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有兩件大事,一是出生,一是死亡。雖然中間的結婚、生子也是兩件大事,但是有人不結婚、不生子。對於所有人來說,誰都要經歷的兩件大事就是生與死。
在中國,公權力無處不在,生與死都要受到公權力的干涉。
未經公權力許可就懷孕生子,被公權力定義為非法,要受到以計劃生育為名的各種制裁。許多人從保護人權的角度,全面反對計劃生育,認為每個人都有權生育多個孩子。當今計劃生育政策固然侵犯人權,但是否就可以不限制生育呢?地球還能容納更多人口嗎?這個其實是可以商榷的。此事複雜,不多說了。
關於死亡,1949年以後的大陸政府一直在否定土葬,推動火化。公職人員必須火化,農村則並無強制火化規定。
最近幾年,房地產暴利導致的政府圈地運動愈演愈烈,各個地方政府都把目光盯住了農村墳地。河南周口2012年搞的平墳運動轟轟烈烈,據說先後平了大約200萬座墳頭。當地居民強烈抵制,重新恢復了100萬座祖先和親人的墳墓。2013年,中國國務院下令全國不准強制平墳,但並未批評周口政府的平墳運動,也未肯定。周平平墳,悄悄收場。
2014年,又有地方政府出臺下葬新政。安徽安慶市宣佈,自6月1日零時起,該市下轄範圍內的死亡人員一律實行火化,改革土葬。不久,傳出多位安徽老人為了趕上6月1日前的土葬而自殺的新聞。
新聞聚焦於一位叫張文英的死亡老人。張文英家人稱張就是鐵了心想「睡棺材」才自縊身亡。當地村幹部要求張文英家屬簽署一份主要內容為張文英去世與殯改無關、並不再接受記者採訪的承諾書,被拒絕。
中國人的忍耐力真是驚人。寧願通過自殺來趕一個短的時間視窗,也不去活著抗議一項令自己非常憤怒的政策。
地方政府為什麼要反對土葬?一是為了不佔用土地,以便讓更多的土地掌握在政府手裡。其次,火葬場扥殯葬服務被地方政府及其關聯公司壟斷,可以牟取暴利。在中國,一直有「生不起、病不起,死不起」的順口溜在民間傳播,死不起,指的就是壟斷的火化殯葬業務,通過一系列高額收費宰殺民眾。
地方政府否定土葬,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土葬浪費土地。事實果真如此嗎?從佔用土地面積來看,土葬的墳包確實大於政府批准的公募。但是,土葬的墳包大都為土墳,是與土地融為一體的。而公募,裡面都是水泥、大理石的墳座,完全隔絕了土壤的呼吸。若干年後,土葬的墳頭平了,自然回歸土地,人與自然再次融合,而公募那冰冷、僵硬的水泥石座依然佔據土地。
幾千年來,如果每一座墳塋都保留下來,那麼,中國的土地早被墳包占滿了,實際上呢,根本沒有。一般過上三四代人,以前的祖墳就會因各種原因而回歸平地。這是人類進化過程的自然演進,不需要你政府強行干涉。
除了上述現實分析,還有更重要的就是:公民有自主選擇下葬方式的權利。願意直接土葬就土葬,願意火化就火化,願意火化之後再土葬也可以。政府無權干涉。
政府就完全不管?那也不行。納稅人讓渡部分權利,並且上繳稅收,養活政府,自然有權要求政府提供服務。政府要做的,是經議會表決通過後,引導下葬。比如,要求家屬將死亡的親人遺骨深埋,限制修築水泥墳頭;比如,無論直接土葬還是火化後的土葬,都不能有水泥或石制墳頭;比如,最好是只有紀念碑,沒有墳頭。如果要提倡火葬,則應當免費,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牟取暴利。
中國自1950年代以後,整個社會的財產權,尤其是土地所有權,完全陷入混亂。祖墳是私有土地還是公有土地?新死亡的公民是否有權要求政府提供土地?根本沒有清晰的產權或政策。地方政府只想賣地賺錢。河南周口的「平墳複耕」實際是為「平墳賣地」,安徽安慶的強制土葬,同樣是為了賣地賺錢。
利用公民的死亡來牟利,利用火葬來牟利,這樣的現狀必須改變。
而在幾乎所有土地被政府佔據的情況下,如何尊重公民的下葬選擇權,很難實現。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在中國,公權力無處不在,生與死都要受到公權力的干涉。
未經公權力許可就懷孕生子,被公權力定義為非法,要受到以計劃生育為名的各種制裁。許多人從保護人權的角度,全面反對計劃生育,認為每個人都有權生育多個孩子。當今計劃生育政策固然侵犯人權,但是否就可以不限制生育呢?地球還能容納更多人口嗎?這個其實是可以商榷的。此事複雜,不多說了。
關於死亡,1949年以後的大陸政府一直在否定土葬,推動火化。公職人員必須火化,農村則並無強制火化規定。
最近幾年,房地產暴利導致的政府圈地運動愈演愈烈,各個地方政府都把目光盯住了農村墳地。河南周口2012年搞的平墳運動轟轟烈烈,據說先後平了大約200萬座墳頭。當地居民強烈抵制,重新恢復了100萬座祖先和親人的墳墓。2013年,中國國務院下令全國不准強制平墳,但並未批評周口政府的平墳運動,也未肯定。周平平墳,悄悄收場。
2014年,又有地方政府出臺下葬新政。安徽安慶市宣佈,自6月1日零時起,該市下轄範圍內的死亡人員一律實行火化,改革土葬。不久,傳出多位安徽老人為了趕上6月1日前的土葬而自殺的新聞。
新聞聚焦於一位叫張文英的死亡老人。張文英家人稱張就是鐵了心想「睡棺材」才自縊身亡。當地村幹部要求張文英家屬簽署一份主要內容為張文英去世與殯改無關、並不再接受記者採訪的承諾書,被拒絕。
中國人的忍耐力真是驚人。寧願通過自殺來趕一個短的時間視窗,也不去活著抗議一項令自己非常憤怒的政策。
地方政府為什麼要反對土葬?一是為了不佔用土地,以便讓更多的土地掌握在政府手裡。其次,火葬場扥殯葬服務被地方政府及其關聯公司壟斷,可以牟取暴利。在中國,一直有「生不起、病不起,死不起」的順口溜在民間傳播,死不起,指的就是壟斷的火化殯葬業務,通過一系列高額收費宰殺民眾。
地方政府否定土葬,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土葬浪費土地。事實果真如此嗎?從佔用土地面積來看,土葬的墳包確實大於政府批准的公募。但是,土葬的墳包大都為土墳,是與土地融為一體的。而公募,裡面都是水泥、大理石的墳座,完全隔絕了土壤的呼吸。若干年後,土葬的墳頭平了,自然回歸土地,人與自然再次融合,而公募那冰冷、僵硬的水泥石座依然佔據土地。
幾千年來,如果每一座墳塋都保留下來,那麼,中國的土地早被墳包占滿了,實際上呢,根本沒有。一般過上三四代人,以前的祖墳就會因各種原因而回歸平地。這是人類進化過程的自然演進,不需要你政府強行干涉。
除了上述現實分析,還有更重要的就是:公民有自主選擇下葬方式的權利。願意直接土葬就土葬,願意火化就火化,願意火化之後再土葬也可以。政府無權干涉。
政府就完全不管?那也不行。納稅人讓渡部分權利,並且上繳稅收,養活政府,自然有權要求政府提供服務。政府要做的,是經議會表決通過後,引導下葬。比如,要求家屬將死亡的親人遺骨深埋,限制修築水泥墳頭;比如,無論直接土葬還是火化後的土葬,都不能有水泥或石制墳頭;比如,最好是只有紀念碑,沒有墳頭。如果要提倡火葬,則應當免費,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牟取暴利。
中國自1950年代以後,整個社會的財產權,尤其是土地所有權,完全陷入混亂。祖墳是私有土地還是公有土地?新死亡的公民是否有權要求政府提供土地?根本沒有清晰的產權或政策。地方政府只想賣地賺錢。河南周口的「平墳複耕」實際是為「平墳賣地」,安徽安慶的強制土葬,同樣是為了賣地賺錢。
利用公民的死亡來牟利,利用火葬來牟利,這樣的現狀必須改變。
而在幾乎所有土地被政府佔據的情況下,如何尊重公民的下葬選擇權,很難實現。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