圳分行副行長兼紀委書記張某,在浦發銀行深圳分行會議室約見聶某,並對她說:「你要求對他進行處理。處理他對這個事情有沒有好處,能不能解決問題?可不可能你們雙方坐在一塊和解?把這個事情了斷?」

2014年1月26日下午,雙方在廣東開野律師事務所達成協議,劉某明本人並未出面,而是委託一名朋友出面,現場還有雙方的律師、福田派出所民警以及浦發銀行深圳分行工作人員。

最終,協議約定,劉某明一次性支付25萬終結雙方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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