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11日訊】【導讀】《墓碑》是一本記錄中國六十年代餓死三千六百萬人的大飢荒真相的著作,作者是前新華社經濟記者、《炎黃月刊》副社長楊繼繩。他花了十多年時間,查閱資料,訪問經歷大饑荒的人,收集了上千萬字的資料數據,以翔實而豐富的資料記錄了大飢荒餓死幾千萬人的史實,揭穿了中共官方所謂「三年自然災害」之謊言, 揭示了餓死人的根源是人禍而非天災。《墓碑》獲得二零一三年美國海耶克圖書獎(The Hayek Prize)。作者說《墓碑》不僅是為紀念死去的三千六百萬人的靈魂,也是希望「埋葬」造成這個悲劇的中共體制。
(接上期)
四 中國學者的研究結果
蔣正華的研究
蔣正華研究的結論是,在三年大荒期間,非正常死亡人數為一千七百萬人。由於蔣正華的這個結論已被國內主流意見接納,所以,我作一詳細介紹。
蔣正華 (網路圖片)
蔣正華的研究是在李成瑞的推動下進行的。李成瑞是一位資深的革命幹部,是副部級高官,直到晚年還保持著堅定的共產主義信仰。一九五九年後任國務院副總理、財政部長李先念祕書多年,後任國家統計局局長。他在統計局長任期內,主持了一九八二年的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因此對人口問題有相當深的研究。一九五八年六月,李成瑞赴義大利佛羅倫薩參加國際人口科學研究會的第二十屆大會。在這次會上,他結識了科爾、班久蒂和卡洛等國際著名學者,同他們交談中產生了研究中國大飢荒期間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率的願望。回來以後,他向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陳慕華提議,將這個問題列入了國家研究課題。經過多方「招賢」,最後由西安交通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蔣正華接受了任務。
蔣正華,一九三七年十月生,一九五八年畢業於西安交大電機系,一九五八-一九八零年在該校自動控制系任教,一九八零-一九八二年在印度孟買國際人口研究院讀研究生,回國後在西安交大系統工程研究所任講師。一九八四年在西安交大建立人口研究所。這個研究所成立一年多,就接受了李成瑞的這個課題。蔣正華和他的助手李南的研究的結論是,三年大飢荒時期中國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為一千七百萬人,遠遠低於國外學者的估計。蔣正華的研究成果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後,得到了認可。
李成瑞在他的《「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一文中認為,和國外學者比起來,蔣正華的研究「科學性更高一些」。他接受我的採訪時,也一再推薦蔣正華的研究。
由於此時的蔣正華已經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副委員長,算是國家領導人,找他採訪很困難。於是,我找到了蔣正華就這個問題發有的所有文章。但是,我看到了他提供了三組完全不同的死亡率和出生率的數字(後來我向李成瑞提起此事,李似乎不知道這個情況)。一是蔣正華、李南:《中國人口動態參數的校正》,載《西安交通大學學報》一九八六 年第三期的數據。(以蔣正華和李南的名義在一次學術會議上提供的論文《中國人口出生率、死亡率校正》、用西安交通大學講義專用紙手抄稿複印件,也是這組數據。)二是在《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註六)上以《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與結果》為題的文章中的數據。(註七)三是袁永熙主篇的《中國人口•總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第六一七 頁上的數據,李成瑞對我說,這部分內容是他和蔣正華二人合寫的,數字是蔣正華的。現列出三組數字列表如下:
【資料來源】 袁永熙主編:《中國人口•總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六一八頁。
蔣正華以歷年的生命表為基礎,估算出歷年的死亡人數,其中,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總共死亡人數為八千二百九十九萬人;同時按這六年預期壽命的正常變化,估算正常死亡為六千六百零二萬人。二者相減,得出非正常死亡人數為一千六百九十七萬人,約一千七百萬人。
讀者可能看到,蔣正華估計的非正常死亡人數比國外學者低,主要不是他估計的死亡人口少,而是他估計的正常死亡人口多。蔣正華提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總共死亡人數為八千二百九十九萬人(這和科爾的估計的八千六百二十六萬人僅少三百二十七萬人),他估計的正常死亡人數高達六千六百零二萬人(這個數比科爾的五千八百四十萬人高出六百六十二萬人)。
我不知道六千六百零二萬人這個數是怎樣計算出來的,但我們可以用蔣正華提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總共死亡人數為八千二百九十九萬人;用他修正後的死亡率求出正常死亡率,再用他修正後的每年平均人口數,算出每年的正常死亡數;總死亡數減去正常死亡數,就是非正常死亡人數。我們起點用一九五五,一九五六,一九五七三年平均數,終點取一九六四,一九六五,一九六六三年平均數,用他提出的三組死亡率分別計算:
按西安交大學報數據計算:
) 正常死亡率=[(一十二點六八加上一十二點八零加上一十三點零一)除以三加上(十二點六四加上一十點八六加上九點六零)除以三]除以二等於一十一點九三(千分號)
按千分之一十一點九三正常死亡率,用蔣正華修正後的歷年年中人口,可以算出每年正常死亡人數,六年正常死亡人數總共四千六百八十五萬人。蔣正華算出的六年死亡總數八千六百二十六萬人減去四千六百八十五萬人,則非正常死亡為三千九百四十一萬人。
按《中國人口•總論》數據計算的正常死亡率為千分之一十四點一零,由此計算出的六年正常死亡人數為五千五百三十八點五萬人;則六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二千七百六十萬人;
按《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年》數據計算的正常死亡率為千分之一十七點三六,六年正常死亡人口為六千八百一十八點八萬人。六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一千四百七十八萬人。
蔣正華在一九八七年發表的《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和結果》(此文收在《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年》上)一文中正式公布大飢荒年代非正常死亡一千七百萬,原因在於這篇文章中他公布的大飢荒以前各年的死亡率比前兩組數字要高得多,從而算出正常死亡人數高,非正常死亡就自然少了。
上面我用蔣正華估計的總死亡人口,用蔣正華修正後的死亡率算出正常死亡人口,從而求出非正常死亡人口。
我再換一種方法驗算,還是用蔣正華修訂後的出生率和死亡率,用修訂後的每年平均人口,計算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和少出生人口。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等於(當年死亡率減去正常死亡率)乘以當年年中人口
某年少出生人口等於(正常出生率減去當年出生率)乘以當年年中人口
由於他提提供了三組數據,我們還得計算三次,其結果如下:
用蔣正華西安交大學報的數據計算:
一九五八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一十三點三六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四千三百五十四等於九十二點零三(萬人)
一九五九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一十七點二九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四千九百九十九等於三百四十八點三九(萬人)
一九六零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三十二點四零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五千五百零四等於一千三百四十點八六(萬人)
一九六一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一十六點五二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四千九百三十二等於二百九十八點零三(萬人)
一九六二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一十三點六零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五千四百八十九等於一百零九點三六(萬人)
在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一年四年間,非正常死亡為二千一百八十八點六七萬人。
用西安交大學報數據可以算出四年少出生人口為二千八百二十一萬人( 一九五八年為三百七十七點一萬人,一九五九年為六百七十四點七萬人,一九六零年為八百八十三萬人,一九六一年為八百八十六點三萬人)。大飢荒對人口的總影響為五千零九點九萬人。
用蔣正華《中國人口•總論》中的數據計算的結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二千三百三十七萬人(一九五八年為二百零四萬,一九五九年為三百一十七點二萬,一九六零年為一千一百二十四點七萬,一九六一年為六百八十一點一萬),少出生人口為二千八百六十八點五萬人(一九五八年為三百五十九點一萬,一九五九年為五百六十八點一萬,一九六零年為八百七十五點一萬,一九六一年為一千零六十六點二萬)。大飢荒對人口總影響為五千二百零五點五萬人。
用《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與結果》中的數據計算的結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二千二百零九點九萬人(一九五八年一百七十三點一萬,一九五八年六百二十點一萬,一九六零 年八百三十點八萬,一九六一年四百五十五點二萬,一九六二年三十點八萬)。四年少出生人數為二千七百四十八點九萬人。大飢荒對人口總減少為四千九百五十八點八萬人。
以上用蔣正華的數據從不同的角度計算,都不能得出非正常死亡一千七百萬的結果。按數學常識,一種方法計算是否正確,可以用另一種方法來驗算。但不知道為什麼驗算的結果有如此大的出入?
為什麼蔣正華同一種方法得出三組不同的數據?為什麼提出與前一組數據不同的數據時,不作為什麼不同的說明?為什麼用他提供的數據計算,得出的結果都遠遠超過他的一千七百萬的結論?二零零二年六月我曾就此寫信向蔣正華求教,他沒有答覆。此時,我冒昧猜測,蔣正華最早用《西安交大學報》的數據算出非正常死亡超出國家統計局的數字過多,就提出了後兩組數據。後兩組數據主要是提高正常死亡率,其目的是用提高正常死亡率的辦法來減少非正常死亡數,從而減少政治風險。他發表的三組數據中,官方性最濃的《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上正常死亡率最高,可能出於這種考慮。他做的畢竟是國家下達的課題啊!
我不願意停留在猜測上,二零零五年六月再一次將三年以前的信寄給蔣正華,十月十九日,終於收到了他的回信(手寫,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信簽,信簽抬頭是黑字,顯然發給我的是複印件)。為了供讀者研究,現將此信全文公布如下:
繼繩同志:
收到來函,以事煩未即復為歉。
中國經濟困難時期的人口數量變動情況是國內外都關心的的問題,也是我們應當在歷史上講清的一段往事。外國學者對這幾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的推算是以一九五七年或在此前死亡率與一九六四年前後死亡率或一九六四年死亡率為基準,估計其間正常死亡率水平,與實際死亡率之差即非正常死亡數。這樣的估計有兩個最大的誤差,第一,每個年齡人口死亡率不同,採用總死亡率不能考慮到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四年中國不同年齡人口死亡率變化模式的影響。當時的死亡率水平下,嬰兒和兒童死亡率下降較快,其它年齡段死亡率變化較少,或基本不變。第二,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老年人相對較多,因為這部分人受不利生活條件衝擊較為嚴重,逃離最不利的環境的能力也差。因此,有的學者獲得的計算結果高於實際。我們根據一九五八年人口普查獲得了很好的數據,在第四、五兩次人口普查後,我們都做過數據分析,發現這兩次普查數據質量都不及三普,因此我認為可利用的詳盡的死亡率分年齡資料仍以這次最可靠。我們利用一九八二年數據構建了年齡別的生命表,並利用優化擬合的回推技術,再現了歷史上各年的生命表,據此計算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五年的死亡率與非正常死亡率之差從方法學而言比外國學者更加嚴密,我們的優勢是成瑞同志大力支持,提供了三普的微觀個人數據。
三組數字有所不同的原因是優化擬合回推時,需要採取歷史上的時點的基準數,優化技術也可以有總體優化和年齡組優化的不同準則。歷史上的基點可以用一年的死亡率,也可以用一年前後的平均值為準,也可以對每一年的死亡率都進行擬合,最早在西安交大學報上發表的就是採用總體優化和時點基準計算的結果,年鑒數據發表時,我們已經用總體擬合了歷史上每一年的死亡率,生命表的結構就有了變化。「中國人口.總論」的數字計算中,我們在優化技術上又進行了改進,採取了分年齡組的優化方法,從方法學上看是最嚴密的,我個人認為這個結果是我可以推薦你作為參考的基準。因我手頭沒有詳細資料,許多計算結果都壓在手稿等資料堆中,要待我有機會再來整理。現在的印象三次計算相差不過二百萬左右,一千七百萬是取其整大數,待我找到原始材料當可提供直到個位數的計算結果。
以上情況供您參考,您在退休後仍關心國家大事,拳拳之心令人起敬。匆匆,順祝
秋安
蔣正華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
蔣正華的回信沒有完全解釋我的疑惑。蔣正華說用三組數據計算的結果相差不過二百萬人,我在上面用三數字分別計算的結果的差異顯然超出了二百萬。他說三組數字其所以不同,是因為對數字不同的的「優化」。蔣正華的「優化」的技術的問題,人口統計學者會作出科學的評判。三年大飢荒的非正常死亡人數,蔣正華的一千七百萬為國內的主流所接受,被視為權威數據。但學術界普遍認為這個數字偏低了很多。
丁抒的研究
丁抒 (網路圖片)
研究三年大飢荒人口減少的第二位是旅居海外的中國學者丁抒。他認為:
一, 如果有可靠的死亡率,則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等於(某年死亡率減去正常死亡率)乘以前一年年底人口數
二, 如果有可靠的出生率。則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等於該年年底人口減去[一加上(出生率減去正常死亡率)]誠意前一年底人口數
由於沒有可靠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他將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為正常死亡率(千分之一十點零八),如果不發生大飢荒,死亡率應當是逐年下降的,選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為各年正常死亡率,不會低估正常死亡率,從而不會高估非正常死亡率。他認為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一九六二年的出生率可信(千分之三十七點零一)。由於不能得到每年可靠的死亡率,他只能用上述第二個公式計算。
丁抒計算的結果是,從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二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總共三千五百萬人。這個數是以統計局公布的逐年人口數字為依據的計算結果。
然而,丁抒不相信國家統計局的總人口數據,因為統計局公布的年底人口數和人口增長率互相矛盾。但他認為他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人口增長率比較可信。他同意金輝的判斷:「統計人員出於職業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組相對真實的歷史資料」,而人口增長率就是他們保留的真實數據。所以,丁抒以人口增長率為依據,推算出則非正常死亡為四千四百萬。( 丁抒:《人禍》附錄:「大躍進餓死了多少人?」)丁先生遠在國外,他採用國家統計局的數字,從他的敘述中,對中國人口統計數據的形成過程不甚了解,還相信什麼「統計人員出於職業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組相對真實的歷史資料」。我覺得其計算結果不可靠,只能作參考。
金輝的研究
上海的金輝先生也提出了一個數字。一九九三年,金輝先生根據中國政府公布的一九五三-一九六六年曆年人口統計數,指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中國人口凈減少一千三百四十八萬;又按照中國政府公布的出生率,計算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的出生人口合計為二千五百六十八萬,根據一九五六和一九五七以及一九六二-一九六三年平均死亡率作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正常死亡率,估算出此兩年中正常死亡的人口約為一千三百九十五萬。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總人口減少值=非正常死亡人口據此式,二千五百六十八減去一千三百九十五加上一千三百四十八等於二千五百二十一,即一九六零-一九六一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可能達到二千五百二十一萬。按照同樣方法計算,如加上一九五九年,三年間中國大陸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不低於二千七百九十一萬。金輝認為,總人口減少值也不可靠,因為,在鄉村人口銳減的同時,城市人口仍然是增長的。扣除城市人口增長數,中國農村非正常死亡的絕對數字,就比統計意義上的全國非正常的總數還要多出六百八十萬。將總人口減少值修正以後,三年災難中,中國農村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就可能達到三千四百七十一萬。(註八)
金輝先生雖然計算方法不同,但還是用的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並沒有對數據進行修正,他的結果只能作為參考。
陳一咨的數據
[英]傑斯帕•貝克(Jasper Becker)在他的:《餓鬼:毛時代大飢荒揭祕》一書中透露,前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所長陳一諮曾告訴他,體改所有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大飢荒年代,大約有四千三百萬人死於飢餓,另有一份提供中央領導參閱的資料認為,這個數字是五千萬到六千萬。這份資料的準確性得不到檢驗,迄今少為人引用。
曹樹基的研究
歷史地理學家曹樹基採用人口學和歷史地理學的方法,以縣級政區為基礎,以虛擬的「府」級政區為單位,重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中國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數。
曹樹基 (網路圖片)
他的作法是,採用一九五三年、一九六四年和一九八二年全國各市縣人口普查數據作為分析的基礎。再通過各地地方志中記載的資料,計算出各地災前、災後的人口增長速度,確定各地災前災後人口,藉以再求出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具體作法是:以一九五三年和一九六四年普查人口為基礎,根據災前、災後的人口增長速度,即可求得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一年的人口。用一九五八年人口減去一九六一年人口,所得凈減少人口,此即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一部分。再加上大飢荒時期超過正常死亡人口的自然增長人口,所得為減少人口或稱全部減少人口,再加凈遷移人口,所得為這一地區的非正常死亡人口。
人口普查資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其它任何資料所不可替代的,這是本項研究賴以進行的基礎。地方志資料雖然不完整,但從抽樣的角度看,卻已足夠。兩套資料的配合應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誤差,排除錯誤。可以最大限度地求解大飢荒造成的各府人口損失,並藉此求得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進而求得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他研究的結果是:三年大飢荒中,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計約三千二百四十五點八萬。(註九)他將研究結果記集在他的專著《大飢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國人口》中(註十)。我不是歷史地理人口學家。無力評斷他的方法是否科學,他的研究,有待與他同專業的學者評論。
五 我基本同意王維志的結論
我在這裡要重點介紹介紹另外一位中國學者的研究成果。這位學者就是王維志。
王維志,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九年在莫斯科經濟統計學院學習人口統計專業,一九五九年回國後在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工作過很短一段時間後,一直在公安部三局戶政處從事人口統計工作。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王維志曾到一些省去核實人口數據,了解了更多的實際情況。八十年代以後,到中國社會科院人口所從事研究。他對中國人口統計的理論和實踐十分熟悉。王維志認為,蔣正華提供的一千七百萬非正常死亡數據偏小,與實際情況差別較大。他的研究結果是,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數大約三千三百萬-三千五百萬人。
王維志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和理論研究,對已經公布的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的人口數據進行了修正。
【資料來源】國家統計局編《中國統計年鑒,一九八四》,中國統計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八十三頁。
中國政府已公布的上述數字相互矛盾,三年累計,按總人口增加數計算,減少一百三十五萬人,按自然變動算,卻增加六百二十二萬人,兩者差額為七百五十七萬人。究竟哪個對呢?王維志認為,這兩筆數都有問題。他分析,一九五九年是困難時期的第一年,這一年出生人數減少,死亡人數增加的情況已經開始。這一年自然增長六百七十七萬比上一年的增長數下降百分之四十是比較接近實際的。而總人口增長一千二百一十三萬,只比上一年少增一百二十八萬,增長率仍然保持百分之一點八是不符合實際的。原因是,當時不少地方不相信人口增長速度已經減慢,為維持較高的增長率有意多報人口。對一九六零年來說,總人口減少一千萬,自然變動減少三百零四萬都是偏低的。實際減少人口還要多。一方面有意多報人口,另一方面有意少報死亡人數。一九六一年總人口繼續減少,而自然變動卻增加了二百四十九萬人,兩者方向相反,數字也都是不準確的。
根據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資料回推,一九六一年人口應當是六萬四千五百零八萬人,比原統計數減少一千四百八十六萬人。這就需要對三年困難時期總人口和自然增長人數重新估計。王維志做了以下假定,一九五九年按自然變動計算,人口增加六百七十七 萬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共減少二千一百六十三萬人,比原來統計數減少一千三百四十八萬人多減少八百一十五萬人。王維志將這多減少的八百一十五萬人調整到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兩年裡。即將一九六零年的原統計總人口減少一千萬調為一千五百萬,一九六一年原統計人口減少的三百四十八萬調整為六百六十三萬。見表二十三•十三。
公安部公布的三年的出生人口是:一九五九年一千六百四十七點四萬人,一九六零年一千三百八十九點三萬人,一九六一年一千一百八十八點六萬人。(註十一)如前所述,當年沒有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出生人口可以得到國家的供應指標,出生人口漏報較少,所以假定這些數字是準確的。當年的出生人口減去當年的自然增長人口,就是當年的死亡人口:
一九五九年死亡人口等於一千六百四十七點四減去六百六十七等於九百八十點四萬人
一九六零年死亡人口等於一千三百八十九點三減去(負一千五百)等於二千八百八十九點三 萬人
一九六一年死亡人口等於一千一百八十八點六減去(負六百六十三)等於一千八百五十一點六萬人
三年總死亡人數是以上三項相加,即五千七百二十一點三萬人。在這總死亡人口中,扣除正常死亡人口,即這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即餓死人口)。一九五八年死亡人口為七百八十一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統計資料彙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六八頁),王維志僅粗略估算,將七百八十一萬人作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三年每年的正常死亡人數,則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三年正常死亡為二千三百四十三萬人,總死亡人數五千七百二十一點三萬人中扣除正常死亡的二千三百四十三萬人,則非正常死亡為:五千七百二十一點三減去二千三百四十三等於三千三百六十七點九萬人。即三年餓死三千三百七十八點三萬人。
其實,一九五八年四季度有些地方已發生飢荒,這七百八十一萬人比正常死亡人口要多,若按一九五六-一九五八年三年平均死亡人口作為正常死亡人數,即(七百零六點二加上六百八十七點五+加上七百八十一點一)除以三等於七百二十四點九,則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正常死亡人數為七百二十四點九乘以三等於二千一百七十四點七萬人,將總死亡人口的五千七百二十一點三萬人扣除二千一百七十四點七萬人,則三年餓死人口為三千五百四十六點六萬人。
按王維志的修訂數,一九六零年的死亡率應為千分之四十四點三三,而不是統計年鑒上的千分之二十五點四三。千分之四十四點三三這個死亡率和班久蒂估計的千分之四十四點六零、卡洛的千分之四十點七六近,高於科爾的千分之三十八點八,更高於蔣正華的千分之三十一點二五(《中國人口•總論》數)、千分之三十一點五八(李成瑞書中數)和千分之三十二點四零(《西安交大學報》數)。
王維志上述工作是以他多年的實際經驗和親身體驗對統計數字進行調整的。他是學統計的,當然熟悉數學工具,但他沒有用複雜的數學計算。他知道各地報上來的數字是多麼不準確,如果用精確的數學工具來處理這些數據,不免顯得滑稽。
金輝、曹樹基、王維志幾位中國學者估計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在三千二百五十萬到三千五百萬之間,他們三人用的方法不同,卻得出的數字比較接近。但是,金輝、王維志沒有考慮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二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因為一九五八年冬和一九六二年春,一些地方有餓死人的現象。曹樹基的計算中雖然包括了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二年,但他計算中小規模的人口死亡無法發覺。有些地區計算中有遺漏。如果加上一九五八和一九六二年兩年的餓死人的數字(按各省官方數據計算的結果是,一九五八年為一百八十一萬,一九六二年為四十二萬,共計二百二十三萬人),則大飢荒餓死人在三千五百萬到三千七百萬之間。取其中數三千六百萬。
據我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在十多個省對大飢荒課題的調查,我認為,同所有中外學者的數字比較,三千六百萬這個數字比較接近實際,但還是低於實際。例如,四川省政協主席廖伯康認為,四川餓死人數在一千二百萬人(本書前面用省的官方數據計算結果為七百九十七萬)中共中央組織部原部長安子文在文革期間下放安徽時考察結果,認為安徽餓死五百萬人(本書前用省的官方數據計算結果為二百二十六萬)。在大飢荒期間曾負責亳縣統計非正常死亡人數的梁志遠(他當時擔任亳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以親身經歷證明,非正常死亡統計數據遠遠低於實際情況(見本書《安徽不安》一章)。親歷者提供的數據遠遠多於現有的各種統計數據,也高於王維志的數據。
在人口減少中,本書計算沒有考慮各省凈遷出人口。如果考慮這一因素,非正常死亡人數可能少一些。但不會少很多。這是因為流動人口的數量是有限的。據當時任公安部長的謝富治提供人的數字,一九六零年全國流動人口最多,省內流動人口為六百萬人,省際流動遠遠小於這個數。省內流動不會影響我上述各省非正常死亡數字,省際流動對我上述計算有一些影響。因此,我將廖伯康、安子文、梁志遠等親歷者所說的情況抵消省際流動的數字。全國非正常死亡還是按三千六百萬計。
根據以上分析和多方面聽取意見,我估計,在大飢荒期間,全國非正常死亡人數大約三千六百萬人,應出生而沒有出生的人數大約四千萬人。大飢荒使中國人口損失大約七千六百萬。
註解:
[註六] 《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經濟管理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第九四-一零六頁。
[註七] 李瑞成:《中國人口普查和結果分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第一五九頁,也是這組數據。
[註八] 金輝:《「三年自然災害」備忘錄》,《社會》一九九三年第四-五合期,第一十三-二十二頁。
[註九] 曹樹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中國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刊於《中國人口科學》二零零五年第一期。
[註十] 曹樹基:《大飢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國人口》,香港時代國際出版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版。
[註十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統計資料彙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六八頁。
[註十二] 謝富治:《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九日,吉林省檔案館,全宗號:一;案卷號:一二六。
(待續)
作者授權發表,轉載請註明出處
(接上期)
四 中國學者的研究結果
蔣正華的研究
蔣正華研究的結論是,在三年大荒期間,非正常死亡人數為一千七百萬人。由於蔣正華的這個結論已被國內主流意見接納,所以,我作一詳細介紹。
蔣正華 (網路圖片)
蔣正華的研究是在李成瑞的推動下進行的。李成瑞是一位資深的革命幹部,是副部級高官,直到晚年還保持著堅定的共產主義信仰。一九五九年後任國務院副總理、財政部長李先念祕書多年,後任國家統計局局長。他在統計局長任期內,主持了一九八二年的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因此對人口問題有相當深的研究。一九五八年六月,李成瑞赴義大利佛羅倫薩參加國際人口科學研究會的第二十屆大會。在這次會上,他結識了科爾、班久蒂和卡洛等國際著名學者,同他們交談中產生了研究中國大飢荒期間人口死亡率和出生率的願望。回來以後,他向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陳慕華提議,將這個問題列入了國家研究課題。經過多方「招賢」,最後由西安交通大學人口研究所所長蔣正華接受了任務。
蔣正華,一九三七年十月生,一九五八年畢業於西安交大電機系,一九五八-一九八零年在該校自動控制系任教,一九八零-一九八二年在印度孟買國際人口研究院讀研究生,回國後在西安交大系統工程研究所任講師。一九八四年在西安交大建立人口研究所。這個研究所成立一年多,就接受了李成瑞的這個課題。蔣正華和他的助手李南的研究的結論是,三年大飢荒時期中國的非正常死亡人數為一千七百萬人,遠遠低於國外學者的估計。蔣正華的研究成果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後,得到了認可。
李成瑞在他的《「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一文中認為,和國外學者比起來,蔣正華的研究「科學性更高一些」。他接受我的採訪時,也一再推薦蔣正華的研究。
由於此時的蔣正華已經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副委員長,算是國家領導人,找他採訪很困難。於是,我找到了蔣正華就這個問題發有的所有文章。但是,我看到了他提供了三組完全不同的死亡率和出生率的數字(後來我向李成瑞提起此事,李似乎不知道這個情況)。一是蔣正華、李南:《中國人口動態參數的校正》,載《西安交通大學學報》一九八六 年第三期的數據。(以蔣正華和李南的名義在一次學術會議上提供的論文《中國人口出生率、死亡率校正》、用西安交通大學講義專用紙手抄稿複印件,也是這組數據。)二是在《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註六)上以《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與結果》為題的文章中的數據。(註七)三是袁永熙主篇的《中國人口•總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第六一七 頁上的數據,李成瑞對我說,這部分內容是他和蔣正華二人合寫的,數字是蔣正華的。現列出三組數字列表如下:
年代 | 《中國人口•總論》數 | 《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數 | 《西安交大學報》數 | |||
---|---|---|---|---|---|---|
出生率 | 死亡率 | 出生率 | 死亡率 | 出生率 | 死亡率 | |
一九五五 | 三十六點五四 | 一十七點二三 | 三十七點三二 | 二十二點五四 | 三十七點九八 | 一十二點六八 |
一九五六 | 三十五點二零 | 一十六點七七 | 三十五點九二 | 二十一點五二 | 三十六點三九 | 一十二點八零 |
一九五七 | 三十六點四五 | 一十六點五五 | 三十六點八四 | 二十點五三 | 三十七點一九 | 一十三點零一 |
一九五八 | 三十一點六二 | 一十七點二五 | 三十一點七七 | 二十點零六 | 三十二點二九 | 一十三點三六 |
一九五九 | 二十八點四六 | 一十八點九六 | 二十七點八六 | 二十六點九一 | 二十七點七七 | 一十七點二九 |
一九六零 | 二十三點八四 | 三十一點二五 | 二十四點二四 | 三十一點五八 | 二十四點六七 | 三十二點四零 |
一九六一 | 二十點七八 | 二十四點五七 | 二十五點零三 | 二十四點三八 | 二十四點五零 | 一十六點五二 |
一九六二 | 四十四點七三 | 一十八點零八 | 三十九點六五 | 一十七點八四 | 三十八點三七 | 一十三點六零 |
一九六三 | 四十五點五七 | 一十六點七二 | 四十六點二三 | 一十六點三五 | 四十五點三七 | 一十三點二七 |
一九六四 | 四十點四八 | 一十三點零三 | 四十三點六三 | 一十四點九三 | 四十一點二三 | 一十二點六四 |
一九六五 | 三十八點四六 | 一十一點二八 | 三十九點五一 | 一十三點零四 | 三十九點四三 | 一十點八六 |
一九六六 | 三十五點七六 | 九點六四 | 三十六點五四 | 一十一點六二 | 三十六點六六 | 九點六零 |
年份 | 估計年末人口 | 估計年中人口 |
一九五四 | 六萬零三百一十 | 五萬九千四百六十八 |
一九五五 | 六萬一千四百八十四 | 六萬零七百八十五 |
一九五六 | 六萬二千六百三十六 | 六萬一千八百七十三 |
一九五七 | 六萬三千八百九十三 | 六萬三千零五十七 |
一九五八 | 六萬四千八百二十九 | 六萬四千三百五十四 |
一九五九 | 六萬五千四百七十六 | 六萬四千九百九十九 |
一九六零 | 六萬五千二百三十九 | 估計年中人口 |
一九六一 | 六萬四千九百二十六 | 六萬四千九百三十二 |
一九六二 | 六萬六千七百六十 | 六萬五千四百八十九 |
一九六三 | 六萬八千七百四十九 | 六萬七千六百零三 |
一九六四 | 七萬零四百 | 六萬九千四百六十一 |
一九六五 | 七萬二千三百五十八 | 七萬一千二百六十三 |
一九六六 | 七萬四千三百二十五 | 七萬三千三百五十六 |
【資料來源】 袁永熙主編:《中國人口•總論》,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六一八頁。
蔣正華以歷年的生命表為基礎,估算出歷年的死亡人數,其中,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總共死亡人數為八千二百九十九萬人;同時按這六年預期壽命的正常變化,估算正常死亡為六千六百零二萬人。二者相減,得出非正常死亡人數為一千六百九十七萬人,約一千七百萬人。
讀者可能看到,蔣正華估計的非正常死亡人數比國外學者低,主要不是他估計的死亡人口少,而是他估計的正常死亡人口多。蔣正華提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總共死亡人數為八千二百九十九萬人(這和科爾的估計的八千六百二十六萬人僅少三百二十七萬人),他估計的正常死亡人數高達六千六百零二萬人(這個數比科爾的五千八百四十萬人高出六百六十二萬人)。
我不知道六千六百零二萬人這個數是怎樣計算出來的,但我們可以用蔣正華提出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三年總共死亡人數為八千二百九十九萬人;用他修正後的死亡率求出正常死亡率,再用他修正後的每年平均人口數,算出每年的正常死亡數;總死亡數減去正常死亡數,就是非正常死亡人數。我們起點用一九五五,一九五六,一九五七三年平均數,終點取一九六四,一九六五,一九六六三年平均數,用他提出的三組死亡率分別計算:
按西安交大學報數據計算:
) 正常死亡率=[(一十二點六八加上一十二點八零加上一十三點零一)除以三加上(十二點六四加上一十點八六加上九點六零)除以三]除以二等於一十一點九三(千分號)
按千分之一十一點九三正常死亡率,用蔣正華修正後的歷年年中人口,可以算出每年正常死亡人數,六年正常死亡人數總共四千六百八十五萬人。蔣正華算出的六年死亡總數八千六百二十六萬人減去四千六百八十五萬人,則非正常死亡為三千九百四十一萬人。
按《中國人口•總論》數據計算的正常死亡率為千分之一十四點一零,由此計算出的六年正常死亡人數為五千五百三十八點五萬人;則六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二千七百六十萬人;
按《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年》數據計算的正常死亡率為千分之一十七點三六,六年正常死亡人口為六千八百一十八點八萬人。六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一千四百七十八萬人。
蔣正華在一九八七年發表的《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和結果》(此文收在《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年》上)一文中正式公布大飢荒年代非正常死亡一千七百萬,原因在於這篇文章中他公布的大飢荒以前各年的死亡率比前兩組數字要高得多,從而算出正常死亡人數高,非正常死亡就自然少了。
上面我用蔣正華估計的總死亡人口,用蔣正華修正後的死亡率算出正常死亡人口,從而求出非正常死亡人口。
我再換一種方法驗算,還是用蔣正華修訂後的出生率和死亡率,用修訂後的每年平均人口,計算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和少出生人口。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等於(當年死亡率減去正常死亡率)乘以當年年中人口
某年少出生人口等於(正常出生率減去當年出生率)乘以當年年中人口
由於他提提供了三組數據,我們還得計算三次,其結果如下:
用蔣正華西安交大學報的數據計算:
一九五八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一十三點三六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四千三百五十四等於九十二點零三(萬人)
一九五九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一十七點二九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四千九百九十九等於三百四十八點三九(萬人)
一九六零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三十二點四零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五千五百零四等於一千三百四十點八六(萬人)
一九六一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一十六點五二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四千九百三十二等於二百九十八點零三(萬人)
一九六二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等於(一十三點六零減去一十一點九三)乘以六萬五千四百八十九等於一百零九點三六(萬人)
在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一年四年間,非正常死亡為二千一百八十八點六七萬人。
用西安交大學報數據可以算出四年少出生人口為二千八百二十一萬人( 一九五八年為三百七十七點一萬人,一九五九年為六百七十四點七萬人,一九六零年為八百八十三萬人,一九六一年為八百八十六點三萬人)。大飢荒對人口的總影響為五千零九點九萬人。
用蔣正華《中國人口•總論》中的數據計算的結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二千三百三十七萬人(一九五八年為二百零四萬,一九五九年為三百一十七點二萬,一九六零年為一千一百二十四點七萬,一九六一年為六百八十一點一萬),少出生人口為二千八百六十八點五萬人(一九五八年為三百五十九點一萬,一九五九年為五百六十八點一萬,一九六零年為八百七十五點一萬,一九六一年為一千零六十六點二萬)。大飢荒對人口總影響為五千二百零五點五萬人。
用《中國人口動態估計的方法與結果》中的數據計算的結果是:四年非正常死亡總數為二千二百零九點九萬人(一九五八年一百七十三點一萬,一九五八年六百二十點一萬,一九六零 年八百三十點八萬,一九六一年四百五十五點二萬,一九六二年三十點八萬)。四年少出生人數為二千七百四十八點九萬人。大飢荒對人口總減少為四千九百五十八點八萬人。
以上用蔣正華的數據從不同的角度計算,都不能得出非正常死亡一千七百萬的結果。按數學常識,一種方法計算是否正確,可以用另一種方法來驗算。但不知道為什麼驗算的結果有如此大的出入?
為什麼蔣正華同一種方法得出三組不同的數據?為什麼提出與前一組數據不同的數據時,不作為什麼不同的說明?為什麼用他提供的數據計算,得出的結果都遠遠超過他的一千七百萬的結論?二零零二年六月我曾就此寫信向蔣正華求教,他沒有答覆。此時,我冒昧猜測,蔣正華最早用《西安交大學報》的數據算出非正常死亡超出國家統計局的數字過多,就提出了後兩組數據。後兩組數據主要是提高正常死亡率,其目的是用提高正常死亡率的辦法來減少非正常死亡數,從而減少政治風險。他發表的三組數據中,官方性最濃的《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上正常死亡率最高,可能出於這種考慮。他做的畢竟是國家下達的課題啊!
我不願意停留在猜測上,二零零五年六月再一次將三年以前的信寄給蔣正華,十月十九日,終於收到了他的回信(手寫,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信簽,信簽抬頭是黑字,顯然發給我的是複印件)。為了供讀者研究,現將此信全文公布如下:
繼繩同志:
收到來函,以事煩未即復為歉。
中國經濟困難時期的人口數量變動情況是國內外都關心的的問題,也是我們應當在歷史上講清的一段往事。外國學者對這幾年非正常死亡人口數的推算是以一九五七年或在此前死亡率與一九六四年前後死亡率或一九六四年死亡率為基準,估計其間正常死亡率水平,與實際死亡率之差即非正常死亡數。這樣的估計有兩個最大的誤差,第一,每個年齡人口死亡率不同,採用總死亡率不能考慮到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四年中國不同年齡人口死亡率變化模式的影響。當時的死亡率水平下,嬰兒和兒童死亡率下降較快,其它年齡段死亡率變化較少,或基本不變。第二,非正常死亡人口中,老年人相對較多,因為這部分人受不利生活條件衝擊較為嚴重,逃離最不利的環境的能力也差。因此,有的學者獲得的計算結果高於實際。我們根據一九五八年人口普查獲得了很好的數據,在第四、五兩次人口普查後,我們都做過數據分析,發現這兩次普查數據質量都不及三普,因此我認為可利用的詳盡的死亡率分年齡資料仍以這次最可靠。我們利用一九八二年數據構建了年齡別的生命表,並利用優化擬合的回推技術,再現了歷史上各年的生命表,據此計算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五年的死亡率與非正常死亡率之差從方法學而言比外國學者更加嚴密,我們的優勢是成瑞同志大力支持,提供了三普的微觀個人數據。
三組數字有所不同的原因是優化擬合回推時,需要採取歷史上的時點的基準數,優化技術也可以有總體優化和年齡組優化的不同準則。歷史上的基點可以用一年的死亡率,也可以用一年前後的平均值為準,也可以對每一年的死亡率都進行擬合,最早在西安交大學報上發表的就是採用總體優化和時點基準計算的結果,年鑒數據發表時,我們已經用總體擬合了歷史上每一年的死亡率,生命表的結構就有了變化。「中國人口.總論」的數字計算中,我們在優化技術上又進行了改進,採取了分年齡組的優化方法,從方法學上看是最嚴密的,我個人認為這個結果是我可以推薦你作為參考的基準。因我手頭沒有詳細資料,許多計算結果都壓在手稿等資料堆中,要待我有機會再來整理。現在的印象三次計算相差不過二百萬左右,一千七百萬是取其整大數,待我找到原始材料當可提供直到個位數的計算結果。
以上情況供您參考,您在退休後仍關心國家大事,拳拳之心令人起敬。匆匆,順祝
秋安
蔣正華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七日
蔣正華的回信沒有完全解釋我的疑惑。蔣正華說用三組數據計算的結果相差不過二百萬人,我在上面用三數字分別計算的結果的差異顯然超出了二百萬。他說三組數字其所以不同,是因為對數字不同的的「優化」。蔣正華的「優化」的技術的問題,人口統計學者會作出科學的評判。三年大飢荒的非正常死亡人數,蔣正華的一千七百萬為國內的主流所接受,被視為權威數據。但學術界普遍認為這個數字偏低了很多。
丁抒的研究
丁抒 (網路圖片)
研究三年大飢荒人口減少的第二位是旅居海外的中國學者丁抒。他認為:
一, 如果有可靠的死亡率,則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等於(某年死亡率減去正常死亡率)乘以前一年年底人口數
二, 如果有可靠的出生率。則
某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等於該年年底人口減去[一加上(出生率減去正常死亡率)]誠意前一年底人口數
由於沒有可靠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他將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為正常死亡率(千分之一十點零八),如果不發生大飢荒,死亡率應當是逐年下降的,選一九五七年的死亡率作為各年正常死亡率,不會低估正常死亡率,從而不會高估非正常死亡率。他認為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一九六二年的出生率可信(千分之三十七點零一)。由於不能得到每年可靠的死亡率,他只能用上述第二個公式計算。
丁抒計算的結果是,從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二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總共三千五百萬人。這個數是以統計局公布的逐年人口數字為依據的計算結果。
然而,丁抒不相信國家統計局的總人口數據,因為統計局公布的年底人口數和人口增長率互相矛盾。但他認為他用國家統計局公布的人口增長率比較可信。他同意金輝的判斷:「統計人員出於職業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組相對真實的歷史資料」,而人口增長率就是他們保留的真實數據。所以,丁抒以人口增長率為依據,推算出則非正常死亡為四千四百萬。( 丁抒:《人禍》附錄:「大躍進餓死了多少人?」)丁先生遠在國外,他採用國家統計局的數字,從他的敘述中,對中國人口統計數據的形成過程不甚了解,還相信什麼「統計人員出於職業的良知,有意保留了一組相對真實的歷史資料」。我覺得其計算結果不可靠,只能作參考。
金輝的研究
上海的金輝先生也提出了一個數字。一九九三年,金輝先生根據中國政府公布的一九五三-一九六六年曆年人口統計數,指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中國人口凈減少一千三百四十八萬;又按照中國政府公布的出生率,計算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的出生人口合計為二千五百六十八萬,根據一九五六和一九五七以及一九六二-一九六三年平均死亡率作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正常死亡率,估算出此兩年中正常死亡的人口約為一千三百九十五萬。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總人口減少值=非正常死亡人口據此式,二千五百六十八減去一千三百九十五加上一千三百四十八等於二千五百二十一,即一九六零-一九六一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可能達到二千五百二十一萬。按照同樣方法計算,如加上一九五九年,三年間中國大陸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不低於二千七百九十一萬。金輝認為,總人口減少值也不可靠,因為,在鄉村人口銳減的同時,城市人口仍然是增長的。扣除城市人口增長數,中國農村非正常死亡的絕對數字,就比統計意義上的全國非正常的總數還要多出六百八十萬。將總人口減少值修正以後,三年災難中,中國農村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就可能達到三千四百七十一萬。(註八)
金輝先生雖然計算方法不同,但還是用的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並沒有對數據進行修正,他的結果只能作為參考。
陳一咨的數據
[英]傑斯帕•貝克(Jasper Becker)在他的:《餓鬼:毛時代大飢荒揭祕》一書中透露,前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所長陳一諮曾告訴他,體改所有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大飢荒年代,大約有四千三百萬人死於飢餓,另有一份提供中央領導參閱的資料認為,這個數字是五千萬到六千萬。這份資料的準確性得不到檢驗,迄今少為人引用。
曹樹基的研究
歷史地理學家曹樹基採用人口學和歷史地理學的方法,以縣級政區為基礎,以虛擬的「府」級政區為單位,重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中國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數。
曹樹基 (網路圖片)
他的作法是,採用一九五三年、一九六四年和一九八二年全國各市縣人口普查數據作為分析的基礎。再通過各地地方志中記載的資料,計算出各地災前、災後的人口增長速度,確定各地災前災後人口,藉以再求出各地非正常死亡人口。具體作法是:以一九五三年和一九六四年普查人口為基礎,根據災前、災後的人口增長速度,即可求得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一年的人口。用一九五八年人口減去一九六一年人口,所得凈減少人口,此即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一部分。再加上大飢荒時期超過正常死亡人口的自然增長人口,所得為減少人口或稱全部減少人口,再加凈遷移人口,所得為這一地區的非正常死亡人口。
人口普查資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是其它任何資料所不可替代的,這是本項研究賴以進行的基礎。地方志資料雖然不完整,但從抽樣的角度看,卻已足夠。兩套資料的配合應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誤差,排除錯誤。可以最大限度地求解大飢荒造成的各府人口損失,並藉此求得各省非正常死亡人口,進而求得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他研究的結果是:三年大飢荒中,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計約三千二百四十五點八萬。(註九)他將研究結果記集在他的專著《大飢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國人口》中(註十)。我不是歷史地理人口學家。無力評斷他的方法是否科學,他的研究,有待與他同專業的學者評論。
五 我基本同意王維志的結論
我在這裡要重點介紹介紹另外一位中國學者的研究成果。這位學者就是王維志。
王維志,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九年在莫斯科經濟統計學院學習人口統計專業,一九五九年回國後在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工作過很短一段時間後,一直在公安部三局戶政處從事人口統計工作。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王維志曾到一些省去核實人口數據,了解了更多的實際情況。八十年代以後,到中國社會科院人口所從事研究。他對中國人口統計的理論和實踐十分熟悉。王維志認為,蔣正華提供的一千七百萬非正常死亡數據偏小,與實際情況差別較大。他的研究結果是,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數大約三千三百萬-三千五百萬人。
王維志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和理論研究,對已經公布的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的人口數據進行了修正。
年份 | 總人口 | 總人口增加數 | 自然增長人數 |
一九五八 | 六萬五千九百九十四 | ||
一九五九 | 六萬七千二百零七 | 一千二百一十三 | 正六百七十七 |
一九六零 | 六萬六千二百零七 | 負一千 | 負三百零四 |
一九六一 | 六萬五千八百五十九 | 負三百四十八 | 正二百四十九 |
【資料來源】國家統計局編《中國統計年鑒,一九八四》,中國統計出版社,一九八四年,第八十三頁。
中國政府已公布的上述數字相互矛盾,三年累計,按總人口增加數計算,減少一百三十五萬人,按自然變動算,卻增加六百二十二萬人,兩者差額為七百五十七萬人。究竟哪個對呢?王維志認為,這兩筆數都有問題。他分析,一九五九年是困難時期的第一年,這一年出生人數減少,死亡人數增加的情況已經開始。這一年自然增長六百七十七萬比上一年的增長數下降百分之四十是比較接近實際的。而總人口增長一千二百一十三萬,只比上一年少增一百二十八萬,增長率仍然保持百分之一點八是不符合實際的。原因是,當時不少地方不相信人口增長速度已經減慢,為維持較高的增長率有意多報人口。對一九六零年來說,總人口減少一千萬,自然變動減少三百零四萬都是偏低的。實際減少人口還要多。一方面有意多報人口,另一方面有意少報死亡人數。一九六一年總人口繼續減少,而自然變動卻增加了二百四十九萬人,兩者方向相反,數字也都是不準確的。
根據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資料回推,一九六一年人口應當是六萬四千五百零八萬人,比原統計數減少一千四百八十六萬人。這就需要對三年困難時期總人口和自然增長人數重新估計。王維志做了以下假定,一九五九年按自然變動計算,人口增加六百七十七 萬人。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共減少二千一百六十三萬人,比原來統計數減少一千三百四十八萬人多減少八百一十五萬人。王維志將這多減少的八百一十五萬人調整到一九六零年和一九六一年兩年裡。即將一九六零年的原統計總人口減少一千萬調為一千五百萬,一九六一年原統計人口減少的三百四十八萬調整為六百六十三萬。見表二十三•十三。
年份 | 人口數 | 人口增減數 | ||
---|---|---|---|---|
數量 | 以一九五八年為一百 | 數量 | 增減比例(百分號) | |
一九五九 | 六萬六千六百七十一 | 一百零一點零三 | 正六百七十七 | 正一點零三 |
一九六零 | 六萬五千一百七十一 | 九十七點七五 | 負一千五百 | 負二點二五 |
一九六一 | 六萬四千五百零八 | 九十八點九八 | 負六百六十三 | 負一點零二 |
公安部公布的三年的出生人口是:一九五九年一千六百四十七點四萬人,一九六零年一千三百八十九點三萬人,一九六一年一千一百八十八點六萬人。(註十一)如前所述,當年沒有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出生人口可以得到國家的供應指標,出生人口漏報較少,所以假定這些數字是準確的。當年的出生人口減去當年的自然增長人口,就是當年的死亡人口:
一九五九年死亡人口等於一千六百四十七點四減去六百六十七等於九百八十點四萬人
一九六零年死亡人口等於一千三百八十九點三減去(負一千五百)等於二千八百八十九點三 萬人
一九六一年死亡人口等於一千一百八十八點六減去(負六百六十三)等於一千八百五十一點六萬人
三年總死亡人數是以上三項相加,即五千七百二十一點三萬人。在這總死亡人口中,扣除正常死亡人口,即這三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即餓死人口)。一九五八年死亡人口為七百八十一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統計資料彙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六八頁),王維志僅粗略估算,將七百八十一萬人作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三年每年的正常死亡人數,則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三年正常死亡為二千三百四十三萬人,總死亡人數五千七百二十一點三萬人中扣除正常死亡的二千三百四十三萬人,則非正常死亡為:五千七百二十一點三減去二千三百四十三等於三千三百六十七點九萬人。即三年餓死三千三百七十八點三萬人。
其實,一九五八年四季度有些地方已發生飢荒,這七百八十一萬人比正常死亡人口要多,若按一九五六-一九五八年三年平均死亡人口作為正常死亡人數,即(七百零六點二加上六百八十七點五+加上七百八十一點一)除以三等於七百二十四點九,則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正常死亡人數為七百二十四點九乘以三等於二千一百七十四點七萬人,將總死亡人口的五千七百二十一點三萬人扣除二千一百七十四點七萬人,則三年餓死人口為三千五百四十六點六萬人。
按王維志的修訂數,一九六零年的死亡率應為千分之四十四點三三,而不是統計年鑒上的千分之二十五點四三。千分之四十四點三三這個死亡率和班久蒂估計的千分之四十四點六零、卡洛的千分之四十點七六近,高於科爾的千分之三十八點八,更高於蔣正華的千分之三十一點二五(《中國人口•總論》數)、千分之三十一點五八(李成瑞書中數)和千分之三十二點四零(《西安交大學報》數)。
王維志上述工作是以他多年的實際經驗和親身體驗對統計數字進行調整的。他是學統計的,當然熟悉數學工具,但他沒有用複雜的數學計算。他知道各地報上來的數字是多麼不準確,如果用精確的數學工具來處理這些數據,不免顯得滑稽。
金輝、曹樹基、王維志幾位中國學者估計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在三千二百五十萬到三千五百萬之間,他們三人用的方法不同,卻得出的數字比較接近。但是,金輝、王維志沒有考慮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二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因為一九五八年冬和一九六二年春,一些地方有餓死人的現象。曹樹基的計算中雖然包括了一九五八年和一九六二年,但他計算中小規模的人口死亡無法發覺。有些地區計算中有遺漏。如果加上一九五八和一九六二年兩年的餓死人的數字(按各省官方數據計算的結果是,一九五八年為一百八十一萬,一九六二年為四十二萬,共計二百二十三萬人),則大飢荒餓死人在三千五百萬到三千七百萬之間。取其中數三千六百萬。
據我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在十多個省對大飢荒課題的調查,我認為,同所有中外學者的數字比較,三千六百萬這個數字比較接近實際,但還是低於實際。例如,四川省政協主席廖伯康認為,四川餓死人數在一千二百萬人(本書前面用省的官方數據計算結果為七百九十七萬)中共中央組織部原部長安子文在文革期間下放安徽時考察結果,認為安徽餓死五百萬人(本書前用省的官方數據計算結果為二百二十六萬)。在大飢荒期間曾負責亳縣統計非正常死亡人數的梁志遠(他當時擔任亳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以親身經歷證明,非正常死亡統計數據遠遠低於實際情況(見本書《安徽不安》一章)。親歷者提供的數據遠遠多於現有的各種統計數據,也高於王維志的數據。
在人口減少中,本書計算沒有考慮各省凈遷出人口。如果考慮這一因素,非正常死亡人數可能少一些。但不會少很多。這是因為流動人口的數量是有限的。據當時任公安部長的謝富治提供人的數字,一九六零年全國流動人口最多,省內流動人口為六百萬人,省際流動遠遠小於這個數。省內流動不會影響我上述各省非正常死亡數字,省際流動對我上述計算有一些影響。因此,我將廖伯康、安子文、梁志遠等親歷者所說的情況抵消省際流動的數字。全國非正常死亡還是按三千六百萬計。
根據以上分析和多方面聽取意見,我估計,在大飢荒期間,全國非正常死亡人數大約三千六百萬人,應出生而沒有出生的人數大約四千萬人。大飢荒使中國人口損失大約七千六百萬。
註解:
[註六] 《中國人口年鑒,一九八七》,經濟管理出版社,一九八九年,第九四-一零六頁。
[註七] 李瑞成:《中國人口普查和結果分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第一五九頁,也是這組數據。
[註八] 金輝:《「三年自然災害」備忘錄》,《社會》一九九三年第四-五合期,第一十三-二十二頁。
[註九] 曹樹基:《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中國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刊於《中國人口科學》二零零五年第一期。
[註十] 曹樹基:《大飢荒——一九五九-一九六一年的中國人口》,香港時代國際出版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版。
[註十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統計資料彙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一九八八年版,第二六八頁。
[註十二] 謝富治:《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九日,吉林省檔案館,全宗號:一;案卷號:一二六。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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