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02月23日訊】台灣一張姓女子懷疑分手男友不與她見面,將男方簽的10萬元支票塗改為110萬元,銀行方面未與兌現。日前,張姓女子因偽造有價證券罪被起訴。
據中央社報導,現年39歲的張女約15年前,在已婚何姓男子開設的公司擔任會計,兩人相差20歲發生婚外情。
張女在民國101年3月間借款新台幣10萬元給何男,何男因此簽發10萬元的支票給何女做為擔保;雙方後來分手。
張女疑不滿男方避不見面,將這張支票塗改為110萬元,並在塗改處蓋上何男的印章,再交付給銀行兌現。銀行發現塗改處蓋的印章與原留印鑑章不同,未予兌現並通知何男。
檢方偵辦期間,張女表示,她是獲得何男授權才將支票改為110萬元;但何男否認。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張女犯案明確,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
據中央社報導,現年39歲的張女約15年前,在已婚何姓男子開設的公司擔任會計,兩人相差20歲發生婚外情。
張女在民國101年3月間借款新台幣10萬元給何男,何男因此簽發10萬元的支票給何女做為擔保;雙方後來分手。
張女疑不滿男方避不見面,將這張支票塗改為110萬元,並在塗改處蓋上何男的印章,再交付給銀行兌現。銀行發現塗改處蓋的印章與原留印鑑章不同,未予兌現並通知何男。
檢方偵辦期間,張女表示,她是獲得何男授權才將支票改為110萬元;但何男否認。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張女犯案明確,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