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涉故意殺人被判死刑

2014年02月18日社會
【新唐人2014年2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柳青綜合報導)2013年4月,復旦大學研究生黃洋因捨友投毒死亡,轟動全國。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據大陸媒體18日報導, 中共央視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央視新聞」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8日對「復旦投毒案」依法公開一審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去年4月15日,復旦大學校方深夜發布官方微博,該校醫學院一名醫科在讀研究生因身體不適入院,後病情嚴重,學校多次組織專家會診,未發現病因。校方遂請警方介入。4月16日,復旦大學投毒事件受害者黃洋去世。

11月27日,該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林森浩與黃洋居住在同一寢室內。林森浩因瑣事與黃洋不和,逐漸對黃懷恨在心。

3月31日下午,林森浩從其實習過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影像醫學實驗室取得裝有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的試劑瓶和注射器,當日17時50分許,林森浩將劇毒化學品全部注入宿捨內的飲水機中。

次日上午,黃洋從飲水機中接取並喝下已被注入了劇毒化學品的飲用水。之後,黃洋即發生嘔吐,赴醫院治療。

4月16日,黃洋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黃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亞硝胺中毒致肝臟、腎臟等多器官損傷、功能衰竭而死亡。

4月12日,林森浩經警方傳喚到案後,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復旦大學投毒事件發生後,有學化學的網友驚懼,並表示,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質,而是人心。從1995年清華大學、1997年北京大學兩起鉈鹽投毒事件,到2004年馬加爵案、揚州大學秋水仙鹼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國礦業大學鉈鹽投毒案。那一顆顆漠視生命的心,一顆顆扭曲的心靈,震驚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